品牌实力悬殊仍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现象之一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品牌实力悬殊仍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现象之一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18 071亿元,按同口径和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6.5%,比同期GDP 现价增速高6.8 个百分点。分类别来看,2012年,我国文化制造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7 253 亿元,比上年增长17.4%;文化批零业实现增加值1 187 亿元,增长9.4%;文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9 631 亿元,增长16.7%。这三类产业占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40.1%、6.6%和53.3%。

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并未带来品牌实力的均衡发展,相反,品牌实力悬殊仍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现象之一。在排行榜中,实力最为悬殊的品牌主要分布在1—50 名与51—100 名,1—50 名品牌价值跨度4 311.6 亿元,平均每个品牌降幅86.2 亿元;51—100名品牌价值跨度237.1 亿元,平均降幅4.7 亿元。而两个区域的区域绝对值达到4 548.7 亿元。

表2-2 品牌榜区间实力分析(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注:区间绝对值即既定区间内排名第一的品牌价值与最后一名的品牌价值相减而得。

文化产业品牌之间的实力悬殊将是我国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现象,这与改革开放初期“先富带动后富”的政策殊途同归。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较晚,资源有限,所有的人力、物力、财力、政策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只有允许一部分有实力、有资本的企业先发展起来,才能带动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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