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产业“百家争鸣”还需时日
2012年,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18 071 亿元,按同口径和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6.5%,比同期GDP 现价增速高6.8 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对2012年经济总量增长的贡献为5.5%,所有这些贡献是整个文化产业共同努力的成果,但值得关注的是,并不是每个门类都发挥了其该有的潜力。
表2-4 各门类品牌价值总量占比分析(https://www.daowen.com)

在七大门类中,新闻出版发行类入选品牌数量52 个,超过总数的1/4,但品牌总值占比却只有22.4%;文化创意与设计类作为高智力、高附加值、高品牌溢价门类,品牌价值总量贡献率14.9%;文化信息传输类作为新兴媒体,入选品牌34 个,品牌价值贡献率却高达1/3,远超过其他门类,也反应了我国现阶段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与现状;广播电视电影类虽然是老牌媒体,在入选36 个品牌的前提下,贡献率也仅为16.3%。上述情况反映出我国文化产业虽有“百家”,但还需时日才能“争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