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湖南文化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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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立湖南文化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湖南文化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南文化发展集团”或“湘文发展”,为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湖南文化发展基金(湖南省中小文化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作为湖南文化发展集团的风险资金。基金为5 000 股,每股价格10 万元,股本金为5 亿元。其中,湖南省中小文化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代表政府注资1 亿元,占20%,即500 股,其他均为风险资金。
(2)成立湖南文化发展集团(注册资金5 亿元),并与湖南文化发展基金董事会签订托管协议,作为该基金的管理公司,具体运营基金。(https://www.daowen.com)
(3)湖南文化发展集团下辖:①文化评估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2 000 万元。②文化产权信托担保公司:控股公司,原注册资金为5 000 万元,集团增资6 000 万元控股,变更注册资金为1.1 亿元。③文化产权交易公司:控股公司,原注册资金为8 000 万元,集团增资9 000 万元控股,变更注册资金为1.7 亿元。④小额贷款公司:控股公司,集团注资2 亿元,合作注资1 亿元,注册资金为3 亿元。⑤文化项目投资公司:控股公司,集团注资1.1 亿元,合作注资1 亿元,注册资金为2.1 亿元。⑥内部资金管理公司:集团合作伙伴,为独立的法人公司,是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主要功能是在企业集团实现内部转账结算,并统一进行各种融资和投资活动。
(4)三年后评估湖南文化发展集团,若开始盈利,基金即引资500 股,股价溢价4 倍,即每股价40 万元,引得资金2 亿元,基金市值增至20 亿元。政府以原价撤出500 股本金,即1 亿元;拿另外1 亿元的引入资金注册一家非盈利性质的文化经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