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一)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得到遏制

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去杠杆”确定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之一。2018年4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了结构性去杠杆的基本思路,要求尽快把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宏观杠杆率快速上升势头得到遏制,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数据,2019年末我国宏观杠杆率为258.7%,增速大大放缓(见图3-5)。

图示

图3-5 近年来我国宏观杠杆率情况

资料来源:国际清算银行网站。

(二)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风险趋于收敛

祛除“坏杠杆”。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出清,释放无效占用金融资源,及时化解潜在债务风险。中央企业“处僵治困”主体工作基本完成,涉及债务约3万亿元。及时有效处置渤海钢铁、营口港、青海盐湖、重庆钢铁等地方大型困境国有企业债务风险。

优化存量杠杆。不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通过丰富债转股实施机构、拓宽资金来源、实施定向降准等措施,推动债转股项目落地。截至2020年6月末,市场化债转股落地金额1.58万亿元。市场化债转股在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企股权结构、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在总体目标、对象范围、基本原则、分类标准等方面对国企资产负债约束提出了针对性要求,“倒逼”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从而改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自我约束的长效机制。经过几年的努力,2019年末我国非金融部门的杠杆率为149.3%,与2016年一季度时的峰值相比降低了12.5个百分点;全国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63.9%,较2016年末下降了2.2个百分点。

(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近年来,有关部门通过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机制、从严整治举债乱象等措施,坚决遏制地方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无序举债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截至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合计21.31万亿元,债务率(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综合财力)约为82.9%,低于国际通行标准。加上中央政府债务余额16.8万亿元,我国政府债务负债率(债务余额/国内生产总值)为38.5%,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风险总体可控。

(四)影子银行风险得到初步治理(https://www.daowen.com)

化解以资管业务为代表的影子银行风险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环节。针对部分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管理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2018年4月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资管业务监管要求,引导资金以合法、规范形式进入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2017年以来,对影子银行业务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清理压缩脱实向虚、结构复杂、层层嵌套、风险隐蔽的金融资产,累计压降影子银行规模16万亿元,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风险持续收敛。

(五)部分金融机构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处置

坚决整治不法金融机构和高风险机构。依法处置“安邦系”等不法金融集团,做好资产清理、追赃挽损、切断传染链、引进战略投资者、规范法人治理等工作,相关风险得到有序控制和初步化解。加大高风险机构风险化解力度,稳步推进华融公司等机构风险处置,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依法接管包商银行,稳妥推进恒丰银行、锦州银行改革重组和风险化解。

(六)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等涉众金融风险得到全面治理

近年来,持续推进网络借贷(P2P)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资产管理、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虚拟货币交易、互联网外汇交易等领域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存量风险大幅压降。截至2019年末,实际运营的P2P机构248家,较整治之初减少约6 000家。各地坚决清理和取缔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和组织,一些积累多年、久拖未决的非法集资风险得到化解。

>>专栏 3-5

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高杠杆是风险之源,市场化债转股是降低企业部门杠杆率、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重要措施。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正式拉开本轮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序幕。经过努力,截至2020年6月末,市场化债转股落地规模达1.58万亿元。

市场化债转股是去杠杆、防风险、促发展的必要举措。在新的发展阶段,面对企业部门杠杆率高企、债务负担过重、经营管理效益不善、股债融资结构失衡等制约我国实体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市场化债转股提供了有效管用的解决方案。第一,市场化债转股是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部门债务风险的重要抓手。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数据,我国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从2009年一季度末的105.6%升至2016年一季度末的161.8%,居世界主要经济体前列。企业债务规模持续扩大可能引发债务风险,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将企业债务转为权益,可直接降低企业杠杆率,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增强经济发展韧性。第二,市场化债转股是“标本兼治”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改革之策。“减债务治标”,通过注入股权资金偿还债务,推动企业维持合理负债水平,有效缓解债务压力。“提效益治本”,把债权人转为股东,促进股权多元化,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效益。第三,市场化债转股是改善我国股债融资结构失衡的有效途径。在股权市场资源有限、规模偏小的情况下,市场化债转股是当前大规模补充企业资本的重要渠道,对发展直接融资尤其股权融资具有重要意义。

市场化债转股从探索走向成熟,取得了扎实工作成效。2016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工作,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日益成熟活跃的业务市场,市场化债转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落地规模超过1.5万亿元,企业杠杆率快速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已落地实施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每年可节省企业财务费用700多亿元,目标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下降4.7个百分点。2019年末我国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为149.3%,较2016年一季度末下降了12.5个百分点,企业杠杆率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稳妥化解困境企业债务风险,恢复企业活力。实施以市场化债转股为核心的综合方案,有力化解渤钢集团、东北特钢、青海盐湖集团等大型企业债务风险和经营困境,实现重生发展。三是有效夯实企业资本,为稳增长作出积极贡献。为优质企业增资本、减负债,不仅提高了盈利能力,而且通过补充资本释放了优质企业融资潜力,促进了企业投资。四是完善企业股权结构,加速企业改革步伐。引入积极股东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推动员工持股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企业改制提效。五是有力纾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通过对民营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增强了民营企业资金实力。实施机构通过发挥股东作用,引导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大型企业减少应付账款占用,缓解供应链上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效基础上,继续大力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充分发挥好市场化债转股在保护市场主体、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打造防范企业债务风险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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