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概况
2026年07月26日
一、我国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概况
1.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许多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具有更加现实的紧迫性。
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效与特征
(1)成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增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增多,世界文化遗产增多。
(2)三大时代特征。
1)保护对象:由早期文物保护单位扩大到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村镇,以及尚未列入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建筑;
2)保护范围:由文物本体拓展到文物环境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整体格局与传统风貌;
3)保护思路:出现了质的飞跃,开始将单一抢救性的静态式保护,转变为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并且逐步走出大规模旧城改造的误区,转向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实施保护整治,渐进更新,不断努力为其注入活力,促进其永续发展。
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体系(见表11-1)
表11-1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体系

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法》的总则和相关法条还是使用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表述,这是因为历史文化遗产的概念具有更加宽广的涵盖性,不仅包括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而且还包括了其他城市、镇、乡和村庄规划区范围以内的世界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贯穿在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这就为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重要保障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