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范围法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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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范围法
范围法是用面状符号在地图上表示某专题要素在制图区域内间断而成片的分布范围和状况,如煤田的分布、森林的分布、棉花、苹果等经济作物的分布等。此种要素必须分布在较大的面积上,方能按地图比例尺充分地显示出来。范围法在地图上标明的不是个别地点,而是一定区域或面积,因此又称区域法或面积法。
范围法实质上是进行面状符号的设计,其轮廓线以及面的颜色、图案、符号、注记是主要的视觉变量。范围法也只是表示现象的质量特征,不表示其数量特征。
区域范围的确定是根据实际分布而定,其界线有精确的,也有概略的。精确区域范围是尽可能准确地勾绘出要素分布的轮廓线。概略范围是大致地表示要素的分布范围,没有精确的轮廓线,经常不绘出轮廓线,而用散列的符号、文字、字符表示分布范围(图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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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1 精确的和概略的范围法
当用散列的符号图形表示要素分布的概略范围时,该类符号完全没有定位意义,仅仅是概略地指明要素的分布范围。不过这种范围一般较小,比较分散,是一种“面积”的概念,故称之为“区域符号”。符号法的符号是说明“点”上的分布对象,因此不应该把这种区域符号与符号法混为一谈。
图上究竟用精确的还是概略的区域范围,取决于编图的目的、用途、地图比例尺、资料的完备和详细程度,尤其是要素的分布特征。如各种动物的分布,其界线往往是难以画精确的,所以有时不画其范围界线。这样,在表示动物分布范围时,各要素可能产生重叠。对此,可借助于不同色相的范围线或不同方向的晕线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