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物体的形状概括
制图物体的形状可以看成是实地物体的平面结构缩小在地图上的图形。形状概括,就是化简制图物体的平面图形,即化简其内部结构和外部轮廓。形状概括就是通过删除、夸大、合并、分割等方法来实现图形的化简。随地图比例尺的缩小,概括程度越来越大。
1.删除
制图物体中的碎部图形,在比例尺缩小后无法清晰表示时应予以删除。如河流、等高线上的小弯曲,居民地、湖泊、森林轮廓上的小弯曲等,见表6-1。
表6-1 图形碎部的删除

2.夸大
形状概括时不能机械地去掉小弯曲,有时为了强调制图物体形状的某些特征,需要夸大一些本来按资格应删除的碎部。例如,一条多微弯曲的河流,如果机械地按指标进行概括,微小弯曲则可能要全部被舍掉,河流将变成平直的线段,失去了原来的弯曲特征。这时,为了反映该河流多弯曲的特征,适当地夸大其中某些有特征小弯曲。表6-2是居民地、海岸、公路、等高线等物体上的一些特殊弯曲,它们虽然小于删除的标准,也应该夸大显示出来。
表6-2 形状概括时的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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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
随着比例尺的缩小,制图物体的图形及其间隔随之缩小到不能够详细区分时,可以采用合并物体细部的方法,来反映制图物体的主要特征。例如:概括居民地平面图形时,舍去次要街巷,合并街区;两片森林在图上的间隔很小时,合并成一个大的轮廓范围等,如图6-4所示。

图6-4 形状概括中的合并
4.分割
单用合并的办法,有时会歪曲制图物体的特征,例如把列状分布的散列式居民地建筑物合并成长条的形状,排列整齐的街区图形由于删除街道、合并街区造成对街区的方向、排列方式或大小对比方面的歪曲。所以,在概括城镇式居民地的平面图形时,合并街区是主要的方法,但常常又需要辅之以分割的方法,以保持街区的原来方向及不同方向上街道的数量对比,如图6-5所示。

图6-5 街区图形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