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环境评价基本概念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11.1.1 环境评价基本概念

一、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environmental quality)一般是指在一个具体的环境内,环境的总体或环境的某些要素,对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的经济发展的适宜程度,是反映人群的具体要求而形成的对环境评定的一种概念。20世纪60年代,随着环境问题的出现,常用环境质量的好坏来表示环境遭受污染的程度。例如,对环境污染程度的评价称为环境质量评价,一些环境质量评价的指数,就称为环境质量指数。

环境质量是环境系统客观存在的一种本质属性,可以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加以描述的环境系统所处状态。环境质量包括自然环境质量和社会环境质量。自然环境质量可分为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物环境质量等。自然环境质量还可分为物理环境质量、化学环境质量及生物环境质量。

物理环境质量用来衡量周围物理环境条件,比如自然界气候、水文、地质地貌等自然条件的变化、反射性污染、热污染、噪声污染、微波辐射、地面下沉、地震等自然灾害等。

化学环境质量是指周围工业是否产生化学环境要素,如果周围的重污染工业比较多,那么产生的化学环境要素就多一些,产生的污染比较严重,化学环境质量就比较差。

生物环境质量可以说是自然环境质量标志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鸟语花香是人们最向往的自然环境,生物环境质量是针对周围生物群落的构成特点而言的。不同地区的生物群落结构及组成的特点不同,其生物环境质量就显出差别,生物群落比较合理的地区,生物环境质量就比较好,生物群落比较差的地区生物环境质量就比较差。

社会环境质量主要包括经济、文化和美学等方面的环境质量。

二、环境影响

环境影响,是指人类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导致的环境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和经济的效应。

环境影响的概念包括人类活动对环境的作用和环境对人类的反作用两个层次,既强调人类活动对环境的作用,即认识和评价人类活动使环境发生或将发生哪些变化,又强调这种变化对人类的反作用,即认识和评价这些变化将对人类社会产生什么样的效应。研究人类活动对环境的作用是认识和评价环境对人类的反作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而认识和评价环境对人类的反作用是为了制订缓和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改善生活环境,维护人类健康,保证和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影响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按影响的来源可分为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和累积影响。直接影响与人类的活动同时同地;间接影响在时间上推迟、在空间上较远,但在可合理预见的范围内;累积影响是指一项活动的过去、现在及可以预见的将来的影响,有累积效应,或多项活动对同地区可能叠加的影响。

(2)按影响的效果可分为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有利影响是指对人群健康、社会经济发展或其他环境的状况有积极促进作用的影响,不利影响是指对人群健康、社会经济发展或其他环境的状况有消极阻碍或破坏作用的影响。需注意的是,不利与有利是相对的,可以相互转化,而且不同的个人、团体、组织等由于价值观念、利益需要的不同,对同一环境变化的评价会不尽相同,导致同一环境变化可能产生不同的环境影响。因此,关于环境影响有利和不利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经常需要认真考虑、调研和权衡的问题。

(3)按影响的程度可分为可恢复影响和不可恢复影响。可恢复影响是指人类活动造成环境某种特性改变或价值丧失后可逐渐恢复到以前面貌的影响。例如,油轮发生泄油事件后可造成大面积海域污染,但在人为努力和环境自净作用下,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又恢复到污染以前的状态,这是可恢复影响。不可恢复影响是指造成环境的某特性改变或价值丧失后不能恢复的影响。一般认为,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恢复的;超出了环境承载力范围,则为不可恢复影响。

(4)环境影响按建设项目的不同阶段可划分为建设阶段影响、运行阶段影响和服务期满后影响。

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是指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影响。它包括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运输、装卸、储存等过程产生的影响;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施工污水、施工噪声的影响;土地利用、地形、地貌的改变影响;拆迁移民等对社会文化经济产生的影响。

建设项目运行阶段的环境影响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投入正常运行、正常生产时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该阶段的环境影响往往持续时间长,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也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重点。

建设项目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是指建设项目使用寿命期结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或残留污染源对环境产生的污染影响。如采矿、油田开发服务期满后,对地质环境、地形、地貌、植被、景观和生态资源产生的影响。

另外,环境影响还可分为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地方、区域影响和国家、全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土壤环境影响、海洋环境影响等。

三、环境质量评价

环境质量评价就是研究人类环境质量的变化规律,评价人类环境质量的水平,并对环境要素或区域环境性质的优劣进行定量描述的科学,也是研究改善和提高人类环境质量的方法和途径的科学。

1.环境质量评价的意义

环境质量评价是认识和研究环境的一种科学方法,是对环境质量优劣的定量描述。环境质量的好坏,应该以它对人类的活动和工作,特别是对人类健康的适宜程度为评判标准。当前环境工作的关键问题是保护环境,使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的状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是根据对环境进行广泛的、深入的、全面的调查和监测结果,对环境的质量做出综合评价,以确定环境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的规划和措施。

在研究和评价某一区域环境质量时,往往从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生物污染、噪声污染等单一环境要素出发,用各环境要素污染因子,如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粉尘、生化需氧量、溶解氧等的年、月、日、时变化情况,污染物检出概率、超标率及分布状况和其影响等方面来表示,客观上反映环境被污染的水平。但在实际环境中,单一污染因素或污染物所造成的影响远小于多因素联合作用造成的结果。因此,在了解单一污染状况与影响的同时,查明多种因子之间的关系及其影响程度是重要的。将大量的环境监测数据和调查资料,系统地加以分析与进行环境质量指数的计算。从宏观的角度研究多因子的联合作用,并对环境质量变化的时空分布进行综合分析,对于了解区域环境质量总的状况,制定区域环境污染保护规划,以及开展环境污染趋势预报都有重要的意义。

环境质量评价工作的核心问题是研究环境质量的好坏。当前环境质量的好坏是以是否适于人类生存和发展(通常是以对人类健康的适宜程度)作为判别的标准。就自然环境而言,地球表面各不同地带及不同地区的环境质量是有很大差异的,从热带到寒带,从湿润地区到干旱的荒漠地区,各地的环境质量(包括物理的、化学的及生物的质量)是不同的,它可以用资源质量、生物质量、人群健康、人类生活等尺度来衡量。环境污染状况可以通过大量的环境监测和调查资料,以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的无量纲数的形式,作为评价环境质量的工具,使地区与地区、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环境质量好坏的比较有一客观评价标准。

2.环境质量评价的内容

环境质量评价,是评价环境质量的价值,而不是评价环境质量的本身,是对环境质量与人类社会生存发展需要满足程度进行评定。环境质量评价的对象是环境质量与人类生存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也可以说环境质量评价所探索的是环境质量的社会意义。

环境质量评价的关键是正确认识环境,分解构成环境的因子,选择评价因子,正确获取评价因子的性状数值,选择合适的评价标准,采用适当的模型进行归纳综合,将定量化的数值转化为定性的语言。

环境质量评价的内容随不同的研究对象和不同的类型而有所区别,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1)污染源的调查与评价

通过对各类污染源的调查、分析和比较,研究污染的数量、质量特征,研究污染源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找出主要污染源,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2)环境质量的调查与评价

通过布点采样或资料收集得到环境质量的信息,再用专门的评价方法得到环境质量的定性和定量的结论。

3)环境效应分析

环境效应分析是指对环境污染所引起的生态效应、区域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及环境污染的经济损益进行分析。

3.环境质量评价的分类(https://www.daowen.com)

1)按时间划分

(1)环境质量回顾评价。

指对区域过去较长时期的环境质量,根据有关资料进行回顾性评价,通过回顾评价可以了解区域环境污染的发展变化过程。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我国开展的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多为这种类型,依据近几年的环境监测资料即可进行。通过质量现状评价,阐明当前环境污染的现状,对当前的环境质量进行估价和分析,为进行区域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环境质量影响评价。

环境质量影响评价也称为“环境预先评价”。对所建大型工程(大型厂矿、机场等),首先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做出科学的预测估计。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制定出防止环境破坏的对策,为项目的设计和管理部门提供科学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

2)按环境介质划分

(1)水环境质量评价。

(2)大气环境质量评价。

(3)土壤环境质量评价。

(4)环境噪声的评价。

(5)生物圈质量评价。

3)按区域划分

(1)城市环境质量评价。

(2)流域环境质量评价。

(3)海洋环境质量评价。

(4)风景游览区的环境质量评价。

(5)农村环境质量评价。

(6)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评价。

(7)工矿区环境质量评价。

(8)交通环境质量评价。

4)按参数选择划分

(1)卫生学参数质量评价。

(2)生态学参数质量评价。

(3)地球化学参数质量评价。

(4)污染物参数质量评价。

(5)经济学参数质量评价。

四、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广义指对拟议中的人为活动(包括建设项目、资源开发、区域开发、政策、立法、法规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包括对环境的有利影响进行分析、论证的全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对策。

狭义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在兴建前即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其选址、设计、施工等过程,特别是运营和生产阶段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为项目选址、设计及建成投产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是建立在环境监测技术、污染物扩散规律、环境质量对人体健康影响、自然界自净能力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门科学技术,其功能包括判断功能、预测功能、选择功能和导向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施行,2018年第二次修订)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法律强制规定环境影响评价为指导人们开发活动的必需行为,是贯彻“预防为主”环境保护方针的重要手段。

环境影响评价按时间顺序分为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环境影响后评价;按评价对象分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要素分为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土壤、声、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

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建设方案的具体内容,建设地点的环境本底状况,项目建成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和损害,防止这些影响和损害的对策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上一章 ↓下一章
关注公众号获取验证码
复制内容需要验证码(7.99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