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核查原则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二)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核查原则

1.独立原则

核查的独立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定义:形式上的独立和精神上的独立。形式上的独立性要求核查机构在控排企业和政府面前呈现出一种独立的身份,与核查委托人在形式上看起来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其专业评价不受利益相关者的非正当干涉。精神上的独立性是指一种内心的状态,即核查人员内心客观公正,不受损害其专业判断的因素影响,始终保持中立状态,客观独立地对碳排放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予以核查,从而为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公平公正保驾护航,保障碳交易市场的良性运行,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的有序进行。

2.公正原则(https://www.daowen.com)

第三方核查机构引入的最基本理由就是为了保证公正性,因此公正原则就成为第三方机构的安身立命之本。第三方核查机构必须以专业知识为支撑,以核查过程中获得的客观数据为基础,避免任何偏见和利益纠葛,不受其他外在力量的干扰,做出最客观、公正的判断。只有把公正作为基本原则,第三方核查机构才能取信于民、取信于政府、取信于控排企业,才能获得市场的认可。

3.保密原则

由于核查过程中,必须了解企业的原始数据,以交叉验证排放量,因此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控排企业的商业秘密及某些不可外露的内部信息。为了保护控排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合法利益,第三方核查机构必须秉持保密原则,并在进场核查之前与控排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保证控排企业的商业信息和秘密信息不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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