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卷基本信息分析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一)问卷基本信息分析

1.企业的基本信息

(1)企业(集团)的股权结构。从图5-1中可以看出,调查对象中36.84%的企业是私人控股企业,34.21%的企业是国有控股企业,7.89%的企业是外商控股企业,5.26%的企业是港澳台控股企业,其他类型的企业占2.63%。其中私人控股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二者比例达70%以上。调查样本的分布比较符合湖北省控排企业股权结构的分布情况,样本企业的股权结构较具代表性。

图示

图5-1 企业股权结构比例

(2)企业所属行业。从图5-2中可以看出,在调查的企业中,制造业占81.5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3.16%,采矿业与其他行业分别占2.63%。湖北省碳市场纳入控排企业的排放门槛为各试点省市最高,即2010年和2011年年综合能耗在6万吨标煤及以上(排放量在1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其覆盖范围基本与地方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主要集中在传统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部门。包括玻璃及其他建材、电力、钢铁、化工、汽车制造、热力及热电联产、石化、水泥、通用设备制造、造纸、水泥、有色金属、化纤、陶瓷制造、医药、食品饮料等制造业和电力行业。调查样本的行业分布较好地反映了湖北省碳市场控排企业的行业分布,很具有代表性。

图示

图5-2 企业所属行业

(3)企业雇佣员工人数。从图5-3中可以看出,在调查企业中,全部企业的人数都在50人以上,其中18.42%的企业人数在50~249人,42.11%的企业人数在250~1000人之间,39.47%的企业人数超过1000人。大部分企业在1000人以上,属于中大型企业,小型和微小型企业比例非常小。为了达到能源消费以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的目标,包括湖北省在内的各试点的覆盖范围设定基本遵循了“抓大放小”的原则,湖北是纳入门槛比较高的试点,企业规模都较大,调查样本代表性较好。

图示

图5-3 企业雇佣员工人数

2.碳排放权交易情况

(1)2014年与2015年企业的配额量。从图5-4中可以看出,在被调查的企业中,60%以上的企业配额量都在100万吨以下,其中2014年到2015年100万吨以下的配额的企业数量增加了7.89个百分点,而2014年到2015年之间,配额量在100万吨以上的企业数量比例下降,其中100万~500万吨之间下降了5.26%,500万~1000万吨之间下降了2.62%,1000万吨以上基本持平,轻微下降了0.01%。

图示

图5-4 企业的配额量

在配额总量的确定上,湖北省采用的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方式。2014年根据湖北省2009—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实际年增长率,考虑“十二五”期间湖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的目标和2014—2020年的湖北省经济增长趋势等因素,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空间和排放控制需求后,计算确定2014年度和2015年度配额总量分别为3.24亿吨和2.81亿吨。

配额总量的下降也反映在被调查企业的配额分配上,获得100万吨以下配额的企业数量上升,而获得100万吨及以上配额的企业数量下降。

同时更多的试点扩大基准值法的覆盖行业,除了电力行业外,湖北碳市场将基准值法延伸到钢铁行业,配额确定方法的变化也对企业获得配额的数量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2)2014年与2015年企业的分配额是否足以覆盖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从图5-5中可以看出,在调查的企业中,无论是2014年还是2015年,均有超过50%的企业认为企业的分配额足以覆盖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对大部分企业来说配额量已经足够。而且2014年到2015年期间认为分配额足以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企业占比上涨了10.5个百分点。一方面,的确有部分原因在于,企业迫于碳交易带来成本快速上升的压力,采取了技术革新等减排措施或者碳排放权管理等经营措施使得企业需要的配额量下降,这表明碳排放权交易有利于企业节能减排。但是更为重要的原因则是由于湖北省确定配额总量时,没有充分反映经济下行因素,同时由于在确定企业配额时,大部分行业也采用的是历史法,这样在经济增长放慢的大环境下,企业生产趋缓,从而导致配额发放过多,这也是导致碳价下降的主要因素之一。

图示

图5-5 企业配额是否覆盖碳排放量

(3)配额不足企业解决方式。从图5-6中可以看出,对于配额不足的部分,15.8%的企业可以通过交易所在集团附属控排企业内部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配额调节,而84.2%的企业通过在市场上购买的方式补充不足的配额。首先,湖北省控排企业拥有完善碳配额管理集团下属企业的比例并不是很高,所以并不具备在集团内部调整碳配额的条件;其次,调查的结果充分说明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图示

图5-6 配额不足企业解决方式

(4)2014年4月—2015年6月与2015年7月—2016年6月,企业交易过哪些类型的权证?(多选)

从图5-7中可以看出,企业权证的交易以HBEA(强制减排)为主,买入和卖出比例都较大,其中2014年4月—2015年6月被调查企业中,具有买卖HBEA交易行为的企业占比为78.95%,没有HBEA交易行为的企业占比21.05%。而具有买卖行为的企业中,卖出HBEA的企业占比44.74%,买入HBEA的企业占比为52.63%,具有卖出需求的企业数量低于买入需求。而2015年7月—2016年6月被调查企业中,具有买卖HBEA 交易行为的企业占比为86.74%,没有HBEA交易行为的企业占比13.16%,随着对碳排放权交易的功能以及操作认识的越来越多,除了期末履约之外,更多的企业开始参与到碳排放权的市场交易中。具有买卖行为的企业中,卖出HBEA的企业占比为68.42%,买入HBEA的企业占比为31.58%,具有卖出需求的企业数量高于具有买入需求的企业数量。这也得益于碳排放权作为金融资产的思维方式逐渐被控排企业所接受,以及控排企业通过碳排放权交易获得盈利或规避风险的意识逐渐增强。同时因为2015年配额发放较多,从而具有卖出意愿的企业数量高于具有买入意愿的企业数量。

图示

图5-7 企业交易的权证类型

CCERs(自愿减排)是以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交易前提,长期以来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比例较低。2014年,31.58%的企业没有参与CCER的交易,而2015年企业参与行为增加,没有参与CCER交易的企业比例下降至21.05%,而且买入CCER的企业达到8%左右。

为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满足企业履约管理的现实需求,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于2016年4月27日上市碳排放权现货远期产品,从被调查企业的情况来看,21.05%的企业参与了碳排放权现货远期交易。碳排放权现货远期交易的启动,有助于弥补碳现货市场由于配额交易过度集中、流动性不足造成的价格非合理性波动,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规避远期风险,现货远期交易是湖北碳交易市场对碳金融工具的创新举措,而且调查显示,企业对现货远期交易的参与度相对较高。

(5)企业排放权配额交易的频率。从图5-8可以看出,在被调查的企业中,60.53%的企业排放权配额交易频率为每年,10.53%的企业排放权配额交易频率为半年一次,13.16%的企业排放权配额交易频率为每季一次,5.26%的企业每月交易一次,而每天、每周交易排放权配额的企业分别均只有2.63%,另外5.26%企业的没有进行排放权配额交易,总体来说大部分企业交易频率较低。

图示

图5-8 企业排放权配额交易的频率

(6)企业在履约期的什么时间开始交易碳排放权配额。从图5-9可以看出,从企业在履约期的什么时间开始交易碳排放权配额这一问题来看,只有31.58%的企业距离履约还较早的时候就开始进行交易了,13.16%的企业在接近于履约的时候进行交易,而55.26%的企业都是赶在履约前进行交易。从调查的结果来看,企业参加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履约,为了盈利或避险而主动进行交易的企业较少。

图示

图5-9 企业碳排放权配额交易时间

造成这种现象有几个主要原因,首先,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国内的新生事物,且作为试点市场而运行,无论是管理层、控排企业还是市场投资者对其都抱着谨慎参与的态度。其次,由于2015年碳配额发放比较充裕,碳价不断走低,控排企业观望情绪较浓,购买碳配额的意愿较低。第三,碳价的低迷也导致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参与度降低,进一步降低了控排企业的参与热情。要让控排企业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不仅要更加科学合理地分配碳配额,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引入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来活跃市场,增加市场流动性,充分激活市场的参与度,实现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7)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目的。从图5-10可以看出,从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目的来看,94.7%的企业选择了履约,31.6%的企业表示想从交易中获得利润,这意味着近乎所有的企业都是为了履约才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绝大部分的控排企业对于碳市场还是被动参与,还没有明确的意识将其作为一种金融资产进行其他目的而主动参与。

(8)企业不参加排放配额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和现货远期交易的原因。从图5-11可以看出,在被调查企业中,企业不参加三种交易的最大原因是对未来市场形势的不确定(未来价格、未来立法),占比均超过40%;其次是缺少对当前市场形势的了解(如价格、立法),特别是对CCER 和现货远期交易的了解,所以企业不参加碳市场交易的主要原因就是缺少对各种交易产品的了解,对于不了解的市场,交易自然容易孕育较大的风险,所以控排企业普遍对交易持观望态度。另外还有15%左右的控排企业认为碳配额的交易成本较高,这也是企业不愿意交易的原因。

图示

图5-10 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目的

图示

图5-11 企业不参加交易的原因

通过对控排企业实地调查和面对面交流的结果来看,的确很多企业对交易的规则、流程以及市场波动的风险都还不是很了解。企业作为碳市场最大的需求者和碳配额的供给者,其参与是碳市场是否能够发展的关键,因此在全国碳市场成立后,更需要制定清晰明了的碳市场交易规则,同时也要加大对碳市场的宣传,增强对企业的培训,促进企业参与市场交易的热情。

3.碳排放权交易的成本与费用

从图5-12、图5-13和图5-14可以看出,在被调查企业中,与排放权交易相关支出占总生产支出的比例都比较小,大多都不足1%,分别有31.58%的企业和34.21%的企业在碳排放权交易中产生的行政成本与交易成本在1万~5万元之间,占比相对较高,而21.05%和26.32%的企业碳排放权交易产生的行政成本与交易成本在1万元以下,另外还有10%以下的企业认为没有产生行政成本与交易成本,只有23.68%和21.05%的企业的行政成本与交易成本高于10万元。这就相当于近乎60%以上的企业在碳市场上投入的行政成本和交易成本都在5万元以下,除去为了履约不得不购进的碳配额外,碳交易市场并没有给控排企业带来过多的成本负担。

图示

图5-14 行政成本与交易成本的比较

图示

图5-12 碳排放权交易产生的行政成本

图示

图5-13 碳排放权交易产生的交易成本

而从行政成本和交易成本的比较来看,56%的企业认为行政成本和交易成本基本持平,而26%的企业的行政成本要高于交易成本,18%的企业行政成本低于交易成本。

4.排放权交易的数量与价格的相关分析

(1)对湖北省碳交易市场成交量的预测。从图5-15可以看出,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者都认为湖北省的碳市场交易成交量将会上升,部分企业的管理者对未来碳交易成交量的变化不是很清楚,只有极少数管理者认为成交量将会停滞甚至下降。在交易产品中,更多的企业管理者认为HBEA成交量将会增长,而对CCERs成交量的发展有更多的不确定,两类产品不同的成交量预测也反映了企业管理者对两类产品发展信心的差异。被调查企业的预期和湖北省目前碳市场交易发展的趋势大致一致,实际交易中,2015年度湖北省碳配额成交量达3263.9万吨,成交额达8.36亿元,相比2014年,增幅分别达112.4%和51.1%。公开交易成交量2345.9万吨,成交额6.34亿元,协议转让成交量918万吨,成交额2.02亿元,CCERs成交157万吨。

图示

图5-15 企业对HBEA、CCERs成交量的预测

(2)企业认为当前碳价与预期碳价相比。从图5-16可以看出,68.42%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被调查时的碳价要低于预期的碳价,只有不到8%的企业认为被调查时的碳价高于预期的碳价。问卷调查的时间是在2015年履约之后,而在履约期间,湖北省的碳价一度跌到了10元之下,碳价的下跌与很多因素有关,但是最重要的原因是碳核查完成后,很多企业发现2015年碳配额相对较为充裕,对碳配额的需求降低,碳价随之下降。

图示

图5-16 企业的当前碳价与预期碳价的比较

(3)企业对碳市场现货市场价格的预测。从表5-1可以看出,尽管被调查企业认为当时的碳价是低于预期的,但是平均来看企业管理者对碳市场的现货市场的价格预期在近五年的总体趋势都是上升的,而HBEA的平均价格将会一直高于CCERs的平均价格,并且HBEA的增长趋势也会大于CCERs的增长趋势。

表5-1 碳市场现货市场价格的预测

图示

(4)你认为目前湖北省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存在价差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从图5-17可以看出,对于湖北省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存在价差的主要原因,53.8%的企业将其归因为减排成本的不同,51.3%的企业认为配额供需情况的不同,38.5%的企业认为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供需情况不同。其次,认为面临风险不同、市场地位不同的也占到20%以上。

图示

图5-17 湖北省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存在差价原因

全国7个试点(北京、上海、湖北、深圳、广东、天津、重庆)的交易体系中都接受国家发改委签发的自愿减排量(CCER)作为合法的抵消信用,即允许受控排企业(单位)在完成配额清缴义务的过程中,可以使用一定数量的CCER抵扣其部分排放量,但考虑到CCER抵消机制对总量的冲击,各地规定的抵消比例由5%至10%不等,湖北规定为不超过年度配额或排放量的10%。除了对抵消比例的限定,各试点还对CCER产生的地域、时间和类型均做出了限制,而且由于碳配额价格的下降,以及CCER抵消比例的提高,各地还纷纷加大了CCER抵消条件的严格性。所以被调查企业对于HBEA和CCER在供需、成本和面临风险上的认识与实际情况是相符的。

(5)相对于配额的价格,企业是否愿意为核证自愿减排量支付更高的价格吗?从图5-18可以看出,即使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价格较低,而且在湖北省1吨自愿减排量相当于1吨碳排放权配额,但是考虑到操作性、风险、政策变动等因素,相对于配额的价格,78.95%的企业并不愿意为核证自愿减排量支付更高的价格,愿意为核证自愿减排量支付更高价格的企业仅占2.63%。

图示

图5-18 企业对于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预期

图示

图5-19 企业对于2015年配额的满意度

(6)对于2015年的配额分配,企业是否满意?从图5-19可以看出,71%的企业满意2015年的配额分配。碳市场设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碳配额分配的方式奖励低排放企业,惩罚高排放企业,从而降低全社会的碳排放,碳市场发挥减排作用的基本条件是通过有限碳配额的分配对高排放企业形成约束。如果70%以上的企业满意其配额分配,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2015年配额发放较多,其带来的主要后果就是碳价下降,碳交易市场低迷,对企业的控排行为约束力减弱。

(7)企业是否担心在实施碳配额交易时没有足够的交易对手?从图5-20可以看出,有47.37%企业会担心实施碳配额交易时没有足够的交易对手,这体现在企业对配额分配以及整个碳市场发展不确定性的担忧。配额发放不足,需求高于供给,会造成碳价高起,企业为了履约不得不付出高额的成本;配额发放过多,又使得供给远高于需求,会造成碳价的大幅下跌,无论是控排企业还是投资者参与度都会大幅降低,企业多余的碳配额将会变得一文不值。除了碳价的波动,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有价无市的情况出现,因此要保证碳市场的活跃交易,发挥碳市场的功能,配额的分配是最为关键的一环。

图示

图5-20 企业交易对手情况的调查

5.排放权交易职责的管理

(1)企业如何看待碳排放权交易?从图5-21可以看出,被调查企业对碳排放权交易最主要的三种认识为:在成本最小化下履约(占比89%)、有助于企业开发减排技术(占比45%)、可获取收益(占比32%),另外有29%的企业认为碳排放权交易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这说明企业已经对碳排放权交易的基本功能有了充分的认识,碳排放权交易是控制企业碳排放的市场化手段,对于企业减排和促进减排技术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作为碳市场中最重要的参与者——控排企业来说,碳排放权交易为企业履约提供了成本最低的途径,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在碳市场上卖出多余配额或者投资的方式获得收益。不可否认的是,对于高排放企业,碳市场正是通过增加其成本督促其减排行为。

图示

图5-21 如何看待碳排放权交易

(2)未来公司会最大限度的利用碳排放权交易吗?从图5-22可以看出,被调查企业中,31.58%的企业表示会全面利用碳排放权交易,而60.53%的企业表示要部分利用,仍有7.89%的企业表示不会利用碳排放权交易。

图示

图5-22 公司利用碳排放权交易情况

(3)公司排放权的管理和履行职责行为由谁负责?从图5-23可以看出,50%的企业碳排放权是由生产单位自行管理和履行的,29%的企业是由集团统一管理和履行,而13.2%的企业是由省分公司统一管理和履行的,8%的企业是通过其他渠道履行的,这和被调查企业的股权结构分布是契合的。

图示

图5-23 公司排放权的管理情况

相对于规模较小企业,集团公司或者省分公司在对国家碳排放政策走向、全国碳市场建设路线图、试点地区碳市场运行状况、国内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等情况都有更为详尽调查的能力和把控能力。对于全集团的碳盘查、碳排放保障体系建设、碳资产在各区域与各企业间、在CCER项目层面和配额层面的合理配置以及近期和远期配合都有更为完善的统筹和布局,因此集团或者省分公司下属企业的排放权管理和履行职责行为一般均由集团或者省分公司负责。

(4)哪个部门负责履行碳排放权交易的职责?由图5-24可知,超过半数的企业是由财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履行碳排放权交易的职责,其次是生产部门和环境部门,占比分别为32%和26%。另外,没有企业将该职责交给贸易部门和风险控制部门。从调查结果中看出,企业没有很专业的专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的部门,这部分是由于近一半企业的碳排放权是由集团或者省分公司统一管理和履行职责,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面对新生的碳市场,企业准备不足,同时反映了企业对碳排放权交易重视不足,尚没有充分有效的管理,这将会对企业从碳排放权交易中获得利润或者节约成本形成一定的影响。

图示

图5-24 哪个部门负责履行碳排放权交易的职责

(5)2013年1月1日至今接受碳市场相关知识培训次数。由图5-25可知,从2013年开始,各企业开展的碳市场相关知识培训1~2次、3~5次和5次的以上分别占比为34.21%、34.21%和31.58%,没有企业未开展相关培训。说明各个企业认识到碳市场的重要性,但是培训5次及以下的企业占65.79%,同时企业对于碳市场交易规则、整体运行等情况的认知还存在很大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碳市场知识的普及。

图示

图5-25 培训次数

(6)企业开展碳市场培训的方式。由图5-26可知,66%的培训都是采用企业组织自行学习的方式,其次是国内专家授课,占比45%,国外授课仅占3%。自行学习的效果可能会相对差一些,政府和企业应该加强配合,多请国内外专家进行授课,让企业对碳市场的认识和了解更加正确有效。同时应加大对多媒体的应用进行网络授课,可以减少培训成本,提高效率。

图示

图5-26 培训方式

(7)企业开展碳市场培训的内容。由图5-27可知,受访企业表示碳交易政策法规是培训的最主要内容,占比82%,核查流程和碳交易操作系统分别占比76%和71%,编制排放报告也是培训较多的内容,占比为68%。碳资产管理、碳交易原理、碳排放计量和碳排放监控的培训占比分别为55%、55%、50%和50%,由培训的内容来看,培训内容涉及碳市场交易的各个方面,尤其是与碳排放权交易实际操作层面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碳核查以及系统操作均是培训的重点。

图示

图5-27 培训内容

(8)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原有经营造成了哪些影响。由图5-28可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原有经营造成的最大两项影响为:开发或投资节能减排项目的积极性提高了(占比45%)、准备了碳交易专用资金(占比34%)。这说明碳排放权交易对企业最明显的影响就是改变了资金的用途。短期来看是企业不得不准备碳交易专用资金,用于覆盖行政成本、交易成本和购买配额所需资金。长期来看,企业为了履约、减轻未来碳排放造成的成本压力以及获得盈利,将会更为积极地开发和投资节能减排项目。所以碳市场对于企业绿色技术进步以及长期的减排效应具有显著的刺激作用。同时,有16%的企业更加积极地开发和投资CCER项目,这对于全社会的碳中和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另外,也有5%的企业认为碳市场交易影响了企业信贷风控。国家为了持续推进绿色低碳政策,将配合碳市场继续实施绿色金融等配套政策,碳排放权交易将对企业信贷、融资、评级等相关金融行为都会形成重要的影响。调查还发现8%的企业认为碳交易对原有经营没有影响,而18%的企业表示不了解情况。

图示

图5-28 对原有经营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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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9 碳资产管理岗位设置对经营利润的影响

(9)企业碳资产管理岗位的设置对于经营利润的影响。由图5-29可知,50%的企业表示没有设置专门碳资产管理岗位,意味着另一半的企业均设置了专门岗位。32%的企业表示设置了该岗位后对经营利润没有明显影响。除此之外18%的企业认为设置该岗位使得整体利润有所减少,8%认为增加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支出,16%的企业认为会影响其他环节的运营增加生产成本,所以有42%的企业认为碳资产管理岗位的设置给企业的经营利润带来了直接或者间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21%的企业认为设置该岗位降低了能耗费用、材耗费用、排放成本等运营成本,11%的企业认为该岗位可以从碳交易或碳资产融资等行为中获利,从而增加了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即33%的企业因为设置碳资产管理岗位给企业的盈利带来了正面的影响。短期来看,该岗位设置的确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但长期看来,如果有熟悉碳市场交易的专业人员能够专门对企业的碳排放、碳资产、碳交易以及履约等相关环节的事务进行管理,不仅仅可以降低碳交易带来的一系列运营成本以及履约成本,还会从中获利,增加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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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0 企业从碳市场获得收益的方式

(10)企业如何通过碳市场获得收益。由图5-30可知,对于企业如何从碳市场获得收益这一问题,55%的企业是从碳市场中购买配额,填补履约缺口,从而减少了违约成本,因为如果不能按时履约,将面临更多来自政府的惩罚。50%企业通过出售了富余碳配额而获利,这说明碳市场充分发挥了奖励低碳排放企业惩罚高碳排放企业的目的。另外积极参与碳配额交易,低买高卖赚取差价的占比18%,但是碳价的日益走低导致投资碳市场的风险加大。从CCER中赚取差价以及开发或投资CCER项目赚取利润的占比合计为14%,通过碳资产质押、回购融资、设立碳基金、发放碳债券等碳金融业务获得收益的企业占比为16%,虽然比例并不很高,但是碳金融市场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能够积极参与并从中获利已经充分表明碳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市场、碳资产作为新兴的投资工具具备了一定的市场基础和发展空间。

(11)公司生产决策中如何考虑碳排放权?由图5-31可知,调查结果发现,在生产决策中有55.3%的企业将会最小化购买碳排放权的成本,最大化卖出碳排放权的收益,同时也有18.4%的企业其生产决策不受碳排放权的影响,10.5%的企业处置剩余配额时并没有考虑碳价。这和企业在部门设置以及碳资产管理人员配置的回答是一致的,都说明了半数以上的企业开始重视碳市场以及碳交易带来的收益或造成的损失,同时也有将近一半的企业并不重视碳市场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图示

图5-31 决策中的碳排放权

(12)对于碳排放权交易的执行,公司是否有定期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报告?由图5-32可知,仅仅有31.6%的企业具有定期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报告,将近70%的企业没有定期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报告,但是可以看出企业对碳市场重视程度的提高,39.5%的企业正在筹划定期风险分析和风险报告。尚有15.8%的企业并没有计划进行定期风险分析,不清楚的企业占比也达到了13.2%,这说明了一些企业对于碳排放权交易的风险并没有充分的认识,对于风险也没有系统的管理。

企业进行碳排放权交易可能面临着多种风险,包括行业风险、经营风险等,高碳排放行业将受到政府、公众、媒体的高度关注和监督,而高碳排放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将面临诸如市场风险、政治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项目风险、产品风险和声誉风险等。管理层应重视企业所面临的碳排放权交易风险,积极对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和详尽的评估,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规避风险,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图5-32 公司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报告

(13)企业如何管理排放权交易的成本。由图5-33可知,半数企业有专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成本最小化的团队或员工,而且其中有26.3%的企业有专门的团队管理公司碳排放权交易工作,使公司参与碳市场的成本最小化,但是23.7%的企业对此没有明确说明。可以看出一半企业安排了碳排放权交易的专门人员和团队,这无异将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以及专业度,有利于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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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3 企业管理碳排放权交易成本的方式

(14)企业是否需要专业机构代管碳排放权配额。由图5-34可知,由于很多企业已经重视碳排放权交易给企业生产带来的影响,但是企业本身对此了解程度的不足,15.8%的企业因为集团或者分公司有配额管理的能力,而不需要专业机构代管,36.8%的企业有找专业机构代管碳排放权配额的打算,而且虽然34.2%的企业虽然打算用专业机构代管碳排放金额,但认为可以与相关机构建立联系,寻求咨询服务,并且另8%的企业打算自行建立碳资产管理部门,仅仅5.3%的企业还不清楚是否有此打算,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对碳配额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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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4 企业是否需要专业机构代管碳排放权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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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5 企业是否对市场上交易的碳排放权价值进行评估

(15)对于市场上交易的排放权,企业评估了其价值吗?由图5-35可知,在调查的企业中,只有42.11%的企业对于市场上交易的排放权评估了其价值,而企业对市场上交易的排放权的价值不清楚和不知道的比例则占到了57.9%,说明大部分企业对排放权的价值并没有重视,没有评估交易中的碳排放权价值,相关政府机构应加大宣传或者敦促企业去估算其价值,公司也应该主动去评估排放权的价值。

(16)企业估算过2016年购置排放权的额外成本吗?从图5-36中可以看出,23.68%的企业估算过2016年购置排放权的额外成本,44.74%的企业虽然没有估算过,但是也在计划中。说明经过两个年度的履约和交易,部分企业从碳排放权交易中盈利,也有部分企业付出了不菲的成本,所以大部分企业已经开始重视排放权的额外成本,对2016年购置的额外成本都开始计划与估算。但是仍然有21.05%的企业对此没有估算,也没有计划,10.53%的企业对此完全不清楚,所以需要相关政府机构加强宣传估算的重要性,从而引起企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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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6 企业是否估算购置排放权的额外成本

(17)是否为2016年的碳排放权交易预留了一定量的预算或资金?从图5-37中可以看出,15.8%的企业会将一定比例的年收益额以及26.3%的企业会将固定金额预留给下一年的碳排放权交易所用,而57.9%的企业并没有为碳排放权交易预留资金。

(18)过去两年企业如何为碳排放权购置筹措资金。由图5-38可知,在过去两年83%的企业是通过内部融资的方式为购买碳排放权筹集资金,而选择银行贷款和其他外部筹资方式的占比分别为4%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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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7 是否预留资金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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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8 过去两年企业为碳排放权购置筹措资金的方式

(19)企业计划如何为2016年的排放权购置筹措资金。由图5-39可知,65.8%的企业选择通过内部融资的方式进行筹措2016年碳排放权购置所需资金,占比较过去两年下降了17%,而选择银行贷款的企业占比7.9%,选择其他外部筹措资金的方式的企业占比为5.3%,分别比过去两年上升了4%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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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9 企业打算为2016年的排放权购置筹措资金的方式

(20)除了碳排放权交易,如果还有另外的减排措施,你将会选择哪些?由图5-40可知,除了碳排放权交易以外,企业更能接受的减排措施是实施能效标准和技术标准,选择该措施的超过了60%,另外18%的企业支持实施碳强度标准,11%的企业会选择对二氧化碳排放征税。相对于市场化手段的碳排放权交易来说,技术标准、能效标准和二氧化碳强度标准都是行政命令式的环境规制手段,除了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生产设备、不同生产流程的标准都要进行严格科学合理的设定以外,如何核查这些标准也需要更为复杂的程序。而在调查阶段,我国环境税还没有正式实施,二氧化碳税虽有提及但是能否实施或者距离真正实施仍有较远的路要走,从发达国家的实际执行以及学者的研究结果来看,相对于标准的执行以及税收政策,碳排放权交易也是非常行之有效的市场化减排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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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0 其他的减排措施

6.排放交易的义务设施、减排措施和减排潜力分析

(1)企业参与碳交易以后,碳排放是否较上一年减少?从图5-41可以看出,74%的企业表示参与了碳交易后,碳排放量较上一年有所减少,当然企业碳排放量的减少和经济下行趋势下企业经营活动减缓有很强的关系,但是经过两年试点碳市场的运行,管理层对碳排放权交易给企业带来的成本和收益有了深刻的认识,特别是在履约中由于碳配额不足支付了巨额成本的企业更加重视减排行为,积极通过采用技术革新、购买先进设备、优化生产流程、使用更清洁能源等举措减少企业的碳排放,这充分表明了碳市场对企业的碳排放行为起到了重要的制约作用,促使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不得不注重环境保护,因而进一步强调碳交易存在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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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1 碳交易对碳排放影响

(2)在接下来五年里,如何估计公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从图5-42可以看出,在调查的企业中,39.47%的企业估计在接下来的五年里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会减少,比例最高,而31.58%的企业估计公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会增长,28.95%的企业估计公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会保持不变。企业对未来碳排放量的估计是基于公司对未来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技术革新等多种情况的估计下做出的判断,但是部分也说明大部分企业认为随着国家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针对碳排放的环境规制日益趋紧,以及建立全国碳市场等合力作用下,企业生产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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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2 对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估计

(3)碳排放权交易在公司二氧化碳减排中起到的作用。从图5-43可以看出,在调查的企业中,81.58%的企业认为碳排放权交易仅仅是二氧化碳减排措施的一部分,只有18.42%的企业认为碳排放权交易是二氧化碳减排的主要措施,作用较大。说明碳排放权交易确实对公司减排活动形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市场化的行为只能作为企业减排行为的推手,促进增加企业成本或者使得企业获益等手段刺激企业积极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并不能直接作用于企业的减排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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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3 碳排放权交易在二氧化碳减排中的作用

(4)近年来,企业是否精确估算了二氧化碳减排措施的成本和潜力?从图5-44可以看出,只有13%的企业精确地估算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给企业带来的成本和收益,接近50%的企业有粗略的估算过减排的成本和收益,还有36%左右的企业没有估算过减排的成本和收益,其中5.26%的企业认为影响不大,故而没有必要进行估算。这说明大多数的企业对减排没有制订清晰明确的计划,这样就有可能造成减排的成本过高,给企业收益造成影响。随着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立,企业应当尽早精确地估计碳交易给企业带来的成本收益影响,以便做好充分的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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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4 企业对减排成本与潜力的估算

(5)企业过去五年实施二氧化碳减排措施情况以及未来五年预计情况对比。从图5-45可以看出,过去五年中有76.32%的企业实施了减排措施,而未来五年计划实施减排措施的企业进一步上升,达到86.64%,没有实施减排的企业在过去五年和未来五年计划中仅占2.63%,这与国家和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企业的减排行为有关,也反映了企业对于节能减排工作所做出的努力。但是令人担忧的是过去五年,21.05%的企业不清楚是否进行过二氧化碳减排,未来五年仍有10.53%的企业不清楚是否会计划实施二氧化碳减排措施,这在一定程度说明部分企业节能减排的意志还不是很坚定,对于减排措施的实施与否态度还不是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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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5 减排措施过去五年、未来五年对比

(6)除了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外,企业实施了哪些二氧化碳减排措施?(多选)从图5-46中可以看出,除了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之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占比89.47%)、优化生产过程(占比81.58%)是企业进行减排的主要措施。此外还有部分企业也通过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占比50%)来减排,而这三种减排措施均和技术进步密切相关。31.58%的企业采用能源替代(以天然气替代煤)的方式减排,7.89%的企业表示引进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等)来促进减排。能源成本是企业面临能源选择的主要考虑因素,与新能源相比,天然气成本相对较低,而且风能和太阳能的技术因素、稳定供应等因素都阻碍了企业对这些能源的大规模应用。此外,绝大多数的企业都表示是不会通过减少生产来促使减排的,可见,2015年以来企业放缓生产活动的行为的确是企业在宏观经济运行放缓下的不得已选择,并不是为了减少碳排放成本做出了主动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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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6 具体减排措施

(7)公司有没有在本年度已投入或未来打算投入一定资金在减排技术上?从图5-47可以看出,在所调查的企业中约有55.26%的企业在本年度或未来打算拿出一定比例的年收益额作为减排技术的投入资金,还有34.21%的企业专门拿出了一笔固定金额的资金投入在减排技术上,另外10.53%的企业在减排技术上并没有投入。所以从总体来看,企业认为发展减排技术还是很有必要的,并且大部分企业在减排技术方面还是有一定资金投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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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7 公司在减排技术上的资金投入情况

(8)公司实施减排措施的原因?(多选)由图5-48可以看出,约有92.11%的企业认为降低能源和原材料的成本是实施节能减排措施的原因,其次,有71.05%的企业认为实施减排措施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而52.63%的企业会担心因为较高的减排成本给企业造成过多的成本负担而进行减排活动,38.74%的企业是为了降低直接购买碳配额的成本而进行减排活动。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企业实施减排措施的原因,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最终目标,碳排放权交易会增加高碳排放企业的成本从而促进企业减排正是碳市场存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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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8 公司实施减排措施的原因

7.对碳排放发展的期望

(1)你认为2017年全国碳市场一定会启动吗?我国自2013年6月以来在7个省市相继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预计在2017年建立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由图5-49可以看出,有60.53%的企业认为2017年全国碳市场一定会启动,34.21%的企业对碳市场是否启动持不确定的态度,另外还有5.26%的企业认为2017年全国碳市场不会启动。总体来看,企业对全国碳市场的建立持积极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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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9 企业对2017年全国碳市场启动的预期

(2)如果2017年全国碳市场启动,企业认为未来碳市场的功能定位是什么?由图5-50可以看出,如果2017年全国碳市场启动,有52.63%的企业对未来碳市场的功能定位是发展成更加成熟的金融化市场,吸引更多投资者,其次分别有28.95%的企业认为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功能定位应是发现碳市场的价格,为开征碳税做参考,28.95%的企业认为碳税可以和碳交易体系共存,26.32%的企业认为全国统一碳市场只是用来完成减排目标的行政工具,同样还有26.32%的认为没有判断依据,7.89%的企业认为还有其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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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0 企业对未来碳市场的功能定位

(3)如果2017年全国碳市场启动,企业最关心哪些方面的信息?(多选)由图5-51可以看出,如果2017年全国碳市场启动,84.21%的企业认为最关心的是关于配额分配制度方面的信息(如之前的配额在未来是否“有用”),其次65.79%企业关注包括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结算/清算系统等在内的交易制度问题,63.16%的企业关注价格管理制度,之后依次为总量设定和覆盖范围,监测、报告、核证及执行,法律法规体系,跨区域连接,对创新碳金融产品的发展,如碳资产质押贷款、碳债券、碳保险、碳信托、碳衍生品等关注度最低,仅占23.68%。

从中可以看出,企业管理者最关心的还是和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即全国统一碳市场启动之后碳配额的分配,包括配额确定的方法和原则、碳配额是否可以跨期使用、试点碳市场得到的配额是否能够在全国碳市场继续使用等。全国碳市场建立后,由国家根据碳减排目标确定某一时期的碳排放总量,政府将其分配到各省,进而再分配给企业,碳排放权不仅仅是减排义务,还是一种法定的经济权益,碳配额分配关乎企业的切身利益和公平问题。而和配额密切相关的总量确定和行业覆盖、纳入门槛,以及在碳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交易系统、价格波动以及核查等环节对企业具体的操作影响也较大,因此企业也尤为关注。对于碳市场的衍生产品,由于和企业的短期利益关联度较低,所以尚未引起企业的过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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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1 全国碳市场启动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4)你认为当前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体制健全程度是?由图5-52可以看出,约有57.89%的企业管理者认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体制健全程度只有一般水平,有28.95%的企业管理者认为法律体制健全程度还很低,只有5.26%的企业管理者认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体制健全程度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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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2 对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体制健全程度的认识

近年来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2011年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审定与核证指南》。而后为了为试点碳市场推出做准备,包括各试点省份在内的地方政府出台了碳排放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了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核查制度和处罚机制、碳排放权配额管理制度、碳排放管控制度、碳排放抵消制度等相关制度,北京、天津等地方政府还以立法的方式确定了碳排权交易市场的法律基础,这些都为我国碳市场的顺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础。而为了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政府应不断提高立法层级,2016年国家发改委研究起草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并提交国务院审议。

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各级政府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立法层级相对较低,除个别省份外,很多试点碳市场都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规范碳交易制度;在立法内容上,排放配额的分配方式存在不统一性和不确定性,价格调控机制和核查制度尚不完善,处罚措施缺乏足够的力度。所以在调查过程中近九成的企业认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体制健全程度还比较低。

进一步健全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法律体系,对于节能减排、构建生态文明以及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模式角度具有极强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5)对于碳排放权交易,你认为企业最需要哪方面的宏观信息?(多选)由图5-53可以看出,对于碳排放权交易,92.11%的企业认为关于国家或省的碳排放额度和减排目标的宏观信息是最重要的,其次,81.58%和76.32%的企业认为中国碳市场的发展前景和能源政策变化的相关信息也是企业所需要的,对于气候变化引致的风险以及气候变化带来的机遇的关注度分别是31.58%和15.79%。从调查结果来看,对于碳排放权交易,企业最需要了解的仍是国家和本地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低碳经济发展、碳市场发展、能源政策以及技术进步等宏观政策的出台和变化。从政府层面来看,及时地披露信息是必不可少的,而对于企业来说,及时地了解宏观信息,把握政策走向,做好应对准备也是非常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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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3 企业最需要的碳排放权交易的宏观信息

(6)你认为当前市场上碳排放权交易行业和企业的覆盖度?由图5-54可以看出,60.53%的企业认为当前市场上的碳排放权交易行业和企业的覆盖程度一般,而26.32%的企业认为当前市场上的碳排放权交易行业和企业的覆盖程度低,只有5.26%的企业认为覆盖程度较高,另外还有少数企业对于此问题表示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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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4 当前市场上碳排放权交易行业和企业的覆盖程度

就覆盖行业来说,各试点碳市场均覆盖了第二产业高能耗、高排放的行业,如电(热)力、水泥、石化、钢铁(冶金)等行业。湖北省2014年纳入12个行业。2015年纳入16个行业,都是第二产业;同时湖北碳市场纳入控排企业的排放门槛最高,为2010—2011年年综合能耗在6万吨标煤及以上(排放量在1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这主要是第二产业占比及其对地区生产总值贡献率约为50%,同时又是传统高耗能、高排放集中的部门,且单个企业排放量较大。北京、上海和深圳碳市场还纳入了服务业,进一步,北京试点还覆盖了高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深圳另外还纳入了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物。随着碳市场的发展,2016年北京市新纳入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上海市新纳入水运行业。从纳入门槛来看,北京和深圳碳市场中参加碳交易的第三产业企业多,纳入控排企业的排放量门槛也较低。虽然湖北行业覆盖度不及北京、上海和深圳等试点,而且纳入门槛比较高,但是2014年配额总量却分别高达3.24亿吨,仅次于广东。

所以通过对比和分析来看,从控排企业的地区生产总值占比、碳排放占比以及配额发放来看,湖北省的碳排放覆盖度并不算低,但由于仅纳入第二产业,以及纳入门槛较高,湖北省纳入控排企业的数量较少,2014年共有138家,2015年增至168家,所以,控排企业的普遍感受是市场上碳排放权交易行业和企业的覆盖度并不高。

(7)你认为在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中,需要在哪方面进行改进?(多选)从图5-55中可以看出,同时均有73.68%的企业认为在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中需要改进的方面有降低交易成本和更完善的交易制度和规则。其次,还有超过半数的企业认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应该在增强信息披露、更完善的法律制度、交易方式多样化等三个方面需要改进。超过40%的企业认为应该在引入更多的碳排放权交易投资者、纳入更多的行业和企业、提高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公开企业排放数据等四个方面改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而选择简化柜台交易流程、更明晰的企业边界和属地确定的企业占比超过30%,接下来分别是交易品种多样化和引入更多的中介机构。

整体来看,企业最为迫切要求改进的就是希望能降低成本,其次是完善包括信息披露以及制度建设在内的交易制度,接着是提高市场流动性,最后是优化交易流程,这也为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设提供了一定的方向和主要参与方意愿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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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5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中需要改进的方面

(8)你认为哪些措施可以简化公司的碳排放权交易?(多选)从图5-56中可以看出,68.42%的企业认为简化交易程序可以简化企业的碳排放权交易,其次有63.16%的企业认为推出统一、简洁、高效的交易平台也可以简化交易,60.53%的企业认为可以通过简化报表流程、统一报表格式简化碳排放权交易,同时,也有超过半数的企业认为提供碳排放权交易方面的咨询服务也能简化交易。经过对企业的实地走访和调研发现,由于碳市场在我国发展时间还较短,企业在没有设置专业管理团队或专门管理人员的情况下,面对新的交易平台、交易程序和报表格式及报送流程,在进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常常会出现很多问题,影响公司正常的交易活动,有时候因为对交易体系和交易规则的不熟悉,甚至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所以,企业迫切希望能够简化交易流程,优化交易平台、提供咨询服务,特别是如果碳排放权交易的报表能够和企业之前报送的其他类报表通用,无疑将大大减轻企业在这方面的压力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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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6 哪些措施可以简化企业的碳排放权交易

8.投资行为——碳泄漏

(1)2015年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主要集中在哪里?(多选)从图5-57中可以看出,从2015年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主要集中地这一问题来看,几乎所有的企业在省内具有生产基地,只有15.79%的企业有在省外生产,没有企业在国外生产,在省外生产的企业主要是以建立分公司或者分厂的形式进行的,这是因为在纳入控排企业时,已经对企业的边界和地域进行了限制。对于销售的主要集中地而言,84.21%的企业在省内销售,与此同时还有65.79%的企业在省外销售,21.05%的企业在国外销售。

图示

图5-57 2015年企业生产、销售地

(2)在过去的五年里,企业扩张的生产能力发生在哪里?从图5-58可以看出,在过去的五年里,有63%的企业选择了在省内进行扩张,有26%的企业在省外进行扩张,仅有3%的企业在国外扩张,还有8%的企业没有进行扩张。这说明目前大多数企业仍然选择把省内作为主要的扩大再生产的场所。湖北省碳市场是从2014年开始上线运行,本次调查的时间是2016年,所有本问题询问的是企业2011—2015年的扩张情况,很难分辨3%的企业选择在国外进行扩张是否受到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影响,所以本问题还难以验证湖北省碳市场是否造成了碳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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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8 过去五年企业的扩张能力地区

(3)请估计企业在未来五年生产能力的变化?从图5-59可以看出,从对企业未来五年生产能力变化的预估情况来看,55.26%的企业预计在未来五年里生产能力将会扩大,10.53%的企业预计在未来五年里生产能力将会缩小,还有34.21%的企业预计在未来五年生产能力将基本保持不变。这反映了目前许多企业对未来生产能力的预期相对乐观,同时部分企业也担心在未来五年将会面对更多的压力而无法进行扩大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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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9 未来五年企业生产能力的变化

(4)到2020年企业最重要的市场将在哪里?(多选)从图5-60可以看出,到2020年71.05%的企业表示主要市场仍在省内,52.63%的企业的主要市场也可能会在省外,还有18.42%的企业的主要市场将会在国外。这说明了省内市场仍然是大多企业的主要市场,但是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开辟省外市场,向省外市场甚至是国外市场进军,企业的主要市场发生一些转移。可以初步判断碳排放权交易可能会造成碳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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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60 2020年企业市场分布图

(5)企业未来生产能力主要在哪里?由图5-61可知,79%的企业未来主要生产能力选择在省内,18%的企业选择在省外,国外的占比较小,仅3%。这主要取决于企业未来主要市场在哪,同时也受原材料市场位置,能源成本等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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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61 企业未来生产能力

(6)关于企业未来的区位抉择,哪些方面是最重要?(多选)由图5-62可知,对于企业未来的区位抉择,65.79%的企业管理者认为接近产品市场和接近原材料市场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其次,63.16%的企业管理者认为能源成本是选择企业未来区位的重要影响因素,同时还有52.63%的企业管理者选择劳动力成本因素。所以可以看出,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成本和市场因素是企业未来区位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对于高碳排放企业,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加大,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碳税、能效标准、排放标准等政策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盈利水平,因此,寻找环境规制相对较松的区域作为企业未来的生产和经营场所,从而降低成本,这是发生碳泄漏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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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62 企业未来区位抉择的影响因素

(7)你认为企业环境政策的严苛程度?(5分为最严苛)由图5-63可以看出,企业管理者对于目前和对于未来企业环境政策的严苛程度的预期总体是呈上升趋势的,并且总体都处于较为严苛的程度(均超过3分)。从实际情况来看,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环境规制的强度,同时采取多种举措推进环境保护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碳市场建立在即,环境税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面临的环境政策越来越严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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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63 不同时期企业环境政策的严苛程度

(8)与其他行业相比,你认为企业所在行业的环境政策更为严苛吗?由图5-64可以看出,被调查公司认为企业所在行业的环境政策和其他行业相比更为严苛的为89%。湖北试点碳市场的控排企业均来自于第二产业,包括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的重工业行业,相对于轻工业行业和第三产业,这些企业理所当然地成为环境政策主要治理的对象,面临的环保政策也更为严苛。这些行业企业更加重视环境问题,并通过加大技术创新、开发新能源、优化企业内部结构等措施,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减少污染和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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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64 环境政策是否严苛

(9)考虑环境政策的严苛性,企业是否已经开始或考虑改变行业所占比重?从图5-65来看,在环境政策越来越严苛的情况下,打算改变行业所占比重的企业占比为45%,没有此类想法的企业占比55%。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环境政策将对企业产品结构造成一定的影响,部分企业已经考虑重新布局,退出或减少高排放高污染产品在企业中的占比。但是由于改变企业产业布局并不是轻而易举的,特别是对于在某行业已经深耕多年的企业来说,调整产品结构的实际成本和机会成本无疑是巨大的。而且随着环境保护措施的持续推进和深入,第三产业也同样面临环境规制的监管,如北京、深圳、上海在试点碳市场运行之初已经将部分服务业和建筑纳入控排范围。即使全国统一碳市场在成立之初也仅仅先纳入了第二产业中的部分行业,但从国外碳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是碳市场发展的必然举措,因此在考虑多种影响因素的情况下,多半企业将仍然坚持原有的产品行业结构不变。

图示

图5-65 是否开始或考虑改变行业比重

(10)考虑环境政策的严苛性,企业是否已经开始或考虑转向其他行业?从图5-66来看,尽管有68%的企业表示并没有开始或正在考虑转向其他行业,但是已经有32%的开始或正考虑转向其他行业。

图示

图5-66 是否开始或考虑转向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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