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二)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民主管理的内在要求是把政府管理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在矿产资源管理中,应注重公众参与机制的作用。公众的积极参与,可以降低政府监管成本,而且有利于从程序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1.落实民主决策原则,推进科学决策

要把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公众参与机制的构建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就必须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凸显民主决策机制。矿产资源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它能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决策都应该公开透明,确保公众的利益不因政府决策而受损。尽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从一定层面上来讲,政府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就是对矿产资源这种公共资源的分配与控制。政府决策的制定涉及不特定公众的利益。因此,政府在做出决策前,必须充分听取和反映民意,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不打折扣。

2.建立公众参与的具体法律程序,为公众参与提供法律保障

可通过法律对公众参与机制加以明确规定,完善参与程序。一方面,应健全公众参与的利益表达机制,建立一套相应的组织程序与保障制度。另一方面,应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的评价制度。具体而言,一是落实公众监督权。要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落实公众监督权,因为程序合法是有效参与的前提与保障。对公众行使监督权的方式、途径、程序、步骤等应当予以具体详细的规定。二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知情权是公众参与管理的依据,公众资源管理参与权的具体行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资源管理中所涉及信息的了解,只有先知晓,方可有所为。为此,矿产资源信息的公开披露,对公众参与资源管理尤为重要。(https://www.daowen.com)

3.不断拓宽公众参与途径

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法制化的核心在于依法管矿、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运用行政职权要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增强服务公众的能力与素质。具体到矿产资源管理,除采用传统的座谈会、研讨会、听证会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外,还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采用网络手段收集舆情,特别是要利用信息网络平台促进公众参与。目前,网络成为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参与政府管理和监督政府行为的新途径。因此,应当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来促进矿产资源管理的公众参与,就公众关心的问题,依法主动听取公众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质量。在矿业权出让、转让等环节中,建立及时、准确和全面地向全社会发布各种矿业权信息的平台,通过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实行公开透明管理,充分保障公众享有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4.发挥矿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提高公众参与效果

矿业协会作为连接政府与公众的桥梁和纽带,能将观念意识化为群体行动,是国家与社会达成共识的渠道。矿业协会组织具有专业性强、市场反应敏捷的特点,它能把各矿业权人的声音及时传递给政府。鼓励矿业协会的建设,一方面,要扩大自然科学家、技术专家和社会科学家参与制定决策的空间与范围,充分发挥科技、政策法律在矿产资源管理中的技术支撑、文化引领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矿业协会内部的规范化建设,围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宗旨与目标,强化组织和制度建设,使矿业协会参与管理的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推进矿业协会参与矿产资源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与公民个体、矿产企业单独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相比,矿业协会由于拥有广泛的公众基础而有许多优势:一是矿业协会可以作为矿产资源信息的集合点和传播点,可以开展矿业政策宣传、矿产品销售、矿产资源开发研讨会等形式的活动,提高公民对矿产资源开发行业的认识;二是矿业协会可以作为国家或地方的咨询机构,参与民主听证会,参与行业事项的决定或计划的修改。矿产资源开发会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矿产资源管理也需要环保组织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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