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际出发,逐步而又稳妥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使之逐步合理化,这个方向是正确的,这几年也有了一定进展,要坚定不移地搞下去。但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一定要正确处理发展农业与发展第二、三产业的关系。发展乡镇企业是对的,但绝不意味着可以轻视农业。如果丢掉农业,丢掉粮食生产去务工、经商,最终是要吃亏的。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必须把农业即第一产业作为基础产业。这是由我国农村经济的根本特点决定的,也是农村分工分业普遍规律的客观要求。多元化的农村产业结构,必须建立在商品性农业基础之上。不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还是比较后进的地区,都是如此。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应该逐步建立发达型农业,成为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的先行地区,而决不能削弱农业。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一定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不能违背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我国现阶段农村生产力水平总的讲是不高的,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将是一个较长的渐进过程,要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不可操之过急,不可一哄而起。(https://www.daowen.com)
同时,要正确处理发展粮食生产与发展多种经营的关系。发展粮食生产与发展多种经营不是对立的,而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不要一讲发展多种经营,就削弱或限制粮食生产;也不要一强调发展粮食生产,多种经营又不搞了。要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我国有那么多的荒山、荒坡、草原、水域和地上地下资源,发展多种经营的门路广得很,决不要把发展多种经营建立在减少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和削弱粮食生产上面。发展多种经营要在广开门路、综合开发上做文章。发展粮食生产同发展商品经济是一致的,不能对立起来。在发展商品经济中,不能忽视和削弱粮食生产。通过正当途径增加附加值高的商品的生产是无可非议的,但如果大家都不去种粮食,粮食从哪里来?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商品,不发展这个大商品,其他商品生产都要受到制约。即使讲赚钱,也不能只算小账,还要算社会效益大账;不能只看眼前利益,还要兼顾长远利益。这几年刮起的这个“热”、那个“风”是不少的,特别是把大量高产粮田挖成鱼塘,种上水果,尽管从眼前看是有利的,但从长远考虑,后果是令人忧虑的,有的地方已经开始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