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农产品购销体制,进一步开放农产品市场

(一)改革农产品购销体制,进一步开放农产品市场

目前,我国正在从简单的商品生产向发达的商品经济过渡,要充分重视和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让市场去调节农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长期以来,我国采取对主要农产品的流通和消费实行补贴的办法,它对平衡农产品的供求,解决人民的温饱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抑制生产、助长浪费、加重财政负担的弊端也日渐暴露出来。因此,在居民消费水平达到温饱阶段之后,一定要尽可能利用市场机制调节农产品的供求关系。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证明,凡是真正放开经营的农产品,最终都是产量大幅度增加,优质比重不断扩大,市场供应充裕,价格相对稳定,财政负担减轻。可见,改革农产品购销体制,把农产品价格放开,推向市场,使生产与需求直接联系起来,不仅对国家、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是有利的,而且是加快我国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的基本动力。

目前,我国已经具备逐步全面放开农产品经营的基本条件。80年代以来,我们在放开水产品、部分畜产品以及蔬菜、水果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农产品市场体系、储备调控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一定进展。近两年调整了城镇居民口粮的销价,基本做到粮油购销同价。我国农业连续几年丰收,市场农产品供应充裕。这些,都为加快购销体制改革,逐步全面放开农产品经营,奠定了比较牢靠的物质基础。我们要抓住当前难得的有利时机,加快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对适宜放开而尚未或者没有完全放开的农产品,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全面放开,向生产商品化、经营市场化的方向推进。其中,大家最关心的是粮食购销体制改革问题,这关系到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的全局。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审时度势,牢牢把握改革的主动权,既不能仓促上阵,也不能坐失良机。考虑到我们国家大,情况千差万别,总的原则应当是,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分散决策,不“一刀切”。在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并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的前提下,凡是有条件放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提出方案,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一般可以继续保留定购数量,放开购销价格,实行随行就市。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实行定购数量和购销价格一起放开。对放开的省份,中央在几年内继续保留财政补贴,分年减少,以支持改革顺利实施。在放开的区域布局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与粮食主产区可以先行一步,以利于在主要的产销地区之间实行体制上的对接,推进优质商品粮生产与流通的发展。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局部地区的改革试点,可以继续扩大,积累经验。

为了平抑市场粮价,保持国内粮食生产与供给的稳定增长,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抓紧以批发市场为主的市场体系建设。坚决消除地方封锁,建立全国统一的粮食市场,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经济成分的粮食流通体系,逐步形成商品经济有序运行的制度和环境。(https://www.daowen.com)

第二,建立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机制。从明年起,除经济作物和林牧渔业集中产区外,实行农业税征收粮食实物;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多级粮食储备制度,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做好年际之间丰歉调节;健全市场预测制度和信息服务网络,在产销地区之间建立相对稳定的大宗贸易协定;支持粮食部门转轨变型,实行企业化经营,开展以粮食加工为主的多种经营,继续发挥在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实行粮食内外贸结合,更好地利用进出口调剂手段。

第三,进一步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为国家培育充足的粮源。对粮食主产区要增加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加强生产和流通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信贷规模,支持发展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在良种、技术和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支持大力发展养殖业;给予一定数量的粮食出口权。

在这里,我着重谈一下关于扶持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问题。过去,粮食主产区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商品粮,作出了很大贡献。由于价格体系不合理,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扩大等原因,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农民收入比较低,出现了不少高产穷县、高产穷村。特别是近几年出现卖粮难、收购难、储存难、调销难,给主产区地方财政增加了很大的困难,影响了经济的全面发展,挫伤了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这种状况必须改变,不能老让粮食主产区背着粮食包袱种粮食。从长远看,放开价格对粮食主产区是有利的,是促进生产发展的根本性措施。当前国务院提出以上讲到的几项扶持粮食主产区的重要措施,不仅是出于保证粮源的考虑,也是出于增加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和全面发展经济的考虑。希望粮食主产区的广大农民和各级政府充分理解这个问题,在继续发展粮食生产和农村商品经济中作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