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先导力量
80年代以来,我国改革与发展中一项最为引人注目的重大成就,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小平同志曾经用“异军突起”这四个字概括乡镇企业的发展,非常恰如其分。当初我们谁也没想到,在短短的十几年间,乡镇企业能发展到今天这样的规模。1991年,全国乡镇企业产值11621亿元,乡镇工业产值87亿元,分别占全国社会总产值、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6.5%和30.8%。预计今年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将超过15000亿元,比上年增长30%以上。全国社会总产值从1000亿元发展到1.1万亿元,用了31年时间,而乡镇企业从1000亿元达到1.1万亿元,仅用了8年时间。乡镇企业的发展,对国家的贡献与日俱增。1978年以来乡镇企业上交国家税金累计达2356亿元,仅1991年就向国家财政缴纳税金454亿元,占全国税金的15%;从1985年到1991年国家税金净增量中,乡镇企业净增占33.5%。在一些乡镇企业较发达的县,乡镇企业税金已占县财政收入的70%左右。1991年,乡镇企业出口商品交货额达670亿元,占全国外贸收购总额的29.6%,为国家创取了大量外汇。由于乡镇企业主要是靠自己发展起来的,国家除了给予某些政策上的优惠以外,基本上没有直接投资,资金、人才、技术、设备和能源、原材料等是以较高价格通过市场获得的,因此对国家的贡献基本上属于净贡献,在相当程度上超过了名义贡献额。
乡镇企业的崛起,改变了农村经济结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与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单一经营种养业,1980年农村社会总产值中,农业占68.9%,非农产业占31.1%。随着乡镇企业的强劲崛起,1987年农村非农产业就突破了50%,1991年已达到61%。乡镇企业就地安置了农村富余劳力9613万人。仅1991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就达1305亿元。“七五”期间农民平均纯收入净增的三分之一来自乡镇企业。在乡镇企业发达地区,农民收入70%左右来自乡镇企业。到1991年乡村集体企业已形成3300亿元的资产,占集体财产的80%左右,成为农村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在农村的主体。以乡镇企业为主的非农产业的发展,推动了农村城市化进程。尤其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附近,一大批具有现代生活特征的小城镇正在不断地出现,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入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乡镇企业还为农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一方面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产值,从1985年的419亿元增加到1991年的2108亿元,近6年来就增长了4倍,对各种农副产品出现的卖难起到了缓解作用;另一方面,大力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七五”期间乡镇企业的利润向农业投入累计279亿元,仅1991年就投入86亿元,超过了国家计划中用于农业基本建设投资的总和,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现代化建设。
总之,乡镇企业是出自9亿农民的意愿而蓬勃兴起的。如同家庭联产承包制一样,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的又一伟大创举。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形成如此强大的经济实力,对国家作出如此之大的贡献,不能不说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伟大奇迹。
乡镇企业之所以能够异军突起,当然是与我国改革开放的社会大环境分不开的。但更重要的一点是它自身在发展中形成了一个好机制,这就是市场经济的机制。
什么是市场经济的机制呢?我认为,首先,就是企业生产以市场为导向的机制。生产什么,怎样生产,生产多少都听命于市场需求,由市场来决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配置。乡镇企业正是由市场来决定其生产的,其旺盛的生命力正是来源于市场经济。市场上缺什么,它就生产什么,数量、品种、质量、价格都是根据市场需求来决定。同时它的原材料,所有的投入都是来自市场。因为从它出生的那天起,在国家计划的大盘子里就没有它的份额。外部环境逼着它面向市场,走向市场,在市场上参与竞争,也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其次,就是企业生产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机制。企业要做到面向市场生产,自身就必须有完全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投资、价格、用工、分配等都由企业自行决定。同时,企业的财产预算约束边界必须是硬的,只有盈利企业才能发展壮大,亏损必须由企业自己承担,直到破产倒闭。乡镇企业正是具有这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机制。兴办乡镇企业是农民自己筹措资金,银行的贷款也必须到期归还,所以自然十分珍惜。为什么乡镇企业在遇到困难时,职工宁愿不发工资,加班加点工作,也要让企业摆脱困境呢?因为职工懂得,企业是他们自己的,他们的命运与企业牢牢捆在一起,没有别人能够救他们,只有自己救自己。另一方面,乡镇企业也没有那么多“婆婆”,唯一的主管部门就是各地的乡镇企业局,中央一级只是在农业部中设立一个乡镇企业司。这个管理机构本身也不直接掌握什么资金、物资、外汇,没有、实际上也不可能直接插手乡镇企业的经营,只是进行了一些必要的宏观管理、指导和服务。没有把自己管死的“婆婆”,没有把自己封住的“笼子”,看起来似乎势孤力单,实际上却有利于乡镇企业的优胜劣汰、蓬勃发展。所以,乡镇企业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显示出我国传统计划经济所没有的活力。全国每年有几万个乡镇企业倒闭,又有几万个、十几万个新冒出来。政府既不去干涉,也不保护它们的弱点,而是引导他们在市场经济的风浪中磨练成长。经过市场经济的一次次洗礼,乡镇企业终于练就了一身强健的肌体,在重重困难挫折中逐步由小到大,由弱到强,至今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举足轻重的力量。尤其在乡镇企业发展较快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一带,已成为当地国民经济的骨干力量。
第三,就是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的机制。乡镇企业的干部不论年龄,不管资格,不计身份,只要有能力就上,不行就下;职工不行就辞退,回家种地去,还没有听说哪里的乡镇企业因为辞退职工而发生罢工或闹事的。
乡镇企业正因为有了这种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才能发展得这么快,总体效益才会这么好。当然,乡镇企业的机制并非十全十美,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政策环境也亟待改善,所以我们说乡镇企业只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先导力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确立和完善,还有赖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但是,无论如何,乡镇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确实走在前面了。从长远看,发展乡镇企业乃是我国农村实现“小康”乃至走向富裕,农业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我国要在本世纪末实现“小康”目标,难点是在农村。农村实现“小康”目标最重要一条标准,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如按全国农民2000年达到人均纯收入1100元计算,从1990年到2000年必须使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每年递增5%,这个任务是相当艰巨的。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占有量较少,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不高,就全国来讲,单靠发展农业实现“小康”目标是很困难的,必须大力发展以乡镇企业为主的第二、三产业,农村乃至全国的“小康”目标才能实现。即使农业要增加收入,单靠提高农产品价格不行,主要靠发展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这也有赖于乡镇企业。只有发展乡镇企业,使更多的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才能为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创造条件,带动农业出现新的飞跃。而这种规模经营和集约化不是“归大堆”,走老路,基本形式是实行集体或大户联产承包和专业化经营。同时,劳动力的转移和规模经营的发展,又将为实现农业机械化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铺平道路。乡镇企业在十多年间吸收的劳动力相当于三十几年里城市大工业吸收的劳动力总和,打破了城乡分割的二元格局,发展起了星罗棋布的小城镇,使工农业、城乡间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从更深的层次上看,发展乡镇企业的意义绝不局限于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对我国整个经济体制从原来那种高度集中的传统计划经济转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来,也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几十年来习惯于计划经济的一套管理办法,现在要让它们转到市场经济轨道上来,需要一段时间,需要借助外部力量的推动。而乡镇企业在计划经济中没有位置,只能按市场经济的路子来搞,结果它发展起来了,在工业中乡镇企业产值已占到三分之一,也就说工业的三分之一已变成了市场经济(如果加上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产值,则市场经济所占比重更大),市场经济在这么大一片土地上生长起来了。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既增加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压力,又为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经营活力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必然有利于促使国有大中型企业转变机制,转向市场经济,从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全面建立。
总之,乡镇企业的崛起,为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和有效的途径,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添了新的内容。同时,乡镇企业蓬勃发展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能够运转得很好,是我国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推动力量。只要我们在不断探索中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不断完善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法律体系,90年代我国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将会取得远远超过80年代的更加伟大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