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提高农村工业化水平问题

二、关于大力发展乡镇 企业,提高农村工业化水平问题

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发展,是中国农民的又一个创举,也是农村改革的一个伟大成果。过去说乡镇企业是“异军突起”,现在看不仅仅是“异军”,而且是“生力军”,在一些地方是“主力军”。现在,乡镇工业在整个工业产值中的比重,就全国讲是两分天下有其一,就江苏讲是三分天下有其二,就苏南讲是五分天下有其四。现在的乡镇企业已不同于70年代、80年代初的情况了,不只是拾遗补缺、小打小闹,而是具有相当的规模和档次。一批乡镇企业采用了高新技术,生产高精尖的产品。有的已经走向了世界,实行跨国经营。为什么改革开放十多年来乡镇企业蓬勃发展,活力不衰呢?通过在苏南参观、座谈,我感到最重要的是,乡镇企业上面没有那么多的“婆婆”,它在机制上占有优势。全国每年都有几万个乡镇企业破产,又有更多的乡镇企业兴办起来,不断地优胜劣汰。这种机制决策快,效率高,用人和分配办法也比较灵活,这是乡镇企业生命力旺盛的主要源泉所在。政府和乡镇企业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四句话,叫作产业引导,组织协调,服务收税,管好一个带头人。如果对待乡镇企业也像对待国有企业那样管理,我看乡镇企业肯定发展不起来。

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是有曲折、有斗争的。开始时,给它扣了许多帽子,如“无恶不作”、“无孔不入”、“无法无天”等等。以后又说,发展乡镇企业是“以小挤大”、“以劣挤优”。很奇怪,你既然是“大的”,为什么挤不过“小的”?为什么怕挤、怕竞争呢?关键还是机制不行。乡镇企业冲破重重阻力发展起来了,它没要国家什么投资,却为农村一大批劳动力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为市场提供了丰富的商品,为外贸出口提供了货源,也为国家提供了税收。它对社会的稳定,对经济的繁荣,对人民生活的改善,都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从苏南的情况看,乡镇企业的发展还为农业提供了数量相当可观的资金,为小城镇的建设创造了条件。可以说,没有乡镇企业,农村经济就没有了支柱,整个国民经济也会萎缩。《农业法》充分肯定了发展乡镇企业的重要意义,要求各级政府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乡镇企业,发展第三产业,这也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条件。所以,不管刮什么风,发展乡镇企业都要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当然,对乡镇企业的发展也要加以规划、引导,防止盲目性,特别是对造成污染的项目要严加控制。现在一些地方的污染相当严重,这不光是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国有企业也有产生污染的,都要把防治污染提到日程上来。

乡镇企业正在深化改革中前进。许多地方逐步推行股份合作制,使乡镇企业与农民的利益直接挂起钩来,这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这些经验值得总结。乡镇企业也要继续扩大对外开放,放手发展外向型的企业,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档次。要通过内引外联,技术合作和更新,把农村工业化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