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反”运动

一、“三反”运动

1951年10月,在毛泽东主席的倡导下,全国兴起了一场增产节约运动。随着增产节约运动的深入开展,暴露出各级党政机关内部存在着许多惊人的贪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问题。特别是11月29日,华北局向中央报告了河北省揭发出刘青山、张子善2人在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天津行署专员期间堕落成为大贪污犯的严重情况,引起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高度重视。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决定在全国党政军机关和人民团体内开展一场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同月8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三反”斗争必须大张旗鼓进行的指示》。1952年1月1日,毛泽东在元旦团拜会致辞中号召全国人民和一切工作人员一致行动起来,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一场群众性大规模的“三反”运动迅速在全国展开。上林县委雷厉风行,立即召开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席会议,对全县结合土地改革开展“三反” 运动作出具体部署。1952年1月7日,县人民政府领导在县直机关大会上作《关于开展“三反”运动的动员报告》,有3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听取报告。动员报告阐述了“三反”的重大意义和开展“三反”的必要性,并通报了全县在前一段检查中发现的贪污、浪费现象:初步发现贪污数额共500多万元(旧币),不该开支而开支的达100亿元,应纳税而不缴的有1.64亿元。报告号召有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行为的人员主动向组织坦白交代问题,争取得以从宽处理。这标志着上林县的“三反”运动正式开展。

为了加强对“三反”运动的领导,县委成立了上林县“三反” 委员会,由县委书记李国安兼任委员会主任。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三反”运动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学习文件,民主检查阶段。首先由县委领导和单位领导进行宣传动员,清除干部职工的思想疑虑;并组织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开展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在民主检查中,有的单位发现不少贪污、浪费的现象。

第二阶段是反贪污斗争,即“打虎”阶段。主要是成立检查组,根据检举揭发出来的线索,开展“打老虎”,即追查贪污分子运动。检查组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根据线索深入排查,摸“虎” 底、追“虎”踪,查获了一批贪污分子。(https://www.daowen.com)

第三阶段是定案退赃处理阶段。主要是对追查的案件,进行复查比对,核实定案,根据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和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对待“三反” 运动中被撤职或撤职查办的干部待遇问题的指示》的规定,对违纪违法分子进行对证追赃、定案处理等工作。

第四阶段是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阶段。县委、县人民政府等集中县、区干部和土改工作队部分队员举办“三反”学习整训班,通过认真学习和严格的自我检查,提高思想觉悟。在运动后期的整改中,加强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在机关干部中掀起了学习检查的热潮。组织建设方面,经民主评议,组织批准新吸收了一批中共党员、青年团员。同时,县直有关部门修订健全财经、基建等各种制度,堵塞漏洞,预防贪污,杜绝铺张浪费,机关经费开支普遍明显缩减,出现了厉行节约的新风气。

“三反”运动是共产党执政以后在党内首次开展的大规模的反腐败斗争。“三反”运动有力地抵制了旧社会遗留的恶习和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深刻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挽救了一批犯错误的同志,清除了一批党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的贪污腐化分子,树立了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朴素、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使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爱护国家财产等新的社会风气逐步孕育形成。由于缺乏经验和急于求成,“三反”运动也出现过一些偏差过火问题,但很快得到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