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城镇工业生产的调整
1960年至1965年,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上林县委在城镇工业生产的调整中,主要是对“大跃进”中仓促开工、粗糙生产的企业进行填平补齐和完善配套,压基建、保生产,改变基本建设战线过长的局面。通过保证重点,适当考虑投资少、效益大、见效快的项目,调整投资分配比例,同时,通过企业整顿,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还按照国家政策增加部分职工工资,认真解决职工住房不足等问题,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搞好企业生产。(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