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五反”运动
1962年2月,中央七千人大会后,中国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国民经济情况有了好转。但是,在经济生活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在国营企业和合作社企业中,在生产过程和商品流通过程中,都存在着浪费国家资财的现象。在工业、交通和基本建设方面,原料、材料、燃料、劳动力的浪费很大。在商业和物资管理方面,中间环节过多,物资调拨和商品流向不合理,验收、管理不严格,许多物资霉烂、变质、报废。一部分干部损大公肥“小公”和不顾大局,只顾局部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分散主义,特别是本位主义滋长起来。贪图个人享受、讲排场、铺张浪费、假公济私、多吃多占、滥用国家资财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更有甚者,一些党员、干部贪污盗窃国家资财,搞投机倒把。
为了保证1963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财政预算圆满完成,争取经济情况进一步全面好转,使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国民经济更快地发展,也为了健全制度,改进思想作风,1963年3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要求在县级以上的党、政、军、民机关,在国营企业和合作社企业、事业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和文教部门中,有领导、有步骤地开展一次新“五反”运动。
1963年4月,自治区党委根据中央指示,决定在全自治区开展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并对运动做了部署,要求县一级党政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在8月到10月底进行。12月,上林县委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抓好“五反”运动的指示。会议决定,放手发动群众,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五反”运动,揭发检举一切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行为。会议对全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五反”运动做了具体部署:在提高阶级觉悟的基础上,运用各种组织和各种适当的形式,放手发动群众,揭发检举一切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行为。会议强调:在将广大群众发动起来后,还要注意发动落后层和某些职工家属;斗争形式要以背对背的检举为主,不采取大会斗争的方法,并且严禁体罚或精神战的现象发生;群众运动与专案调查组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逐案核实,凡在运动中确实弄清事实者,可以根据政策处理,否则待查清再处理;对于那些确实没有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的单位,亦要实事求是,不要硬逼造假,但要对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对于在整个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中揭发出来的问题,除专案调查处理外,把还没有解决问题的,要分类排队,分清轻重缓急,继续加以解决,并把群众调动到增产节约,开展劳动竞赛的轨道上来。会议要求,全县干部职工要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入“五反”运动;运动分三批进行,先党政机关,后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街道居民。会后,全县所有单位都投入运动,有缺点和错误的干部都分别在不同场合做自我批评,人人争取过好“社会主义教育” 关,各区及县直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也结合面上初步“社教”,一并开展“五反”运动。
这次“五反”运动,从县委到各单位的领导及干部,层层“洗手洗澡”“放下包袱”“下楼”(检讨、退赔、过关),历时15天。参加“洗澡下楼”的有县委常委11人,县委委员、正副部长23人;参加县委扩大会议帮助县委“洗澡”的科局长和单位负责人32人。县委常委的“洗澡”做法是:由县委委员和正副部长面对面地互相提意见,县直机关科局长分小组背对背地看检查材料、提意见。县委委员和正、副部长的“洗澡”做法是:县直机关分战线进行面对面的检查和批评,经反复检查、提意见,再检查再提意见,直至检查完、意见提完为止,有的反复检查和提意见3次才过关。在这次运动中,缩小打击面,扩大教育面,对运动中揭发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分散主义和铺张浪费意见,也逐条做出整改意见。
1964年4月,根据南宁地委发出《关于向基层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进行反对现代修正主义宣传教育问题的通知》,上林县委召开会议,贯彻南宁地委传达中央关于反对现代修正主义的宣传提纲和当前形势任务以及全面开展学大庆、学大寨、学解放军活动的指示精神,具体布置结合当前社教运动开展反对现代修正主义宣传教育活动的做法,要求用两个月时间(4月初至5月底)进行反对现代修正主义宣传教育活动。会后,全县各级机关、单位和农村社、队党组织通过层层布置,全面发动,反修教育活动很快在全县展开。反修教育活动中,县农村社、队普遍结合调查处理基层干部“四不清”问题,批判了一批有“四不清”问题的大队、生产队干部,有的地方把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到户”“闹分队”等问题与现代修正主义联系起来进行批判,纠正“闹分队、闹单干”问题。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通过开会学习,组织讨论,联系国际国内阶级斗争实际,联系本单位干部存在的官僚主义、脱离群众等问题进行批判,以提高各级干部反修防修的自觉性。反修教育活动中,全县各区社、各机关事业单位结合学习毛主席著作、学习解放军、学习大庆、学习大寨活动,开展了摆成绩,摆进步,摆经验,抓活人活事“活思想”,树立标兵等活动,开展比、学、赶、帮运动,形成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生产和工作的开展。全县反修教育活动5月底结束。
1964年,根据中央《关于“五反”运动中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报告》中的指示,在“五反”运动中,敌我问题从严,人民内部问题从宽;在人民内部问题中,批评和自我批评从严,党纪、政纪、法律处分要分别情况,酌量从宽,必须严肃与谨慎相结合;要防止把问题扩大化,防止打击面过宽,处分人过多,而事后又要对处分错了的人进行甄别平反,赔礼道歉。共产党员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非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一律开除党籍。凡属贪污盗窃的赃款和投机倒把的非法所得,不论数量多少,包括受刑事处分的,都必须彻底退还。
1965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发布“二十三条”,明确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性质是解决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等,规定“四清”的内容改变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城市“五反”运动的内容也改为“四清”,取消城市“五反”运动的提法,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一律简称“四清”运动。根据自治区党委和南宁地委的要求,全县面上“四清”运动全面铺开,着重解决“两条道路斗争的大是大非问题”,斗争锋芒指向“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把清政治、清组织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更加片面地把干部经济上、作风上的一些问题上升到“两条道路斗争”的高度,着重去发现那些已经“和平演变”了的“新的资产阶级分子”及其幕后的支持者,着重去发现那些领导权已经不在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者手里的单位,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倾向比社教运动试点时又进了一步。同月,上林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和贫下中农会议,以解决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为主,同时通过典型带动,借大会东风,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自我革命。在自我革命的基础上,发动群众帮助领导干部“洗手洗澡”,面对面检查与背靠背揭发相结合。在学习文件时,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分开学习,这样做既能促使领导干部认真考虑自己的问题,做好检查准备,又便于一般干部大胆地揭发他们的问题。据县委“四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全县“四不清”干部占干部总数的70%,县委常委、委员中有“四不清”问题的达到90%。实际上,不少揭发出来的问题都不是实事求是的。这些做法和统计数字严重脱离实际,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特别是把斗争矛头指向共产党内。“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深挖“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不少统计“四不清”干部后来成了“文化大革命”的主要革命目标,不少县委、科局领导干部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斗,大批干部在政治上受到打击。1966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草案)》,宣布把“四清”运动纳入“文化大革命”中去。上林与全国一样,中止了“四清”运动。
“五反”运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干部的思想觉悟,加强了党的作风建设,改进了干部作风,特别是改进领导干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同时,在“五反”运动中,县委注意做好培养县、区、社干部,特别是培养和提拔少数民族干部、区社领导干部和妇女干部。但是,“五反”运动及后来的“四清”运动,进一步助长了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其消极影响要大过积极方面,促使我们党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道路上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