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前 言

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社会监督、消费者维权等形式,依法保障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消费者在消费领域的合法权益。当前,面对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新形势,面对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布局,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消费维权意识不断增长的现实情况,面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情况、新问题,有许多新的矛盾需要研究解决。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巩固已有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果,加强薄弱法治环节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点和规律,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宣传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把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电子商务对消费者的威胁或者潜在威胁主要是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营主体。电子商务主体准入管理亟须加强。二是交易安全。电子商务信息不对称,存在欺诈的可能。消费者知情权保护难度极大。安全保障权侵权范围扩大,自主选择权保障难度增大。电子商务牵还涉及电子支付等诸多消费安全环节。三是隐私保护。互联网具有惊人的整理信息并进行分类的能力,在线消费者的信息随时都有被收集和扩散的危险。四是格式合同。电子商务中的格式合同特别是计算机软件“拆封合同”使消费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五是权利救济。电子商务的跨地域性甚至无国界性增大了消费者权利救济的难度。主要体现为协商难、退货难、司法管辖难和举证难等。

本书分析了对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外国的相关法治实践;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机制的现状;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经验教训;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现实问题及其原因。并进一步提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制基础,确立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目标指向: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目标指向;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目标指向;制度化、法律化目标指向,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消费者的权利范围,明确和完善消费者反悔权(无因解除权)、个人信息保护权、评价权等内容。提出加强对电子商务中行业自律行为的立法规范,健全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救济途径,增加方便快捷、低成本的救济途径,并于电子商务领域实行适度的举证责任倒置。

深化对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研究,有助于加强对经济法主体制度建设和市场监管规律的认识。其实践价值在于:首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电子商务在带给人们便捷丰富的消费商品和服务信息的同时,也增加了消费者遭受损害的机会,亟须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其次,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本书研究的重点是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对策,这也是本研究项目的难点和创新点。(https://www.daowen.com)

本书为山东省法学会2014年度重点资助课题成果(已结项)。

由于本人水平和能力有限,本书难免存在错误和不足,恳请读者批评指正,谢谢!

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 郭学文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