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展人民团体协商的对策建议
人民团体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构建和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基本内容之一,更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于推进我国人民团体协商民主发展的路径策略,胡永保和刘世华建议,首先要明确人民团体协商民主的职能定位,其次要建立和完善人民团体协商民主的机制渠道,再次需要规范人民团体协商民主的程序和流程,最后要提高人民团体协商民主的主体意识和能力。[62]总体来说,以上四条建议对策覆盖面较广,但不够具体,缺少具体可执行的措施。(https://www.daowen.com)
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应该在实践过程中充分体现协商民主的本质特征,切实建立健全完善的配套措施,进行依法协商。而在协商过程中也要完善协商运行机制,及时进行沟通、反馈,保障协商成果真正落到实处。还要不断地创新协商民主方式,给协商民主注入新鲜血液。在做好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基础上,逐步探索跨界别的协商、恳谈协商、网络微信协商与社会公民协商等,充分发挥各协商方的资源优势、参与便利与积极性,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次、多领域发展,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