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抓教育、抓示范、抓监督执纪
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例,具有如下特点:
1.抓思想教育,建立健全常态化教育引导机制
首先,加强教育的针对性。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着重开展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使领导干部能够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注重用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进行正反两方面教育。通过充分挖掘身边优秀人物的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的示范性作用;通过开展典型案例讨论剖析活动,汲取教训,警钟长鸣,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其次,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既善于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充分利用并发挥电视、网络等现代传播技术在反腐倡廉教育中的作用,做到“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栏、网络有页”,使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廉洁从政意识更加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律理念更加强化,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自觉性更加提高。
2.抓示范表率,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机制
风成于上,俗行于下,“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键是要领导抓、抓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表率意识,有“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胸襟和勇气,坚决做到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经常开展对照检查。要坚持干部带头。牢固树立“作风出生产力”的意识,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加大对干部工作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让广大群众看到干部作风的明显转变,以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影响群众、教育群众、带动群众,赢得群众的尊重和欢迎。
3.抓执纪问责,建立健全规范化监督制约机制(https://www.daowen.com)
首先,要加强监督检查,拓宽监督渠道,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监督职能。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掌握作风建设的新动态、新问题。其次,要强化执纪问责。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坚决实行问责追究,对各级领导干部出现的不良作风问题,敢于果断警示和处理,坚持把督促整改问题与严格执行纪律结合起来,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特别是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从严从快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对因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搞“下不为例”。
【注释】
[1]张楠,1963年生,北京联合大学研究员;郭鹏,1982年生,北京联合大学纪委办副主任、监察处副处长。
[2]罗宇凡:《习近平就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重要指示》,21CN网,http://news.21cn.com/hot/cn/a/2016/1225/17/31808425.shtml。
[3]本书编写组:《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