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3 骨肿瘤放射治疗原则
放射治疗原则
一般原则
•鼓励患者在提供手术和全身治疗的专业中心放疗。
•特殊技术,如调强放射治疗;质子粒子束、碳离子或其他重离子粒子束放疗;或立体定向术中放疗应视为指示,以便允许高剂量治疗,同时最大限度地保留正常组织。
•下面列出的用于软骨肉瘤和脊索瘤的放疗剂量适用于常规分割方案(1.8~2.0 Gy)。特殊技术,如立体定向放射外科和立体定向放射治疗,需要变换总剂量和分割方案。
NCCN Guidelines Bone Cancer Version 1.2019 — August 3, 2018 BONE-C1OF 6
一般治疗和剂量信息——软骨肉瘤
剂量处方方案
•低级别和局限型:
▶不可切除:
▷考虑放疗(>70 Gy)和专业技术。
•高级别、透明细胞或外生型:
▶可切除:
▷术前放疗:考虑是否可能切缘阳性 (19.8~50.4 Gy),术后放疗个体化,R1切除者最终剂量70 Gy,R2 者 72~78 Gy 。
▷术后放疗:特别是高级别/低分化型,R1 者 70 Gy,R2者 >70 Gy,使用特殊技术。
▷ R0 切除者不需要放疗;不必考虑术前或术后因素。
▶不可切除:
▷考虑放疗(>70 Gy)和特殊技术。
一般治疗和剂量信息——脊索瘤
剂量处方方案
•颅外型 (活动性脊柱/骶骨):
▶可切除:
▷术前放疗:考虑是否可能切缘阳性 (19.8~50.4 Gy),术后放疗个体化。
▷术后放疗:考虑术后采用专业技术,R1 切除最终剂量70 Gy;R2 切除最终剂量72~78 Gy。
▶不可切除:考虑放疗(>70 Gy) 采用专业技术。
•颅内型(颅底):
▶可切除:
▷考虑术后放疗(>70 Gy) R1/R2 切除采用专业技术。
▶不可切除:
▷考虑放疗(>70 Gy) 采用专业技术。
NCCN Guidelines Bone Cancer Version 1.2019 — August 3, 2018 BONE-C 2 OF 6
放射治疗原则(续)
一般治疗和剂量信息——尤文肉瘤
原发肿瘤治疗/剂量处方方案
•根治性放疗:
▶应在方案VAC/IE化疗第12周或VIDE第18周开始,并与化疗同时给予,根据Womer方案(见参考文献3)在放射治疗期间保留蒽环类药物。
▶治疗体积和剂量:(https://www.daowen.com)
▷ 45 Gy,初始总肿瘤体积 (GTV1);临床目标体积(CTV1)为GTV外扩1~1.5 cm;计划目标体积 (PTV1)为CTV外扩0.5~1 cm。
– GTV1指治疗前骨和软组织病变的范围。如果肿瘤对化疗响应,并且正常组织已恢复自然位置,GTV1 应排除化疗前伸入空腔的软组织体积(如肿瘤化疗后缩进肺、肠或膀胱而恢复正常位置)。
▷缩野推量照射(CD)以覆盖原有骨范围,加化疗后软组织体积(GTV2)的总剂量为55.8 Gy;CTV2外扩1~1.5 cm;PTV2为GTV2外扩0.5~1 cm。
▷如果化疗响应<50%,考虑将总剂量增加到 59.4 Gy。
•术前放疗:
▶可考虑用于边缘可切除肿瘤,并与巩固化疗同时进行。
▶治疗体积和剂量:
▷ 36~45 Gy 给予初始 GTV+2 cm。
•术后放疗:
▶应在手术后60天内开始,同时进行巩固化疗。
▶治疗体积和剂量:
▷ R0切除:考虑用于组织学反应差的患者的治疗(即使边缘足够)。45 Gy,等同于GTV2的体积;CTV1为GTV1外扩1~1.5 cm;PTV1为CTV1外扩0.5~1 cm。
▷ R1 切除:45 Gy,等同于GTV2的体积;CTV1为GTV1外扩1~1.5 cm;PTV1为CTV1外扩0.5~1 cm。
▷ R2 切除:45 Gy,等同于GTV2的体积;CTV1为GTV1外扩1~1.5 cm;PTV1为CTV1外扩0.5~1cm;随后,残留病变 CD,合计总剂量55.8 Gy,GTV2+1~1.5 cm(CTV2)+0.5~1 cm(PTV2)。
NCCN Guidelines Bone Cancer Version 1.2019 — August 3, 2018 BONE-C 3 OF 6
放射治疗原则(续)
半胸照射
•同侧胸膜广泛受累的胸壁原发性病变者应考虑给予。
• 15~20 Gy(1.5 Gy/fx) 随后对原发部位进行线缩野(CD)照射(最终剂量根据切缘)。
转移病变治疗
•考虑全肺照射治疗化疗/转移切除术后肺转移瘤。
▶ 15 Gy(1.5 Gy/fx)给予<14岁患者。
▶ 18 Gy给予>14岁患者。
•当前儿童肿瘤组 (COG)的研究分层为 6 岁之前(12 Gy)或之后(15 Gy)。
一般治疗和剂量信息——骨巨细胞瘤
原发部位或转移病变治疗/剂量处方方案
•考虑对地舒单抗、连续栓塞、干扰素或其他治疗无响应的不可切除/进展性/复发性病变行50~60 Gy放射治疗。
•一些研究表明,放疗后恶性转化的风险增加。
一般治疗和剂量信息——骨肉瘤
原发肿瘤治疗/剂量处方方案
•考虑放射治疗切缘阳性 (R1)或严重残留 (R2)或不可切除病变。
•术后放疗(R1和R2切除):55 Gy,对镜下或肉眼残留病变进行9~13 Gy的推量照射(对存在高危部位的患者,总剂量为 64~68 Gy)。
•不可切除病变:60~70 Gy (总剂量取决于正常组织耐受性)。
转移病变治疗
•考虑使用153Sm-EDTMP和镭223。
•考虑使用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特别是骨转移病变。
NCCN Guidelines Bone Cancer Version 1.2019 — August 3, 2018 BONE-C 4 OF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