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议政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参政议政

解放后在各地建立人民政权,贯彻实施民族平等政策,少数民族获得平等参政议政的政治权利,大批侗族人成长为国家干部,参加各级政权,陆续成为各级领导。1951年广西最早成立的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第一任县长陈基义是侗族,以后历任的县长基本由侗族干部担任,龙胜各族自治县第九届至第十三届县长的吴国崇、粟永华、石东龙、杨通鸣均为侗族。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成立以来,历任县长均由侗族干部担任,在融水苗族自治县侗族人口为全县人口的11%,历届政府组成人员中,均有侗族干部任副县长。

1990—2005年期间,在各级党政部门均有侗族担任领导职务,有省级的干部1人,地(厅)级的干部6人,县(处)级的干部71人,科一级的干部546人。广西出席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历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历届自治区政协委员中都有相应数额的侗族代表、侗族委员。

表1-5-1 第七届至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广西侗族代表名单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表1-5-2 第七届至第十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侗族代表名单

图示

表1-5-3 第六届至第九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中的侗族委员名单

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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