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1990—2005年,是广西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建设不断发展完善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1990年10月15日,恭城2万多各族群众在县城举行庆祝自治县成立大会,宣告恭城瑶族自治县成立。这是广西最新成立的民族自治地方。至此,广西一共建立了13个自治县。1993年成立地级防城港市,撤销防城各族自治县,在其原辖区设立防城区、港口区和东兴经济开发区,1996年在京族聚居的东兴经济开发区改设立东兴市,防城区、东兴市原享受自治县待遇不变。(https://www.daowen.com)
到2000年,广西建立了63个民族乡,作为民族区域自治的补充形式。在2001年和2005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时,撤并了5个民族乡。
2005年末,广西有自治县12个,另有享受自治县待遇的县3个,民族乡5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