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考察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交流考察

挂职锻炼 1990年11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召开地(市)委组织部长会议,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地厅级后备干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对后备干部和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明确的、规范性的要求。组织干部挂职和交流轮岗,锻炼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当年,全自治区共选送10批87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领导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组织了200多名县(市)领导干部到广东、山东、江苏等省挂职锻炼,少数民族干部占35%。从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选派130多名干部到县(市)、乡(镇)挂职锻炼,从地、市、县选派280多名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到自治区直属机关跟班学习。利用换届和届中调整的时机,加大干部交流和岗位轮换工作力度。1993年开始,每年有计划安排100名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1994年开始,每年组织40名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到自治区直属单位挂职学习。全自治区交流县以上少数民族干部500多人,送到自治区外培训的少数民族干部650多人。

1995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抽调14名地厅级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广东、江苏等省挂职,选调40名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到自治区机关挂职,首次接收贵州省30名少数民族干部到广西挂职。1995—2005年,选派了220名地厅级和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赴中央、国家机关和广东、福建、浙江、江苏、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这些外派挂职干部,既开阔了工作视野,扩大了知识面、又学习到了先进地区或国家机关的管理经验,增长了才干。

1996年,选送13名县处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到中直机关和江苏省挂职,选调42名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到自治区直属机关挂职;从自治区直属机关挑选28名年轻干部到贵港市任职,选拔21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科级干部到南宁、柳州、河池、百色等贫困地区的乡镇挂(任)职。

1997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派12名地、县级少数民族干部到自治区直属机关挂职。

2000年,广西继续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先后选派30名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自治区外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安排38名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到自治区党政机关挂职锻炼。2001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积极组织和交流轮岗工作,共交流使用地厅级以下少数民族干部2766名,占当年交流干部总数的34.9%。

2003年8月中旬,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和自治区民委共同选派33名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赴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进行为期4个月的挂职锻炼。其中,选派到中央、国家机关的10名,到经济发达地区的15名,到其他地区的8名。(https://www.daowen.com)

2004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和自治区民委共同选派33名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及经济发达省、市挂职锻炼。其中,到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和部分国有骨干企业10人,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23人。挂职干部中,地厅级5人,县处级28人。

2005年下半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和自治区民委共同选派33名地厅级和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赴中央、国家机关和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挂职锻炼。

出国考察学习 1996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通知》,在广西大学和自治区党校分别举办赴美进修培训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共培训干部68名。

2001—2005年,选派3100多名干部到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管理、企业运作和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其中少数民族干部占40%左右。

图示

2000年12月,挂职于浙江省绍兴市的广西少数民族处级干部小组结束挂职,到北京参加总结培训学习会时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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