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教育特殊政策与措施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一章 民族教育特殊政策与措施

1990年以来,广西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民族教育管理机构,从民族地区的特点和实际出发,采取特殊的政策和措施,积极发展各级各类民族学校,举办中小学寄宿制民族班,继续实行对少数民族学生放宽年龄入学、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放宽标准的政策。为提高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进入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深造的比例,在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中执行照顾少数民族考生的一系列政策,并逐年提高民族教育经费投入,改善教师、学生待遇。(https://www.daowen.com)

广西坚持将中央财政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费全部用于贫困地区民族教育,本级财政有关民族教育的资金逐年增加,并要求各级政府要确保民族教育经费的投入。1995—1998年,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教育专项补贴投入广西50个贫困县资金14亿多元。2001—2003年广西先后投入22.6亿元,组织实施教育建设工程,新建扩建861所中小学校。至2005年,中央下达广西免费教科书资金共12160万元。2005年,广西安排921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民族县、边境县少数民族学生补助。中央和地方一系列的经费投入,为广西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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