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形式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办学形式

寄宿制民族班有全寄宿制、半寄宿制形式,有小学、初中和高中班。

全寄宿制高小民族班 为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山区少数民族贫困适龄儿童能完成小学教育,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自治县和贫困山区县在县、乡(镇)条件较好的小学举办全寄宿制民族班,主要招收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农业贫困人口四年级学生,政府拨款给予学习和生活补贴。1990年,广西22个县(自治县、区)办有129个全寄宿制高小民族班,其中凤山砦牙乡中心小学、罗城四把镇中心小学、东兰武篆镇中心小学、大化七百弄乡中心小学、环江下南中心小学、三江同乐乡中心小学、融水杆洞乡中心小学、金秀六巷乡中心小学、隆林德峨乡中心小学、西林八达镇二小、田林利周乡民族小学、龙胜马堤乡民族小学、上思县南屏乡完全小学、贵港奇石乡民族小学、富川新华乡中心小学、宁明桐棉小学、龙州武德乡中心小学等17所小学各办6个班,南丹里湖中心小学、都安隆福中心小学、都安三只羊中心小学、巴马西山乡中心小学、巴马平洞乡中心小学、那坡下华乡中心小学、那坡百省乡中心小学、防城港市防城区那垌乡中心小学、防城港市防城区那梭乡中心小学各办3个班。1991年9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恭城瑶族自治县举办全寄宿制民族高小班2个班,年招生100人,学制3年。办班经费由自治区从民族机动费中安排,并列入年度预算。至此,自治区先后在24个山区贫困县(自治县、区)举办的寄宿制小学民族班一共132个班,学生6567人。2001年,全自治区共有寄宿制小学27所,小学寄宿制民族班150个班,学生6767人。

全寄宿制初中民族班 1980年开始,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各级地方教育部门开始在自治区各地、市、县的全日制中学内设立寄宿制民族初中班。为少数民族贫困生提供助学照顾,使他们能完成初中教育。1985年3月26日,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民委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自治区10个自治县和东兰、凤山、那坡3个县的重点中学扩大举办民族初中班,学制3年。除都安瑶族自治县每年招2个班100人外,其余12个县每年招1个班50人。当年共招收少数民族学生700多人,1987年增至105个班,在校生5450人,其中乡镇和其他社区团体集资举办的44个班,在校生1870人。1996年,经过调整、充实、提高,全自治区有26所中学附设民族班52个,在校学生2600多人。2004年,全自治区23个县(自治县),共有47所中学开办寄宿制民族初中班,在校学生达1.69万人。2005年,全自治区有61个中学开办寄宿制民族初中班345个,共有学生1.72万人。

图示

1994年,百色高中民族班学生在百色起义革命烈士纪念碑前进行入学宣誓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1994年,百色高中民族班师生在实验室和田间学习

全寄宿制民族高中班 有自治区直属寄宿制高中民族班和地方市县寄宿制高中民族班。自治区直属寄宿制高中民族班主要在广西民族高中和广西民族学院附中举办,招生对象主要是从广西50个经济、文化教育较为落后的边远山区县择优招收少数民族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地方市县寄宿制高中民族班又分为地市办和县(市)办两种:地市一级举办的高中民族班,主要集中在办学条件较好的地市级重点高中(或高完中)举办,招生对象主要是在本地市范围内,从经济、文化教育特别落后的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择优招收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县(市)办的高中民族班主要在办学条件较好的县(市)所在地重点高中(或高完中)举办,招生对象主要是从本县经济、文化教育比较落后的地区农村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择优录取。

20世纪80年代,全自治区有20所中学办有高中民族班共54个班,在校少数民族学生2618人。1991年,全自治区高中民族班增至111个班,在校生达5460人。1996年,全自治区高中民族班又增至145个班,在校生达5800多人。至2000年底,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常年在校生约5800人。寄宿制民族高中班的升学率为70%左右。2003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寄宿制民族班2004—2006年发展规划》,规划从2004年起,至2006年秋季招生后,全自治区寄宿制中学民族班学生增加到28200人,其中高中10950人。

由于对寄宿制民族高中班采取了一系列的特殊政策和措施,有效地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为高一级学校培养输送了一大批合格新生。据不完全统计,至2000年底,寄宿制高中民族班共培养高中毕业生16905人,其中有1万多人考上各类大专院校,他们之中的不少人考上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重点大学。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中学在1984年就开办民族高中班,招收一个班,1990年招收民族高中生2个班,96人,其中壮族19人、汉族2人、瑶族25人、苗族24人、侗族26人。此后,每年秋季均招收一个50人的民族高中班。1989年,第一届高中民族班毕业,全班学生参加高考,各科成绩超过自治区平均分,全班共录取30人(本科7人、预科4人、专科6人、艺术中专13人)。1994年,第二届民族高中班(高112班)毕业,录取大专以上学校16人。2004年,民族高中班(高166班)46人参加高考,本科上线31人,其中上重点线7人,本科上线率67.39%,其他均上大专线。

半寄宿制小学民族班 为了解决边远山区少数民族一部分学生因住地与学校距离较远,往返走读有一定困难,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各级政府会同教育部门给予这部分学生免费或适当补助在校提供午餐的一种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的办学形式。1981年以来,先后有龙胜、三江、融水、南丹、环江、罗城等县(自治县)不固定地举办半寄宿制小学民族班,给校点服务半径大于3.5公里以上的小学走读生享受在校午餐免费(或补助)的待遇。由于半寄宿制小学民族班学生节省了中午往返家校的时间和减少了学生因过度走读造成的体力消耗,使学生身心健康和在校的学习时间得到保障,提高了教学质量,降低了适龄儿童就读的流失状况,提高了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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