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和教学内容
寄宿制民族班与所在学校纳入行政区划内实施国民教育,采取全国统一的班级授课形式和学制。使用的教材主要是全国统编的国民教育教材、教学大纲、科目,寄宿制民族初中班开设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劳动技能等课程,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开设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劳动技能等课程。此外,各民族中学还根据本地实际及本校特色开设相关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如民族体育、民族歌舞、民族语言等。学制为3~4年,学习3年可以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可以再读一年后参加下一年高考。2002年以前,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多以独立班级的形式教学。2003年以后,由于文理分科、分层教学等因素,高中招收民族生时不再编制民族班,民族生分散到相应班级,但仍然享受寄宿制民族生待遇。少数学校仍在低年级保留民族班。
表5-2-3 200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寄宿制民族班办学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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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编《民族工作政策法规汇编(2000—2010年)》(社会事业卷),2012,第525—5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