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古籍普查
广西在开展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中,将普查作为事业开展的第一步,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1986年5月,广西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会议全体代表合影
1986年5月,召开全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会议,讨论《广西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出版规划方案》,强调对散存在民间的少数民族古籍要组织力量做好普查和征集工作。

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张声震(壮族)在全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会议上讲话(1986年)
作为第一批开展普查工作的10个自治县和15个壮族聚居县建立领导小组,指定人员负责。民族地区的行署民委和文化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此外,由自治区民间文学研究会主要负责收集整理民间口头文学,包括民间传说、创世歌、师公、道公唱本。由自治区民语委主要负责收集整理方块土俗字(壮族方块土俗字,侗族方块土俗字)。广西社科院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研究所主要负责收集整理少数民族作家、作者的汉文著作。请有关大专院校物色退居二三线的教授、讲师摘录汇编汉文史籍、方志、野史记载的广西少数民族史料。由自治区民委文教处和广西艺术学院负责收集整理各少数民族的舞蹈、壮戏、乐器、绘画等资料。
1986年6月,自治区卫生厅下发了《关于抢救、整理广西少数民族医药古籍的通知》,开始在全自治区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少数民族医药古籍普查整理工作。1986年8月23—24日,自治区卫生厅在南宁市召开全区少数民族医药古籍普查整理工作会议,决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自治区少数民族医药人员进行普查登记,对民族医药的验方、秘方、单方及历史文物进行搜集整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甘苦,自治区卫生厅厅长、自治区卫生厅少数民族医药古籍整理领导小组组长蓝芳馨,自治区民委顾问蒙家麟等到会并讲话。(https://www.daowen.com)
第一批少数民族医药古籍普查整理工作从1986年7月开始,首先在柳江、来宾、金秀、融水、三江、马山、上林、龙州、宁明、崇左、东兰、凤山、巴马、都安、河池、南丹、罗城、西林、田林、隆林、富川、龙胜、防城、贵县、象州25个县(自治县)开展,时间为8个月。其中有23个县(自治县)抽调人员成立了专业调查组,深入壮乡瑶寨、苗山侗岭,访问老民族医,挖掘验方秘方,采集民族药物标本,征集医史文物等。截至1986年底,据18个县(自治县)的不完全统计,已经普查登记了壮、瑶、苗等民族医人员1700多名;搜集整理了民族医验方秘方2500多条,民族医独特诊疗方法21种;收集到民族医史文物6件、民族医药手抄本60多本,民族医药民间故事6篇,此外,还采集了民族药物标本480多种1100多份。
1987年11月召开自治区第二次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会议,会议交流一年来广西少数民族古籍普查、搜集、整理、出版工作的情况和经验,讨论制定广西《1987—1990年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会议强调,1988—1990年,广西的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仍要继续开展普查、抢救、搜集工作,各级领导要提高对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救人、救书、救学科”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开展普查。同时收集要和整理相结合,以整理促进收集,重点转入整理,同时继续开展收集。
随着普查、搜集工作的步步深入,初步掌握和确定了广西少数民族古籍搜集的有关线索和范围,并收集了一批有价值的古籍资料。上林县派出两个组普查了11个乡镇,在三里镇收到一本保存了近300年的《上林县志》孤本。都安瑶族自治县由县文联副主席、古籍办副主任蒙冠雄带队到板升等乡搜集瑶族口碑史诗《密洛陀》,请6位歌手唱了六天六夜,录制了一套较完整的资料。融水苗族自治县由民委、县志办、文化局、博物馆、学校等单位抽出7名干部组成普查小组,对苗族地区的苗族古规古法“埋岩”资料和古歌“拉鼓歌”进行了录音搜集。百色地区民委离休干部黄子义抓壮族史诗《布洛陀》的收集整理,多次步行下乡搜集,并与有关干部共同翻译整理,使《布洛陀》搜集整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不到一年时间,就从各地收集到《布洛陀》不同抄本10余册,并翻译整理出了一批资料。
第二批少数民族医药古籍普查整理工作于1987年启动,共涉及11个县。1989年1月,第一批和第二批开展少数民族医药古籍普查整理工作的36个县(自治县)共对3233名少数民族医生进行了调查登记,搜集到民族医药古籍抄本176本,验秘方1万多条,医史文物44件,医案医话196篇,民间医药故事60个,采制药物标本1816种共3423份。内部出版《广西民族医验方汇编》第一、第二集和《广西民族医药故事选编》第一集。
第三批少数民族医药古籍普查整理工作于1989年1月开始启动至1990年底前完成,开展此项工作的县市分别是:平果、田东、田阳、百色(县级)、凌云、乐业、横县、宾阳、隆安、扶绥、大新、凭祥、邕宁、武鸣及南宁市郊区。
第四批少数民族医药古籍普查整理工作于1991年6月启动至1992年6月止,钦州市(县级)、上思县、灵山县、合山市、鹿寨县、武宣县、全州县、阳朔县、兴安县、灌阳县、永福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瑶族自治县、资源县、贺县、钟山县、玉林市(县级)、桂平县、平南县20个市县开展了此项工作。至此,全自治区需要进行民族医药古籍普查的72个县市已分4批部署完毕。
1987年7月,广西社科院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研究所、广西少数民族汉文古籍普查整理小组先后从自治区图书馆和桂林图书馆等藏书单位查阅了700多种文献资料,鉴别认定少数民族(基本上是壮族)文人古籍60多种,查出收有广西少数民族文人作品或与广西少数民族有关的总集及其他文献资料100余种,此外还有作者族属待甄别的古籍约30种。
1997年,国家民委启动民族文化重点工程《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此项工程旨在对全国少数民族古籍进行深入调查和登录,广西的任务是编纂壮族、瑶族、苗族、侗族、仫佬族、毛南族、回族、京族、彝族、水族、仡佬族11个聚居少数民族古籍总目。2003年,广西民族古籍办在自治区政府的支持下,再次进行了全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普查工作。至2005年普查登录了壮族、瑶族、苗族、侗族、仫佬族、毛南族、京族等民间藏本目录1万多卷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