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自治区代表参加会议 1999年9月29日—10月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了第二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同时举办了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大会。这次民族工作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中共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总结了50年来民族工作的成就和经验,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部署面向新世纪的民族工作。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积极促进全国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共同进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发表重要讲话。江泽民强调,新中国的民族工作主要有两大历史任务:一是通过进行社会制度的变革,引导翻身解放的各民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二是通过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加快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江泽民讲话中首次明确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是我国下个世纪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从现在起有关部门应加紧进行研究。要进一步明确民族地区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任务和重要方针政策”。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战略决策,是21世纪中国民族工作的新的里程碑。参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有384名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自治区主席李兆焯、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与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同时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干部以及首都各界代表共4000多人出席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自治区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1999年10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闭幕后,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发文《关于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强调:一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会议精神。各级统战部和民委要尽快制定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的方案,为党委和政府组织学习当好参谋。二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宣传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宣传全国民族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重视和关怀,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事迹和经验。
1999年11月10日下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并听取广西民族工作汇报。会议由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主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民族工作的副主席以及自治区民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办等10多个单位的负责干部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出席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干部传达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并进行学习讨论,然后结合广西民族工作的情况和当前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研究如何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提出意见。与会的常委在学习讨论中认为,中央在新中国成立50周年大庆之日,在世纪之交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总结中国民族工作的成绩和经验,部署跨世纪民族工作的任务,十分重要。会议就如何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广西民族工作进行认真的讨论。会议认为,近几年广西的民族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与进步事业欣欣向荣。但是,也应当看到,广西西部少数民族比较集中聚居的地方和散杂居的少数民族,其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以及基础设施等发展仍然比较落后,少数民族的整体素质仍然有待提高,民族工作任重而道远,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广西实际贯彻落实,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努力把民族工作做好。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李兆焯提出,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广西要把握五个方面:一是要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邓小平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民族理论的学习和教育,把握好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二是一定要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把经济搞上去;三是进一步研究解决少数民族较集中的县、乡的发展问题;四是加强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五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同时各级民委也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工作。曹伯纯强调党委和政府都要重视民族工作,要求每个常委都要思考广西怎样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问题。最后,会议决定,会后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调查研究,然后起草一个好的加强民族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指导广西跨世纪的民族工作。在近期适当时候由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民族工作会议。
11月中下旬,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作出上述安排后,自治区民委领导带队组成调查组对12个自治县和53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干部进行专题调查,摸清少数民族干部数量和质量状况,探索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新路子,为召开全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提供材料。自治区民委起草《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在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件初稿。其间,自治区民委召开了两次老同志座谈会,分别邀请自治区民委离退休老领导、老干部和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老领导进行座谈,听取关心和支持民族工作的老领导对加强自治区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起草自治区民族工作的政策性文件的工作。
2000年8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了开展边境建设大会战、办好24件实事的重大决策。广西边境地区是典型的西部地区,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贫困地区于一身。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目的,是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对外开放、发展科技教育事业等措施,缩小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发展。加强广西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完全符合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是贯彻第二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一个具体步骤和实际行动。把边境地区建设好了,必将对广西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12月19—20日,全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800多人参加。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21世纪头5年广西的民族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做了题为《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为实现我区民族共同发展而奋斗》的讲话,指出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要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尽快把经济搞上去。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采取多方面措施,帮助和扶持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面向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决策,并制定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对广西而言,这是一个极好的机遇。我们一定要站在现代化建设全局和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高度,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意义,按照自治区党委确定的“三五五”总体思路,扎扎实实地把广西西部大开发的各项工作推向前进,努力争取发展得更快一些、更好一些。当前,特别要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使其加快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交通、供水、供电、通信、教育、卫生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和设施建设。尤其是要认真抓好边境建设大会战,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较好地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会后,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https://www.daowen.com)
至2002年9月20日,自2000年贯彻第二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启动的广西边境建设大会战,历时两年基本完成要办的24件实事,总投资21.61亿元,建设的大小项目共17927个。这些项目是:修通48个乡镇柏油路642.2公里,修通23个边防连队(检查站)三级公路39.5公里,修通14个边贸点三级公路113.28公里,改造176个村级道路912.4公里,建设县县通二级公路273公里,建设东兴至那坡沿边三级路732.5公里;新建、扩建106所乡镇初中、96所乡镇中心小学、646所村级完小,扩建8所县中学;新建134个村委会和305个距边界5公里内的自然屯通电工程,建设卫星地面接收站2569个,村村通电话项目101个;新建或扩建了74个乡镇卫生院,46个乡镇水厂,57个乡镇文化站,15个乡镇邮政所,97个乡镇农贸市场,101个乡镇4031套干部宿舍,874个村卫生室,1049个村计生服务室,896个村委会办公用房,382处农村饮水工程以及对10155户的农村茅草房进行了改造。此外,因战争后撤边民回迁建房671户、修建回迁屯道路202条、建人畜饮水372处的工作也已全部完成。过去基础设施十分薄弱、经济十分落后的边境地区,正在发生可喜变化,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住茅草房、点煤油灯、走羊肠小道已成为历史,饮水难、看病难、上学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村委会没有办公用房等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被百万边民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的边境建设大会战,已取得令人瞩目的丰硕成果,并产生了较好的效益。
各市县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1999年,为配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召开,南宁市民委组织完成了“县郊边远山村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发展及现状”“壮文实验学校的基本成绩经验及存在问题”“我市少数民族干部的基本情况”“区外少数民族(藏、维吾尔、回族)来邕经商的基本情况”等4个专题的调查,调查共涉及4个乡8个村16个屯14家工厂(企业),10多个部门及街道,每个专题调查都形成调查报告,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次调查促使南宁市市长到邕宁县镇龙乡现场办公解决该乡办公用房、学校建设以及农贸市场建设等问题。10月初,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结束后,钟山县民族局迅速行动,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委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宣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合自治县人大做好《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条例》的修改工作。在开展工作中,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使民族政策深入人心,增强了民族自豪感,为民族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00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第一年,桂林市民委从提高民族干部队伍素质入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突出抓好民族团结稳定和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着力抓好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抓大事办实事,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桂林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了新的突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协助桂林市人大民侨委、农业委员会起草《关于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地区和社会发展的议案》,并在桂林市“两会”期间提交市人大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协助桂林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议案》的实施意见,并向市人大作专题汇报贯彻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与桂林市30多个部门联系,搜集整理各部门对贯彻落实议案的具体措施,协助市政府召开座谈会,了解议案的落实情况。与此同时,市民委组织全市民委系统进行深入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先后4次组织全委人员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印发江泽民总书记的讲话5万多份。通过召开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回族上层人士座谈会,广泛深入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6月17日,桂林市民委组织市伊斯兰协会领导、寺管组、经学班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与市司法局、宗教局联合出版《桂林司法》专刊5万份发放给干部群众学习,还通过上辅导课、办橱窗、报刊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2001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南宁市民委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全面开展民族工作调查研究。形成了《南宁市民族关系调研报告》《贫困山区乡调查报告》《壮文进校管理工作亟待加强》等调研报告,完善了少数民族干部资料库。其中,《南宁市民族关系调研报告》反映的外地来邕少数民族管理和服务问题以及国内外敌对势力对南宁的“渗透”等问题,得到南宁市委领导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批转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处理,促成了南宁市民族关系协调领导小组的成立;《壮文进校管理工作亟待加强》的调研报告,促成了市人民政府下发《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委、市民委关于加强我市壮文进校实验工作意见的通知》,自治区民语委向全自治区民语系统转发了该文;重点调研课题《贫困山区乡调研报告》抓住南宁市民族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就解决南宁市县郊21万少数民族群众饮水困难以及两县设立寄宿制民族班等问题进行调研,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批示。同年,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南宁市民委适时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6月,南宁市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南宁市民族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研究了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全面部署世纪之初南宁市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会后,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做好新世纪南宁市民族工作指明方向。
同年,桂林市民委及时召开了全市民委主任(局长)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了全面的部署,先后召开了城市民族工作会议、民族工作目标管理表彰会、民族教育、民族信息、回族上层人士座谈会,以及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此外,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联系合作,组织了系列专题讲座和新闻报道,深入宣传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传西部大开发战略,宣传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会议精神营造良好的氛围。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精神,桂林市民委一是加强与旅游、交通、公路、计委、财政、卫生等10多个有关部门协调联系,及时收集整理,总结推广这些部门几年来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经验。二是认真分析新世纪桂林市民族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研究制订年度民族工作计划,在广泛征求民委系统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全市民委系统目标管理达标细则。三是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情况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政协及上级民委进行汇报,得到了高度重视和及时指导,全市12个县都以“开好一个会,出台一个文件”提出了贯彻措施,从而推动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从2001年3月开始先后对全市8所民族地区高中、初中、小学开展教育情况的调查研究,完成了《桂林市民族地区教育现状及对策》的课题报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本市民族地区教育的现状。其次开展了民族地区水源林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民族县、乡加入WTO后的经济文化发展前景的调研,《关于桂林市少数民族地区林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对策》和《桂林市民族乡及杂散居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扶贫等情况的调查报告》被《桂林发展研究》刊用。另外,还完成了《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和《桂林市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现状及对策》等12项课题的调研报告,加强了民族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主办《民族工作动态》专刊,建立信息登记、统计、信息报送通报、优秀稿件奖励、信息工作考评等制度,举办了两期信息员培训班,全年委机关报送信息58条。
2001年,百色地区民族事务局认真宣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墙板报等形式,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辆8台,拉宣传横幅180多条,张贴标语1900多条,印发宣传资料48000份,购置塑料板印制《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品60000多块,散发新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单行本3600多本,用于宣传活动的经费达9.8万元,出墙板报42板(次)。隆林、西林、凌云等县(自治县)利用民族节庆开展大规模的民族团结宣传活动,田阳、德保、靖西等县则利用传统民族节日“三月三”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加深了各族群众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了解,自觉搞好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平果县民族局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组织全县干部群众300多人参加自治区民委举办的民族知识竞赛,使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平果县民族局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乡镇民族工作网络。向县政府呈交《关于要求配备乡镇民族兼职专干的请示》,并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关于设立乡镇民族兼职专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00年2月初,平果县政府向各乡镇发出《关于配备乡镇民族兼职专干的通知》,各乡镇配备民族工作专干,加强了对县民族工作的领导,提高民族工作效率。
2001年,都安瑶族自治县民族局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契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明确责任,检查落实,努力完成各级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2003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柳州市大力推进扶贫开发,促进民族经济发展。柳州市委、市政府从6月起,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农村开展公路、沼气能源、重点村镇建设三项会战,累计总投资5.57亿元,建设通乡油路14条292公里,通乡等级路7条158公里,通村四级路165条932公里。完成重点村镇和旅游景点区建设项目49个,建成沼气池13.12万座,改厕14万座,受惠群众超过50万人。柳州市还加大了水利设施投入,完成水库除险加固63座,解决了农村18.84万人饮水难问题。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村落后面貌有了很大改变。柳州市利用中央、自治区和市级科技扶贫资金221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1280万元,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产业开发项目86个,包括茶叶、黄栀子、罗汉果、八角、种桑养蚕等,覆盖210个贫困村,有效促进民族地区科技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柳州市制订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教育发展实施方案,成立扶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领导小组和“普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攻坚领导小组。“十五”期间市财政投入5673.57万元支持农村教育,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面积34万平方米。从2005年起,柳州市政府开展“教育扶贫行动”,每年资助三江、融水、融安等县(自治县)各100名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