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第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自治区代表参加会议 1992年1月14—18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召开的解放以后的第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参加会议的有56个民族的350多名代表。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国务院总理李鹏,以及乔石、宋平、田纪云、丁关根、温家宝、邹家华、阿沛·阿旺晋美、赛福鼎·艾则孜、吴学谦、廖汉生、陈俊生、杨静仁、司马义·艾买提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开幕式之前,江泽民、李鹏、万里、乔石、姚依林、宋平、李瑞环、丁关根、薄一波、杨白冰、温家宝、阿沛·阿旺晋美、赛福鼎·艾则孜、廖汉生、陈俊生、王任重、杨静仁、司马义·艾买提等接见了会议代表,一起合影留念。14日的开幕式由李鹏主持,江泽民作了题为《加强各民族大团结,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携手前进》的长篇讲话。这次会议提出了90年代民族工作的五项主要任务: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逐步与全国的发展相适应;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社会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全面进步;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活力;坚持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坚决维护祖国的统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赵富林,自治区副主席韦继松,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黄语扬,自治区民委主任余达佳,自治区妇联主任周菊英以及防城、环江、罗城3个自治县的领导即京族、毛南族、仫佬族干部代表共9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大家认真学习了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的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书记赵富林主持第二小组讨论并在会上发言。国家民委副主任伍精华、人事部副部长张汉夫等在广西代表所在第二小组听取讨论意见。

1992年1月14—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图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赵富林主持第二小组讨论并在会上发言

1992年1月14—18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韦继松(壮族,右)、国家民委副主任伍精华(彝族,中)、人事部副部长张汉夫(左)等在广西代表所在的第二小组听取讨论意见
自治区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1992年1月20日出席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自治区党委书记赵富林回到南宁,21日即召开书记办公会议进行传达,研究全自治区贯彻意见,23日在副省级以上干部会上、在自治区党委全会扩大会议中,分别作了传达。自治区党委及时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文件和自治区党委书记赵富林在副省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会上讲话印发到各地、市、县和自治区直属各单位,提出了在全自治区范围内传达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和具体安排。春节过后即组织5个调查组,由自治区党政领导人带队深入百色、河池、玉林、梧州、桂林等地,就如何加强广西的民族工作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4月9日,广西在南宁召开了解放以来第一次全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赵富林在会上作了题为《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开创广西民族工作新局面》的讲话。会议总结了广西民族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现状,进一步明确90年代广西民族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措施。根据中央的部署,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结合广西的实际,确定了今后五年广西民族工作要抓经济文化发展的基本要求:抓住机遇,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在认真实施“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基础上,力争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提前两年实现第二个翻番,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突破一千亿元,登上新台阶。要完成90年代民族工作任务,必须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要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基本路线,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好我国的民族问题。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发展上。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帮助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尤其是要抓好贫困地区的“温饱工程”“富民工程”,努力搞好开发,集中精力把生产建设搞上去。各地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各民族的特殊性,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行的各项政策。
同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给予西林县、凌云县享受自治县待遇,妥善地解决广西民族工作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健全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建设。6月,自治区民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编写了《民族工作宣传提纲》,并印发给各地、各部门,向干部和群众进行马列主义民族观的教育。11月4日,就各级民委如何参与组织和人事部门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问题,自治区党委批转自治区民委《关于各级民委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执行。1994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委联合颁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为广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保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

1992年4月9日,在全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上,各地市民委主任认真听取传达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
1992年12月18—21日,国家民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召开全国民族工作经验交流会,出席会议的有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民委主任和中央有关部、委、办局的负责人共170多人。国家民委领导司马义·艾买提、赵延年、江家福、文精、图道多吉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赵富林、刘明祖、金宝生、韦继松、雷宇、赵明坚等出席了会议的开幕式和闭幕式。大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对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主要是近几年的民族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和交流,进一步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主要是明年的民族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齐心协力。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促进各民族的团结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司马义·艾买提主持大会,并在开幕式上,作了题为《贯彻落实十四大精神,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不断把民族工作推向前进》的长篇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赵富林、自治区副主席雷宇分别在开幕式和闭幕式上介绍了广西的优势和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国家民委副主任赵延年作大会总结,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主任余达佳等15个单位代表在大会上介绍了经验,许多代表在小组会上介绍了自己的工作体会,提出了进一步搞好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大会还印发了100多份书面材料。(https://www.daowen.com)

1992年12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余达佳(壮族)在全国民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介绍自治区民委情况
贯彻第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之后,至199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时,广西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03亿元,比上年增长9.1%。1992—1998年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7.4%,国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长7.1%,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4.2%,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9%,城乡居民实际消费水平平均每年增长4.5%,乡镇企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25%的目标。1998年,广西扶贫攻坚取得显著成绩。49个贫困县造林种果、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共5.3万公顷,新增牲畜饲养量60多万头,新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10多家,国内生产总值达566.3亿元,工业总产值372.69亿元,农业总产值332.22亿元,财政收入36.64亿元,乡镇企业总收入701.53亿元,粮食总产量541.25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1869元。全自治区有110万农村贫困人口解决温饱,贫困人口总数由上年的336万降至256万,贫困发生率相应由9.3%降至6%,有14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和300个特困村达到扶贫验收标准。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迅速,取得丰硕成果。

1992年12月18日,全国民族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南宁召开

1992年12月18—21日,在南宁召开的全国民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小组讨论
各地市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1992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及全区民族工作会议之后,柳州市民委根据自治区的部署,采取了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时间和精力组织职工反复学习和认真领会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民族简讯》摘登中国90年代民族工作的五大任务,并将其发至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学习。此外,还利用到柳州市党校讲课的机会,宣讲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使两会精神在广大干部中得到宣传。桂林地委、行署以桂地发〔1992〕27号文件下发了《中共桂林地委、桂林地区行署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工作的通知》,桂林地区民委还利用给地直机关“普法”学习上辅导课的机会,作过两次关于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贯彻中央、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桂林地区各县制定了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灵川县下发了灵发〔1992〕17号文件,全州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的意见》,资源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通知》,恭城瑶族自治县制定了《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快发展我县经济的决定》,荔浦县以荔办发〔1992〕82号文件转发了地委行署27号文件,龙胜各族自治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向乡镇放权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八五”期间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等。
1992年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结束后,百色市(县级)委及时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参加会议的有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市直单位正副职领导共158人。会议传达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强调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的大好形势,加快发展本市民族经济。随后百色市又在有贫困村屯干部参加的扶贫工作会议上进行传达。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分组座谈,讨论民族工作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民族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德保县民委利用新春佳节的机会召开了新春民族座谈会,邀请壮族、瑶族、汉族等民族代表50多人参加,其中包括长期在德保县为民族经济、民族教育卫生作出贡献的各战线非本县籍代表。座谈会上首先学习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然后总结之前民族工作的不足,分析本县当前的主要民族问题和政策。参加人员畅所欲言,为德保县今后的发展献策献计。县四家班子有关领导参加会议,倾听大家意见。此次座谈会在县各民族中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在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认真检查关于民族政策的落实情况,该优惠的优惠,该照顾的照顾,该落实的要落实。积极配合人大检查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计委“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调查”等,德保县民委在广泛调查基础上,经过反复考察,在关于民族教育、卫生、科技、投资倾斜,费税优惠等方面都提出了意见。
5月,昭平县通过县委八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县纪委委员、各乡镇三家班子领导、县直局级单位领导110多人。县委领导在传达讲话中,要求把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特别是要帮助生活仍在温饱线下的少数民族群众加快脱贫步伐,作为昭平县民族工作的重点,在“八五”期间,要全面解决少数民族群众跨温饱线的问题。为使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能结合县具体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拟了《昭平县委、县政府“八五”期间为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的征求意见稿,并召开了23个县直单位负责人的会议,专门讨论和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些部门在对少数民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殊、优惠和倾斜的政策上采取了一些初步的措施。
1992年,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副县长代表毛南族参加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4月,自治区在南宁召开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书记、县长及自治县民委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结束后,及时贯彻落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分期分批分层次传达和组织学习会议精神,统一干群的思想认识,增强开放意识。通过学习,统一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提高了认识,充分认识到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民族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为贯彻落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邓小平南方谈话的重要精神,自治县制定了《关于抓住时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努力把经济搞上去的决定》。鼓励干部职工为自治县企业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引进项目,对引进有功者给予一定的奖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根据会议精神及邓小平南方谈话精神,结合自治县土地分布实际情况,决定开发马口洞区域,该区域共26.56万亩,其中可开发利用荒地坡地12.75万亩。这一区域不仅宜种各种粮食作物,而且适宜发展林、果、油桐、油茶、桑蚕、烤烟生产和牧业生产,开发这片土地可促进当地600户3200多人的脱贫致富。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采取发动当地群众耕地开发和引进外地劳力异地开发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开发,争取县内外、国内外联合开发,区域开发总投资4500万元。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成立了马口洞区域农业经济综合开发指挥部,由县政府一名领导主管,以加强对该区域开发的领导。另外,为改善投资环境,县政府决定改造猫鼻岭至德胜公路,并要求邮电部门尽快完成县城程控电话的安装。这两项工程的完成,改善了自治县的投资环境,促进了自治县经济的发展。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通过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干部群众精神振奋,思想统一,改革开放思想意识增强,工作上大胆开拓、勇于进取,将自治县的民族工作、民族经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