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2002年桑蚕品种实验室鉴定方法

一、1980—2002年桑蚕品种实验室鉴定方法

1980年4月农业部颁布《桑蚕品种国家审定工作细则》,实际上就是国家蚕品种审定的鉴定工作细则,1984年10月全国桑蚕品种第六次鉴定工作会议对其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以后10多年没有大的变化,到1999年因鉴定经费不足,鉴定试验由2年改为1年1期的验证试验。1984年修订版《桑蚕品种国家审定工作细则》,全文如下。

1 蚕种催青

1.1 蚕种供应办法

参鉴品种由育种单位负责安全寄送各饲养鉴定点。为保证蚁量,便于卵质调查,寄种数量规定每品种28蛾框制种正反交各2张。春用品种一律为春制春种,夏秋用品种为冷藏浸酸种。对照品种由全国鉴定的业务主持单位统一制造或委托专场制造分发。

1.2 催青注意要点

(1)春用蚕品种:采用高温催青,催青前蚕卵初自冷库取出,不宜立即接触高温,应在12.8~15.6℃的中间温度保护1~2天,使起点胚子达丙2时才加温催青。

(2)夏秋用蚕品种:采用室内自然温度保护,催青中应注意防止29.4℃以上的高温侵袭。反转前以24~26.7℃、反转后以26.7~29.4℃为宜,避免昼夜温度激变。

催青后期注意补湿感光,收蚁前务必保持8小时以上的绝对黑暗,然后感光收蚁,促使孵化齐一。

1.3 收蚁前的抑制

为了力求做到各参鉴品种与对照品种同天收蚁,催青中应注意胚子发育调节。如遇收蚁前确需抑制者,一般应采用转青卵抑制的办法(10.0~15.6℃),尽可能避免采用蚁蚕冷藏的办法。

1.4 调查记载项目

1.4.1 蚕卵性状:调查记载蚕卵形态、卵色及整齐度,死卵、不受精卵、再出卵情况。产卵整齐度、叠卵多少、附着力强弱、卵壳色等一般用概评叙述。

1.4.2 实用孵化率(对受精卵而言)

(1)调查方法:收蚁前夕,扫除苗蚁,收蚁次日上午10时烘卵,用红墨水点数孵化蚕卵数(即收蚁当日与次日的孵化卵数)。每一品种正反交框制种各调查10娥,散卵种随机取样各调查1000粒,算出实用孵化率。

(2)计算方法

(3)孵化整齐度:以齐、尚齐、不齐区别记载。苗蚁以少、较多、多区别记载。

2 稚蚕饲育

2.1 供鉴蚕头数

每一杂交方式正反交收蚁时各混收蚁量2克,饲育到3龄止桑后到4龄饷食一足天内数取5区蚕,春用蚕品种每区500头、夏秋用蚕品种每区550头,作为4龄起蚕基本蚕头数。数蚕分区时务必点数准确。如发现有迟起蚕、封口蚕、半蜕皮蚕等不良蚕,可以拿预备蚕调换,但4龄饷食一足天后不得再行调换。为防意外事故发生,每一杂交方式应各饲养一区预备蚕。预备区的饲育处理与鉴定区相同,但不必进行性状调查,也不列入总计平均。

2.2 饲育注意要点

(1)收蚁前按饲育计划表填写好品种名及饲育代号。收蚁当时,务必与饲育区片核对,防止混淆。

(2)收蚁时刻,春期上午9~10时、夏秋期以上午8~9时为宜。收蚁时,应待各形式全部称量结束后,尽可能在同一时间撒呼出桑,以减少人为误差。

(3)各区之间鹅毛、蚕筷、蚕座纸等用具切勿混用。

(4)饲育形式与给桑回数:原则上无论春期还是夏秋期均应采用稚蚕防干育,每日给桑3~4回,务必做到良桑饱食,不受饥饿。

(5)饲育温、湿度

春用蚕品种:1~2龄26.7±1.0℃,相对湿度85%~90%;3龄24.4~25.6℃,相对湿度80%左右。

夏秋用蚕品种:以自然温、湿度为宜,但当室温低于26.7℃或高于32.2℃时,应设法加温或降温。

(6)除沙次数:1龄眠除1次,2~3龄起除、中除、眠除各1次。

(7)饲育时,必须注意各杂交方式、各区之间营养与其他环境条件的一致性,做到各鉴定种和对照种同等待遇。蚕匾每日上下、前后、左右移位一次,务使各区感温均等。各龄蚕座密度,品种和区间也要尽量相同,不能稀密不匀或给桑厚薄不等。

2.3 调查记载项目

2.3.1 蚁蚕习性:观察孵化快慢、齐一程度,蚁蚕有否逆出,活泼程度、有无趋密或逸散性等。

2.3.2 克蚁头数:按育成单位申请报告的头数填写,必要时进行调查。调查方法,收蚁当时随机取样,每一杂交方式正反交各取3个样本。每个样本均称准0.1克,随即杀生,妥为保存,待收蚁终了后点数头数,平均计算。

2.3.3 稚蚕习性和发育观察:行动活泼与迟缓,对光线、密度等的趋性,眠起快慢与整齐度,食桑快慢与习性,发育快慢与整齐度,蚕体大小、粗细与整齐度。

2.3.4 健康情况调查:观察记载有否死蚁等发生,迟眠蚕和小蚕发生头数等。

2.3.5 饲育温、湿度:每回给桑时观察记载,按每日平均温、湿度总计平均计算出各龄饲育温、湿度。

2.3.6 龄期经过:记载各龄饷食、止桑、眠中时间,计算出各龄经过。

3 壮蚕饲育

3.1 技术处理要点

(1)饲育形式:普通育,每日给桑4回。

(2)给桑形式:4龄采用粗切叶或片叶,5龄采用片叶,便于用桑量调查。

(3)饲育温、湿度:按蚕期有所不同。

春用蚕品种:温度以24℃为中心(23.3~24.4℃),相对湿度70%左右。应防止21℃低温饲育,以免经过延长,影响茧质和体质。随时注意通风换气。

夏秋用蚕品种:以自然温度为宜,但当室内温度高于32.2℃时应设法降温。

(4)每日除沙一次,经常保持蚕座清洁与干燥。严格防止蝇蛆为害。

(5)防止蚕儿乱爬、区片遗失及其他一切可能产生品种混淆的现象发生。

3.2 调查记载项目

3.2.1 形态调查:均在5龄盛食期调查。

体色:如青白、米红、青白带赤等。熟蚕体色于上蔟当时调查,种类如白、白带赤、米红等。

斑纹:如普斑、素蚕等。皮斑限性品种在5龄期各区抽检20头校对雌雄是否与皮斑相符合。

体态:如有瘤、正常、油蚕。注意有无畸形蚕发生,如有应注明其头数、形状、发育生长能力及前途。种类如嵌合体,斑纹异常,形态、器官异常等。

体形:如细长、普通、短粗等。

3.2.2 习性观察

行动:随机观察其行动与静止状态,以及对环境变动的反应等。

食桑:给桑以后,观其摄食缓急、食桑状态、食量大小等。

眠起:记载眠起快慢、齐一程度(齐一、欠齐、不齐等)、有否半蜕皮蚕和封口蚕等现象,并记载其发生头数。

老熟:记载老熟快慢、齐一程度,熟蚕行动迟缓或活泼等。

发育:是否齐一,蚕体有无大小、粗细等。

眠性:有无三眠、五眠蚕发生,并统计发生头数。

3.3 生命力调查

饲育过程中应防止遗失蚕的发生,随时记载病毙减蚕头数与偶因淘汰头数。

4~5 龄病毙减蚕头数:包括病毒病、细菌病蚕,以及呈空头、起缩症状的病蚕、封口蚕、不蜕皮或半蜕皮蚕、脱肛蚕、4~5龄弱小蚕。

蔟中病毙减蚕头数:包括病死蚕、不结茧蚕、裸蛹,以及吐少量丝但不成茧形的烂死茧蚕。

结茧蚕数:指已呈茧形,茧腔内蚕体不易透视之蚕头数,其中同宫茧应按蚕头数计列。

偶因淘汰蚕数:包括蝇蛆寄生、真菌寄生、虫鼠为害、农药中毒、人为创伤、三眠蚕和五眠蚕等非因发病而纯属偶因淘汰的头数。其中,蝇蛆寄生、虫鼠为害、农药中毒、人为创伤蚕头数可按实用预备蚕调换。

4~5 龄迟眠、迟熟蚕不淘汰。发现有三眠蚕及五眠蚕者,按实分别记载。

3.4 5龄用桑量调查

从5龄饷食起进行,片叶育,品种之间采用看蚕给桑法,品种内各小区间采用定量给桑法。给桑量标准以每次给桑后至下次给桑时吃净或稍留一点残叶为原则,要特别注意饷食初期和老熟前的适当减量,以免残桑过多。用桑量按克计算。

3.5 抵抗力鉴定

有条件的地区,特别对夏秋用蚕品种可以进行抵抗力鉴定。主要鉴定各品种对高温多湿、不良叶质或对各种病的抵抗力,并根据发病头数计算出发病百分率。高温多湿、添毒浓度及其方法参考如下。

(1)温度:90℉(32.2℃)左右,相对湿度90%左右。

(2)添毒办法:NPV或CPV的多角体经口接种,一般用104~107/mL蚁蚕添食;FV用病毒汁稀释液涂叶。蚁蚕添食具体标准掌握应做预备试验,但各鉴定点所用病原和鉴定方法最好统一。

4 蚕茧调查

每一杂交方式正反交各5区蚕,均应分别上蔟、采茧、茧质调查,成绩也应分区计算。

4.1 上蔟与蔟中保护的注意要点

(1)蔟具一律用折蔟。

(2)上蔟密度以每小区(春期500头,夏秋期550头)分上2只塑料折蔟为宜。

(3)蔟中温、湿度:春期以24℃±1℃为宜,低于21℃时必须加温。夏秋期以26.7℃左右为宜,高于29.4℃时应设法降低温度,相对湿度保持75%左右。注意通风排湿,防止强风侵入和温、湿度的剧变。

(4)蔟中光线明暗要匀,营茧过程中避免震动及其他强烈刺激。

4.2 采茧、收茧、茧质调查时间与方法

(1)采茧:春用品种在终熟后第7天进行,夏秋用品种以终熟后第6天为准,采茧时应拣除蔟中病毙蚕。

(2)收茧与采茧同时进行:先将蚕茧按普通茧、屑茧、同宫茧分类点数粒数,分别称准各类茧的重量,三类茧的合计重量则为该区的总收茧量。与此同时,调查斤茧粒数(指普通茧)。收茧调查时,发现蛆孔茧、鼠害茧,可按实拿预备区茧调换。

(3)茧质调查,在收茧调查次日进行。

4.3 调查记载项目

4.3.1 蔟中病毙减蚕头数:包括病死蚕、不结茧蚕、裸蛹、吐少量丝但不成茧形的烂死茧蚕。

4.3.2 普通茧重量百分率:计算方法如下。其中,屑茧包括穿头茧、印烂茧、薄皮茧、绵茧、畸形茧等。

4.3.3 茧形、茧色、缩皱:于收茧调查同时进行。

茧形:须注明种类(如椭圆、束腰、浅束、榧子形等)与整齐情况(整齐、不齐)。

茧色:须注明种类(如白色、米色、竹色等)与洁净状态(驳杂、洁净、欠洁净、滞浊等)。

缩皱:须注明种类(如粗、中、细)与匀否(如区间差异大、同区很均匀等)。

4.3.4 茧质调查:每区随机取样60粒普通光茧,雌雄各取25粒。

全茧量:应包括鲜茧构成的所有部分,即茧壳、蜕皮、蚕蛹等,先分别称雌茧与雄茧各25粒的重量,求得雌茧与雄茧的全茧量而后计算雌雄平均全茧量(取小数点以下2位)。

茧层量。茧层是指有缫丝实用价值的茧壳部分(即不包括茧衣,蜕皮等在内),调查方法同全茧量(取小数点以下3位)。

茧层率:雌雄平均茧层率为雌雄平均茧层量占雌雄平均全茧量的百分比。均取小数点以下2位。计算公式:

4.3.5 死笼率:于茧质调查时进行。

(1)调查方法:

屑茧死笼头数:切剖全部屑茧,观察调查死蛹数。

同宫茧死笼头数:切剖全部同宫茧,调查死蛹数。

普通茧死笼头数:逐粒轻摇每颗茧子,如有类似死笼茧的半化蛹、死蛹及死蚕等,就应切开调查,并分别记载类型(如死蛹、死蚕、半化蛹、毛脚蚕等)。与品种健康性无关的硬化、蝇蛆、刀伤、出血蛹不应作为死笼头数计列。

(2)计算方法:

死笼总头数=屑茧死笼头数+同宫茧死笼头数+普通茧死笼头数(取小数点以下2位)

4.3.6 4龄起蚕结茧率与虫蛹率,综合蚕期与蛹期成绩算出(均取小数点以下2位)。

5 鲜茧烘干

5.1 装袋送烘

茧质调查完毕,核对收茧茧质调查无误后,即将所有普通茧按正交5区、反交5区分别合并装入1.3米2小红网袋成纱布袋,称准鲜茧净重及数准总粒数,求出普通鲜毛茧粒重,袋内外置挂标签,标明杂交方式(正反交蚕品种名)、净重粒数,送茧灶或茧站烘干。同宫茧、屑茧、削口茧不要装袋送烘。

称量装袋送烘时间,春期上蔟终了后9足天,夏秋期上蔟终了后7足天。

5.2 鲜茧的烘干

由饲养单位自行烘干或配合附近收烘茧站代烘后送丝质鉴定单位。

烘茧方法要求用二次烘干法,头冲温度104~96℃,二冲温度99~70℃,烘茧温度可根据灶型灵活掌握,达到理论烘率要求。

烘茧后必须称准干茧净重、皮重,记录烘茧时间,烘茧过程中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并计算烘折。

5.3 交送缫丝试样时间与要求

5.3.1 送样时间:烘茧后1周内将干样茧送交丝质鉴定单位生产科或试样组,丝质鉴定单位必须在收到干样茧后1个月内试缫完毕。

5.3.2 样茧数量正反交各不得少于1800粒。

5.3.3 送样时需将茧质调查成绩表(三)、丝质鉴定表(四)中的烘茧部分填好后随样茧送丝质鉴定单位。

6.丝质鉴定项目及计算方法

各品种正反交分别计算。

6.1 剥选茧

通过剥选分清毛茧总重量(克)、上车茧重量(克)、下茧重量(克)、茧衣重量(克),算出上车茧率(取小数点以下2位)。

选茧时要按下列标准选出下脚茧,即不能缫丝的茧。

(1)柴印茧

光板:板面较大无缩皱

钉头:钉头深入茧层1/3及以上者或程度较浅而钉头在两点及以上者。

深柴印:横柴印、黄柴印、多面柴印,深度很严重的直柴印或柴印茧带有薄头畸形。

(2)黄斑茧

尿黄:尿黄渗入内层,渗入处茧层发软或浮松。

靠黄:茧层染着黄块或黑块渗入内层。

硬块黄:从外层硬到内层,呈僵块状。

老黄:黄斑面积较大,颜色较深。

(3)印头茧:两头印出、腰部印出,或单头印出较严重。

(4)烂茧:病蚕蛹的污汁,渗达外层。

(5)深色茧:深米黄、红僵、深红斑等严重有色茧。

(6)薄皮茧:茧层很薄,不到正常茧的三分之一。

(7)软绵茧:茧层松浮,手触绵软。

(8)重畸形茧:茧形极不正常的和严重尖头茧等。

(9)重油茧:蛹油或油污沾染茧层面积很大。

(10)双宫茧:茧型大,茧层特厚,缩皱异常茧内有两粒及以上的蚕蛹。

(11)穿头茧:茧层有孔者。

6.2 茧质调查:包括茧幅、一粒缫试验、解舒及缫丝调查。

6.2.1 茧幅:切剖调查。

按400粒平均粒重,抽取100粒作为调查样茧,通过调查分别得出平均茧幅、整齐度、干茧茧层率。

6.2.2 一粒缫试验

(1)取样:按各品种的平均粒重量称取样茧100粒;茧型分大、中、小,按比例取摇30粒,重量上下不超过1%,共取3份,其中2份作备用茧。

(2)设备:水浴锅、检尺器、扭力天平、多功能电子计算器。

(3)方法

①水浴温度:70~80℃。

②检尺器速:匀速100转/分。

③每粒茧断头数以2次为限,3次作废并以同茧型补试。

④摇取中发现内印茧、病蛹等一律作废,以同型茧补试。

⑤寻绪尽量减少绪丝损失,称量一律用扭力天平。

⑥蛹衣必须逐粒称量,蛹衣量超过该品种的解舒粒茧蛹衣量(春茧12毫克、夏秋茧10毫克),这粒茧作废,以同型茧补试。

⑦另回取舍:若一粒缫蛹衣比解舒蛹衣重,不足50回的尾数纤度不计算,50回及以上的折算到100回计算;若一粒缫蛹衣比解舒蛹衣轻,不足100回的尾数纤度不计。

根据下列公式算出茧丝纤度综合均方差:

式中:n=总绞数;xi=每百回茧丝纤度(D);xj=每粒茧的茧丝平均纤度(D);m=粒数。

6.2.3 解舒调查

通过解舒调查算出茧丝长、解舒率、解舒丝长、粒茧丝量、茧丝纤度、鲜茧出丝率等项目,以及长吐率、蛹衣量两个参考项目。解舒调查的供试茧每个品种取上车茧400粒3区,若总茧量不足时,可改做2区。

(1)解舒调查条件和原则:可按下列5项进行。

a.解舒调查取样:400粒解舒样茧按斤粒数及重量计算平均粒重,要求达到同粒等量原则。各区重量与标准重量比较,其误差值小于或等于感量。

b.统一工艺条件原则:即“四定一除”。

①定试样车:立缫单车。

②定速:春茧50米/分,早秋茧40米/分。

③定绪数和定粒:春秋茧一律为10绪,定粒为8粒。

④定缫丝汤温:41~45℃。

⑤除蛹程度:蛹衣起皱、将破未破。

c.确定供试茧原则:400粒解舒煮熟茧中发现双宫、穿头、重畸形、印烂薄皮等下脚茧,应扣除供试茧,中途发现下脚茧及缫剩茧一律不扣供试茧。

d.解舒调查起止原则:新茧8粒生绪,绝对保证定粒。逐步并绪后,尽量添厚茧,直至最后一绪。不能保持8粒时,停车落丝。

e.记准落绪茧原则:

①开车前盘5转(最多不超过8转)落下的茧子不作落绪茧,分绪开起,落下的茧子作落绪茧。

②试缫途中发生蓬糙茧作落绪茧,添上就发现的糙头茧不作落绪茧。

③茧子添上后,茧丝已通过磁眼就落下的茧子作落绪茧(茧粒转动过);凡空添不作落绪茧。

④落绪茧扣除标准:已经记录的落绪茧,经索绪后,索破及索不起头的应从落绪茧中扣除。

f.明确试样误差原则:因工作及操作误差,该区成绩一律不算,但其各项成绩以正常区的平均值代入;因技术误差,则根据下列标准取舍:每区之间解舒率相差5%以内、茧丝纤度相差0.05D以内、解舒缫折相差2%以内。

(2)计算公式

6.2.4 缫丝调查

通过缫丝调查,检验净度、清洁两个项目。每个品种进行茧质调查后余下的上车茧作为缫丝调查用茧。

(1)缫丝调查条件:春茧7粒定粒,早秋茧8粒定粒10绪缫丝。其他工艺条件与解舒调查相同。缫至最后一绪不能维持定粒要求为止。落下的丝作以下检验。

每个品种正、反交各干摇检验黑板20片,按生丝检验新标准检验净度、清洁成绩。并将样丝拼丝成条。

(2)计算方法:按以下公式计算,保留2位小数。

7.鉴定成绩报告格式与数字修约

7.1 数字修约

按下列规定修约:取整数者,算到小数点以下1位,4舍6入5单双(5前为单则进1,5前为双则不进,0按双数处理)。取小数点以下1位者,算到小数点以下2位,4舍6入5单双。取小数点以下2位者,算到小数点以下3位,4舍6入5单双。取小数点以下3位者,算到小数点以下4位,4舍6入5单双。

7.2 总计平均

实际调查记载所得的数据,按5区或试样数实数相加算出正交与反交算术平均数,然后将正交成绩与反交成绩合计算出品种成绩。

各种百分率计算,先按实数算出每个饲育区每年长工样的有关百分率,然后将5区或试样数的同一百分率相加算出正交与反交的算术平均数,最后将正交成绩与反交成绩合计平均算出品种成绩。(实用孵化率、4龄起蚕结茧率、死笼率、虫蛹率、茧层率、普通茧重量百分率、上车茧率、解舒率、鲜毛茧出丝率等均照此法计算)。

7.3 综合经济性状的成绩计算方法

7.4 桑蚕品种国家鉴定成绩报告表的填报要求

(1)表格填报内容

表(一):供鉴蚕种与鉴定条件;表(二):饲养鉴定成绩;表(三):茧质调查成绩;表(四):丝质鉴定成绩;表(五-1)、表(五-2):综合分析成绩。其中,表(一)、(二)、(三)、(五-1)、(五-2)由饲养鉴定单位填报,表(四)由丝质鉴定单位填报。

(2)鉴定成绩寄送日期:春期7月31日前,秋期11月10日前。

(3)鉴定成绩报送单位

7.5 鉴定成绩报送

(1)表(一)~表(五)均寄送给全国桑蚕品种国家审定委员会的委托机构——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1份。

(2)表(四)除报审定委员会委托机构外,应同时寄送给丝质鉴定单位所在省(区)的饲养鉴定单位与中国丝绸总公司各一份。

附件表(一)~表(五)(表2.6~表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