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20年蚕品种试验方案

二、2010—2020年蚕品种试验方案

1980—2002年国家桑蚕品种鉴定只设实验室鉴定,不进行生产鉴定。2010年恢复国家桑蚕品种审定后,增加了生产试验。每年由国家蚕品种试验组织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品种管理处发布试验方案,各试验承担单位按照试验方案开展试验。

试验分成A组和B组,A组承担适宜长江、黄河流域蚕区饲养的蚕品种的鉴定,分春、秋两季进行;B组承担适宜珠江流域等南方蚕区饲养的蚕品种的鉴定,在秋季进行。

2011—2020年期间实验室鉴定试验方案基本上没有变化,与2002年以前的方案相比,减少了5龄50千克桑叶产茧量和产丝量调查的内容。

2011—2015年,生产试验参照NY/T1732—2009《桑蚕品种生产鉴定方法》进行,如“2011年国家桑蚕品种试验实验室鉴定实施方案”对生产试验做了如下主要规定。

(1)每季每对品种饲养正、反交各8盒,共16盒。每个鉴定点每对品种饲养正、反交各2盒,共4盒。每个鉴定点不少于4个重复,参试品种与对照品种等量饲养。

(2)A组春、秋季参试品种各4对。安排8户农户,其中4户饲养4对品种的正交各0.5张,即每户共2张;另4户饲养其反交各0.5张,即每户共2张。B组参试品种3对,安排4户农户每户同时饲养正、反交各0.5张,即每户共3张;或安排8户农户,其中4户饲养3对品种的正交各0.5张(即每户共1.5张),另4户饲养其反交各0.5张(即每户共1.5张)。

(3)饲养调查内容主要有实用孵化率、总收茧量、普通茧质量百分率、千克茧颗数、盒种收茧量。

(4)缫丝样茧从普通茧中抽取,每一鉴定点每对品种抽取正、反交鲜蚕茧各6.0千克,合计12.0千克,送指定的丝质检验单位检验。丝质检验项目包括上车茧率、普通茧鲜毛茧出丝率、茧丝长、解舒丝长、解舒率、茧丝纤度、茧丝纤度综合均方差、粒茧丝量、清洁、洁净。

这一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较大困难,每个鉴定户饲养全部参鉴品种,品种多、蚕室条件受限,试验一致性差;调查项目多、操作复杂,因此从2016年起进行了改进。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发布的“2016年国家桑蚕品种试验实施方案”(农技种函〔2016〕147号),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