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三、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一)初创企业尤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初创企业的创始人或合伙人团队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各类知识产权及时地申请和注册。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就是对企业无形资产进行保护。办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都是对无形资产进行确权的有效手段。其类同于有形资产中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道理一样,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初创企业导入知识产权工作的过程就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过程,需要逐个积累,综合保护。对初创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需要制定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进行规划。商标、版权及软件著作权等保护的期限相对较长,而专利作为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需要重点规划。由于对知识产权进行确权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在公司成立之前,就可以开始筹划和提前进行保护。例如,提前申请商标、域名,并对创意进行专利的挖掘,如能形成初步的技术方案,即可进行专利申请和保护。待公司成立之后,可以进行权利转移和变更权利人。

(二)积少成多,注重质量

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调整。以专利为例,专利数量的累加,并不能成倍增大企业专利的保护范围;但如果只依靠质量高的1~2项专利,保护力度也会不足。开展知识产权需要经费的投入,费用的多少决定了如何进行规划。国内出台了很多减免费用的政策,如专利申请和授权后能获得各级地方政府数额不等的奖励资助,这可以适当减轻企业经费不足的压力。企业在注册商标、登记版权及软件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类型时,可以对数量相对放宽一些。很多科技型的初创企业,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对于各类知识产权的数量也有一定的要求,可以提前申请和储备。

下面对专利的申请和规划策略进行简要说明,按照“二八原则”,重点产品和核心技术一定是保护的重点,需要投入80%的研发力量并重点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另外20%用于其他产品和技术。围绕重点产品和核心技术,需要形成1~2篇基础专利(或称核心专利)的有效保护。以化学、生物、医药等领域为例,通常是关键的配方或化合物;在互联网及人工智能等领域,则通常是数据传输、管理系统等软件类专利。初创企业需要针对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进行重点保护,考虑以发明专利进行申请。对于结构类的技术改进及工业设计,可以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进行保护,以便较快地完成审查,获得授权。此外,在后续的公司运营过程中,上、中、下游等相关技术可以申请和布局外围专利,最终形成专利组合。同时,提升专利的质量需要多方人员的配合和共同努力,具体包括研发人员的创新成果、企业专利工程师的挖掘和布局、专利代理人的撰写和审查答复、专利审查员的细致严谨审查,各方通力合作。高质量的专利需要在专利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由多方协同合作,共同提升专利的质量,对相关技术形成专利保护,最终通过专利运营释放专利的价值。

(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要想做好任何事,管理是第一位的。只有通过高效的管理,才能协调整合资源、找对人、做成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亦然。人才是首要的核心要素,企业需要安排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该人员应具备基本的知识产权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各类流程和相关的政策。如有必要,还需要及时寻找专业的服务机构,聘请专家顾问予以协助。用于知识产权的专项资金是必不可少的,没有合理和充足的预算,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如只考虑在中国形成初步的知识产权保护,投入可能少一些。如打算开拓海外市场,使用的经费更是一笔大额的开支。专利授权后,还要按时缴纳逐年递增的年费。

对于初创企业,在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可以先在短期几年内确定目标和重心,做好整体的规划,将工作执行落实到位,定期跟踪自有知识产权的状态,及时递交相关材料及缴纳相应的年费等。做好内功是初创企业在快速成长期的主要工作。例如,身处竞争激烈的行业中的企业,即使有相应的人力、财力支持,企业也需要搭建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知己知彼,识别潜在的风险来源、判断等级和控制危害。随着知识产权工作的逐步深入,企业可以参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GB/T29490—2013)的要求开展工作,制定企业的知识产权方针、目标、制度和规范流程。

(四)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和顾问

初创企业内部人才缺乏,如果没有专业的人员负责知识产权工作,就需要选择合适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外聘顾问提供服务。选择代理机构时尽量要找服务领域全面、经验丰富的团队。例如,选择一家提供各种知识产权咨询的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此外,还要了解和选择合适的办案代理人提供服务,这对于后续良好的沟通和相互配合尤为重要。对初创时期的企业,建议选择本地的代理机构,以方便交流并长期合作。要充分了解拟合作的代理机构,从多个渠道侧面打听代理机构的能力。若企业发展的服务需求超出现有的合作伙伴的能力范围,则需要淘汰原来的代理机构,寻找新的更符合服务需求的代理机构。

知识产权顾问是具体完成委托案件的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知识产权知识和技能,熟悉企业的技术领域,积累一定的案例经验。企业通过顾问式的咨询服务,完成专利挖掘与布局、风险预警与规避、知识产权培训,或者参与和协助完成知识产权管理与战略规划等相关工作。因此,合理的服务佣金十分重要。在合作过程中,企业需要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安排和培养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工作,审核案件的完成质量,监督和推动案件的进展。对于代理机构的来函及时反馈意见,缴纳应缴费用。

(五)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在专利申请前需要进行查新检索,判断拟申请的技术交底材料是否具有新颖性,如有可能还需要对创造性进行评价,以进一步判断专利的授权前景。对于具有授权前景的专利可以采用提前公开及提前进入实质审查的策略,或者按照专利优先审查制度提出请求。对于发明专利,可以将申请和审查的周期缩短到12个月左右。同理,在注册商标时,需要咨询代理机构,选择合适的商标类别,并对拟申请的商标标识进行商标查询,如发现商标已经被他人注册,则及时进行修改。

(2)由于部分企业的研发刚刚开展,或者技术不成熟,企业也可以通过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对此,企业需要与获知商业秘密的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做好防范泄密的措施。

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创立时期的专利布局和申请策略

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成立,从2015年6月开始申请专利,截止到2017年4月26日前,已公开32件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5件,实用新型专利12件,外观设计专利5件。基于以上信息,对该公司的专利申请情况进行专利布局和申请策略分析,该公司最早申请的专利是管理系统和车架,其中对于车架(包括整车及挡泥板等部件的外观设计)给予了较为持续的关注;随着时间的推移,关注点又逐渐涉及传动系统、车锁和防盗系统等;2016年以来,则重点关注了电机刹车系统的方向,就该领域先后提出总共6件相关专利申请。对于该公司,管理系统可以说是公司的重点技术,也是商业盈利模式的核心,通过管理系统,实现了用户信息、车辆信息的安全管理,最终获利。该公司在管理系统方面同时递交了PCT国际专利申请,为考虑进入国外市场进行准备。

思考:案例中企业做法对初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有何启示?

初创企业应建立专利防火墙

由90后研究生创办的安徽省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推出的空气成像技术打破了日本公司的技术垄断,该公司成为国内首家可以生产空气成像并实现交互功能产品的企业。然而,在该公司获得融资并准备量产之际,却遭遇了专利危机。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下称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就自然人吴某针对公司拥有的三件实用新型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维持“单排多列等效负折射率平板透镜”(专利号:ZL201721714921.X,下称专利1)和“一种实现空气成像的光学平板结构”(专利号:201720919002.X,下称专利2)两件专利权有效。在涉及“多排多列等效负折射率平板透镜”(专利号:201721714935.1,下称专利3)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中,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认为,因无实际产品证明其与现有技术不同,而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公司已推出的产品主要涉及前两件专利,并未采用被宣告无效的专利,因此,其日常经营并未受到影响。然而,该公司此次遭遇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无疑给广大初创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专利保护课。

2017年,公司就上述三件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专利申请,并于2018年获得授权。2017年年底,公司正式发布其核心产品DCT-plate(等效负折射率平板透镜),能够在空气中成像并实现人与实像的直接交互。

然而,就在公司接连获得资本青睐后,2019年1月,吴某针对三件专利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吴某认为,三件专利的权利要求均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在针对专利1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中,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认为,关于该专利权利要求1,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在证据1和证据2的结合或证据1和证据2以及公知常识结合的基础上获得专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非显而易见的,是要付出创造性劳动的,该专利权利要求1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因而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创造性;关于专业权利要求2至5,其均直接或间接从属于专业权利要求1,在该专利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其相对于相关证据也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创造性。

此外,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经审理后宣告专利2专利权有效。不过,由于专利3没有实际产品证明其与现有技术不同,而被宣告无效。

对于公司遭遇此次专利挑战,公司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无效宣告请求人既没有同公司有过任何接触,也不是该领域的从业人员,其在公司获得第二轮融资之际发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其动机令人深思。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利代理师分析,空气成像技术是全息投影进阶到更高技术水平的全息影像技术。从全球范围来看,这一技术长期被日本一家公司垄断,而该公司产品售价颇高,一平方米售价高达50万元。公司依托中国科技大学和中国科学院打破了国际垄断,相关产品在量产后售价每平方米能降到十万元左右,这给潜在的竞争对手带来了来一定压力。

“从现有资料来看,该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人不排除为‘稻草人’(与涉案专利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这或许是竞争对手发起的竞争策略,在不暴露自己商业意图的情况下,试图让对方专利被宣告无效进而达到打击竞争对手的目的。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该专利代理师表示。

对于此次专利危机,公司负责人坦言一度非常担心。因为当时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在专利说明书撰写方面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万一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也就意味着创业失败。“在聘请专业律师后,我们收集了所有的研发材料,将相关产品带到口审现场,将产品的每一个创新细节同专利的每一项权利要求进行比对,这无形中增加了答辩的难度和代理的成本,远超之前的专利代理费。”公司负责人事后总结,并建议初创团队在提交专利申请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保证专利撰写质量,不能因小失大。

除此之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杨安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初创团队要警惕知识产权风险,需要提高专利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首先,要提高技术质量,加强自主研发,这是预防任何知识产权风险的根本;其次,在技术研发过程中,要及时进行专利检索,采取规避设计,并保留好所有研发的材料,标注好研发人员和日期等信息;最后,要进行周密和前瞻性的专利布局,比如将一件核心技术的技术要点进行拆分,然后分别提交专利申请,既要在国内也要在海外提交专利申请等。

(案例材料选自中国知识产权报2019年8月,有删改。)

思考:本案例对初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哪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