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原文】

《恒》之初六曰:“浚恒①,贞凶。”《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传》曰:初六居下,而四为正应。四以刚居高,又为二三所隔,应初之志,异乎常矣。而初乃求望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变也。世之责望故素而至悔咎者,皆浚恒者也。(https://www.daowen.com)

——《周易程氏传》卷三《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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