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史采集和检查

第一节 病史采集和检查

眼外伤患者的管理从详细的病史采集开始[1-4]。详细记录创伤的经过,包括机制、情况、参与者、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及证人(如果有的话)等,还应注意患者以前的眼部病史、全身疾病史、用药史、破伤风状态以及患者最后一次进食或饮酒的时间。在体格检查中,检查最佳矫正视力,如果眼球没有明显穿孔,应仔细地对双眼进行裂隙灯显微镜检查、眼底镜检查,并测量眼压,必要时应进行散瞳检查视网膜。不同的散瞳药物会影响瞳孔对光反射数小时或数天,神经科医师或急诊室医师可决定不使用散瞳药,以便评估和跟踪瞳孔对光反射。B超和(或)眼眶CT检查不仅可以排除眼内异物、发现眼眶骨骨折,还可以评估眼眶轮廓。对于任何不合作的患者,尤其是儿童患者,需要考虑全身麻醉。(https://www.daowen.com)

眼部外伤占所有眼科诉讼的6%~9%[5,6]。视力丧失带来的情感伤害,会给患者的生活质量产生负面影响,致使患者更可能寻求诉讼。有研究[7]表明,医疗事故案件的起诉通常在受伤后2~5年进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详细记录创伤眼治疗前后的视功能及眼部情况,记录未受影响眼的检查,电话咨询和随访计划也应在患者病历图表中注明。一旦提出索赔,不应更改病历。完整的医疗病历文件往往是对医生最好的保护,也可以防止轻率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