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人民理性思想的相关研究述评
迄今为止,综观国内外马克思主义学者的论著,尚未见有一部直接或专门研究马克思人民理性思想的著作,相关论文也寥寥无几。对于学术研究来说出现这种情况通常有两种可能:第一,研究对象本身是个伪命题;第二,相关研究确实尚未得到重视。笔者认为,对于马克思人民理性思想研究基本可以排除第一种情况。因为,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学术史来看,早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初期,就有学者注意到了“人民理性”“人民精神”“理性人民性”等观念在马克思思想早期的作用。虽说现今还没有一部直接或专门研究马克思人民理性思想的著作,但相关的论述仍可见于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中,换言之,学者们在论述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理论时,会提及、涉及马克思人民理性思想。从这些零星的描述中,我们大致可以勾勒出马克思人民理性思想研究的概况。
总的说来,国内外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在三个领域中涉及马克思人民理性思想的相关论述: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思想史研究、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
(一)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相关述评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研究是随着西方政治思潮的兴起而出现的,它旨在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方法来解决政治领域内的理论与现实问题。这无疑会涉及马克思早期的政治评论。梳理相关文献,可从四个方面来论及马克思人民理性思想。
1.国家理论
国家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界一致认为,马克思国家理论的萌芽生发于《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的思想成为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来源。在《莱茵报》时期,年轻的马克思尚未摆脱黑格尔哲学的阴影,在对待现实的政治问题时,难免受到黑格尔国家观的束缚,所以,马克思在当时所表达的国家“应该是政治的和法的理性的实现,说明马克思还没有摆脱18世纪启蒙思想家的影响,具有浓厚的黑格尔的国家观的色彩,是一种唯心主义的理性国家观”[1]。这句话大体上可以概括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的定位。人们总是把这一时期的思想定位成理性国家观或理性主义国家观。一是马克思仍把国家看成观念,并解释为“合乎理性的社会的存在”;二是马克思把现实中的普鲁士国家与国家的观念对立起来;三是马克思的批判仍停留于现实的批判,而未上升到对国家哲学、国家观念的批判;四是马克思仍把构建合乎理性的国家作为其理论目标,并把希望寄托于普鲁士当局。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意味着,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依旧是黑格尔主义者,直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期,他的立场才有所动摇。这样一来,在理性国家观的统摄下,马克思的人民理性思想也必然定性为唯心主义性质的。虽然,人们在阐述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理性国家观时,极少提到“人民理性”“人民精神”,但从对马克思的相关政论中可以看到,“人民理性”“人民精神”是论证马克思理性主义国家观的实质。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把“人民理性”当成马克思早期国家观的不成熟的依据,有其一定的道理,但这方面的研究缺少了关键的一点,即“人民理性”的根据及其扬弃,从而也就割裂了理性主义国家观与历史唯物主义国家观的联系。“人民理性”的概念不仅涉及人民与国家的关系,而且还涉及人民自身的现实性,以及理性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只有厘清这两层关系才能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
2.自由观
马克思自由观的研究为什么会涉及其《莱茵报》时期的思想,以至与“人民理性”产生关联呢?众所周知,自由是启蒙运动的主题,西方的启蒙运动一直持续到19世纪。可以说,黑格尔是启蒙运动的集大成者,受黑格尔影响的整个德国都离不开启蒙运动的余威,马克思也不例外,毋宁说早期的马克思就是一个启蒙主义者。作为马克思开山之作的《博士论文》的核心就是自由。因此,对马克思自由观的研究必将从青年马克思开始。对《莱茵报》时期马克思自由观的研究可划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虚伪自由主义”的批判的研究。此研究路径是通过论述马克思对普鲁士政府一系列虚伪的、戴着自由的假面具的制度的批判来揭示马克思对自由的理解。其中凸显的是报刊自由。报刊是人民理性、人民意志的发声地,报刊自由就意味着人民的自由、意志的自由。二是对自由的普遍性问题的研究。这条研究路径是通过阐明官员的自由与人民的自由的矛盾来表明马克思对自由的理解。在普鲁士现实的政治生活中,马克思发现,政府官员是凌驾于人民之上的,这导致了政府官员的意志是自由的,而人民的意志是受限制的,甚至,政府官员的自由是以牺牲人民的自由为代价的。那么,自由的普遍性与人民,与人民精神到底是什么关系?三是自由与利益之间的关系研究。它的研究路径是通过分析个人自由与私人利益、个人自由与普遍利益的矛盾统一来探究自由的物质基础。马克思在《莱茵报》遇到的自由问题并不是纯粹自由的观念问题,而是具体的现实的自由问题,这与人们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也就与人们的物质利益环环相扣。在分析上述种种关系中,人民理性作为其中的桥梁与中介是联系思维与存在、意识与物质、自由与现实的必要环节。经过以上三方面的研究可得出以下结论,即“一方面马克思坚定地认为自由是人的本质,是一切事物都拥有的本体性属性……自由在个人与国家那里都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这与古典自由主义的立场别无二致。但另一方面,马克思强调的自由是所有人的自由,是作为普遍权利的自由,……在这一点上,马克思的自由观又超越了古典自由主义相对褊狭的视域”[2]。
马克思自由观的研究中涉及的对“人民理性”的论述倾向于对理性作自由意义上的理解,从而人民理性就代表着人民的普遍自由。可以说,马克思一生的目标都是人的自由。但人民理性并不能与自由完全画等号。自由是人民理性的前提,人民理性是自由的体现。
3.法哲学研究
法哲学的研究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关键领域,它的主要视角是权利、制度、法等,因此也难免关注到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思想。对马克思早期法哲学的研究主要是联系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进行的,也必然会关联到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与德国古典哲学的法哲学思想的关系。研究者认为,就马克思与康德的法哲学关系有三点可以作为比较:一是对实体法学说的相关分类,马克思与康德都把法分为公法与私法;二是对物权的理解,马克思认为物权包括了契约行为,而康德则把两者分开;三是对契约的分类,两者都将契约划分为义务契约、告诫契约和无偿契约。[3]就马克思与黑格尔的法哲学关系,有两方面值得关注:一是马克思扬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并用辩证法来分析现实的政治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二是和黑格尔一样,马克思也赞同理性国家的伦理属性,把理性国家与人的自由统一起来,并以自由理性的尺度来评价国家制度与法的价值。研究者对马克思早期法哲学思想的总体评价是:它是“以普遍自由为核心的理性法思想,具有传统权利理论的因素,又有明显的自然法思想特点,受德国古典哲学影响,它又根源于康德的绝对自由的理论与黑格尔的法的合理性思想,带有形而上学的普遍特征”[4]。可以看到,对马克思早期法哲学研究的主要重心是在德国古典哲学的比较上,并结合当时马克思对现实政治的批判。马克思在没有脱离德国古典理性主义的大的框架内,把焦点聚焦在了生活于困境中的劳苦大众上。把人民权利与私人特权对立起来,为人民辩护。从这一点来看,马克思的内心似乎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坚信国家法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他又看到了现实国家制度的危害性。但这是否可以认定马克思的立场是模糊的呢?抑或说,马克思人民理性思想是脆弱的、不稳定的、隐秘的呢?如果按照马克思早期法哲学研究的结论,马克思人民理性思想与其法哲学思想有内在的一致性,两者都以理性主义为基础,又以现实的人民为关照。但仅从法哲学的角度去看待“人民理性”未免太过狭隘。从具体的论述中,我们确实可以看到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评论的核心问题就是国家的制度、国家的法,但是这也不可否认,马克思有自己的哲学立场,这个哲学立场包括他的世界观立场、政治立场、价值立场等。这些立场仅凭权利或自由等法哲学概念是涵括不了的。总而言之,马克思早期法哲学思想的研究虽然涉及了有关马克思人民理性思想,但不足以全面系统地解释“人民理性”所蕴含的全部意义。
4.政治批判
马克思的政治批判研究可以看成是前三者的统一。马克思的政治批判研究更加深入地关切马克思的每一篇政论,试图厘清马克思政治思想的来龙去脉。研究的重点集中在马克思对普鲁士政府的批判,尤以以下两个方面为重点:(1)关于普鲁士政府与理性国家的矛盾的分析。通过分析马克思《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阐发了马克思的政治批判精神。研究者认为,“马克思用黑格尔的理性主义国家观来解析私人利益与法的关系,强调公民、个人与国家整体之间的不可分割性。要求国家和法律超脱各等级利益,以实现永恒的正义和普遍理性”。同时又认为,“马克思对利益的内在规定性作用尚也不甚明了,还是寄希望于国家理性”[5]。(2)对国家和法的依据的探索。通过研究马克思的《论离婚法草案》《莱比锡总汇报的查封》,试图寻找马克思对国家和法的依据的理解。此研究一般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国家行为背后的客观原因;权利现象的市民社会基础;自由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必要因素。通过对马克思早期各政论性文章的大量研判,研究者的结论可总结如下:马克思基本探明了人民与普鲁士政府之间的关系,但并没有找到合理的、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和相应的理论依据。马克思在探求国家和法的基础时,谈到了“客观关系”“事实基础”和“本质”的关系,虽然这些关系还不是明确指物质的交往关系以及人的交往关系,但他已开始在当事人表面动机的背后寻找更深刻的原因,为发现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指出了方向。[6]马克思的政治批判研究更为深入具体地分析了马克思对每一个国家政治事件的态度和观点,也尝试抽象出马克思政治批判的一般理论,它是最接近于从总体上全面把握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的政治哲学立场的研究路径。在这一研究路径中,研究者们也会关注到马克思对“人民理性”“人民精神”等相关概念的运用。但遗憾的是,研究者们仅把这些关键概念看成马克思用以批判的一般词汇,或借用黑格尔相关概念来表达自己用意的模糊用语。其中的原因在于,马克思的政治批判研究侧重于马克思对现实与理论的否定一面,缺少了对马克思自身理论的正面阐释,更不用说对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哲学立场作系统全面的分析。
(二)基于马克思主义思想史研究的相关述评
除了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视角来研究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思想以外,另一个重要的研究视角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史。此类研究把马克思早期的思想放在整个马克思思想发展史的大背景下,旨在挖掘或证明青年马克思思想的历史地位与思想史意义。就马克思《莱茵报》时期与整个马克思思想的关系而言,可分为以下四种论断,即关联论、对立论、过渡论、阶段论。每一种论断都对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思想进行了提炼与评价,从中我们也可以概括出他们对人民理性思想的态度。
1.关联论
关联论的主要论点在于早期马克思思想与青年黑格尔派有着密切关联,他仍属于青年黑格尔派。大部分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都会把青年马克思与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联系起来,并且认为马克思早年的政治批判与黑格尔的法哲学思想一脉相承。他们认为,马克思与黑格尔政治哲学的一贯性体现在以下四点:(1)马克思对离婚法的态度。马克思和恩格斯都为离婚法的正当性进行了辩护,他们一致反对宗教对法律和政治的干预,在此基础上声称宗教不是判定人类社会体制的标准。(2)马克思对舆论自由的态度。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极力为新闻自由和报刊自由辩护,虽然黑格尔对于言论自由有一定程度上的保留,但他还是为意见的自由表达进行了辩护,这也体现出了马克思与黑格尔同属于德国自由主义的立场。(3)对宗教国家的态度。马克思和黑格尔都反对任何形式的宗教国家,他们都反对政教合一的国家体制,并要求宗教解放。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把宗教看成人类精神发展的一个环节。马克思同样认为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两者的一致性可见一斑。(4)对法的理性主义的态度。和对理性国家的追求一样,马克思也寻求对国家的法、制度的合理性。“马克思在《莱茵报》期间将法理解为一种哲学表达。对于1842年的马克思来说,对现实的规划是合乎理性的,这是典型的黑格尔的立场”[7]。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向来都把青年马克思的思想归于黑格尔哲学的流派当中,甚至有个别学者把马克思的全部思想都作为黑格尔的继承品。再加上《莱茵报》上所使用的黑格尔式的语言,就更能证明马克思的黑格尔倾向。就此来说,“人民理性”是最好的佐证。因为“人民理性”的概念本身就是黑格尔哲学词汇的变体。但我们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马克思的语言尚未跟上他的思想变革,也就是说,马克思借用了黑格尔的词汇表达了自己的思想。因此,把马克思早期思想归结为黑格尔派实有是偏颇,也会曲解“人民理性”的真实意义。(https://www.daowen.com)
2.对立论
对立论指的是将马克思早期思想与其中后期的思想对立起来,并以前者否定后者,或以后者否定前者。这种对立主要分为两个阵营,一个是西方学者阵营;一个是苏联学者阵营。对立论的出现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导火索。从理论方面来说,《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完成标志着马克思有一个与费尔巴哈哲学无比接近的时期,对立论的双方就此来大做文章,从而也牵涉到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历史定位问题。对立论最激烈的讨论是在20世纪80年代,也是苏欧两个阵营对立最尖锐的年代。《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出版后,西欧学者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重新发现了马克思。他们认为,真实的马克思是人道主义的马克思,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人本学,因而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前的著作都划归于人道主义,《莱茵报》时期也不例外。佩特罗就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开始从事政治著述活动时,即还在创立唯物主义历史观和科学共产主义以前,就捍卫了人道主义思想。马克思在其发表于《莱茵报》的最早的著作中,就维护了在政治上和社会上都备受压抑的群众。”[8]由于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看成马克思人道主义的最高峰,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思想就自然成了人道主义的开端。西欧学者把马克思对贫苦大众的同情和辩护理解为一种人道主义情怀的表达。从人本学角度的解释更是把这种人道主义推向了哲学的高度。皮特洛维奇认为:“马克思不仅是一位历史学家,而且也是一位‘人本学家’和‘本体论者’。”[9]然而与此同时,苏联学者则对其不以为然,他们要么否定马克思的人道主义思想,要么坚持马克思的人道主义思想是不成熟的表现。尼·伊·拉宾就指出,马克思的那些人本主义观点对于政治经济学问题来说是无法解决的,并且对哲学是无任何意义的。[10]奥伊则尔曼也强调,现代资产阶级所谓的哲学人本学已被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揭穿为毫无哲学根据的概念。[11]无论是西欧学者还是苏联学者都把马克思早年的思想与其中晚期的思想割裂开来,并对立起来。这也切断了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政治诉求与他的整个历史唯物主义之间的关系,从而极大地削弱了马克思思想的伟大影响力。因此,对于马克思人民理性思想的研究来说,对立论是离真相最远的。
3.过渡论
过渡论是将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思想看成马克思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阶段。这是我国国内绝大部分学者持有的观点,也是马克思主义研究史上最主流的观点。这一观点最早由列宁提出,它明确指出,从马克思在《莱茵报》上的政论性文章就可以看出,马克思已经开始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转变了。[12]这一说法一直沿用至今,并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定论。其主要的论证路径有两条。第一条是否定的路线。研究者认为,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所表现出来的观点,既不完全属于唯心主义也不完全属于唯物主义。一方面,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早已脱离了青年黑格尔组织,且从立场上摆脱了青年黑格尔派的控制;另一方面,马克思还尚未提出任何带有唯物主义性质的概念,甚至还讽刺那些只关注物质利益,以私人利益为唯一动力的资产阶级私人群体为“下流的唯物主义”。由此看来,唯物主义在当时,对于马克思来说贬义多于褒义。第二条是肯定的路线。研究者认为,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所提出的相关概念,既带有唯物主义性质,也带有唯心主义性质,是两者的“混合物”。一方面,马克思在讨论现实的政治问题时,关注到了国家权利与物质利益、私人权利与特殊利益之间的关系,这显然带有唯物主义的视角;另一方面,马克思在谈论上述问题时,又离不开“合理性”“精神的发展”等概念,这又说明了马克思还尚未完全离开唯心主义的阵营。因此过渡论是最恰当地解释上述矛盾的表达。从总体上分析,过渡论的确是相对客观地呈现、表达出了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思想状态,也符合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客观规律。但若仔细分析却也有不足之处。过渡论从宏观角度,笼统地、概略地表达出了马克思早期思想的状况,然而这种模糊、含蓄的方式却容易掩盖马克思真实的、确切的思想观点,让我们很容易忽略马克思早期形成的某些关键、重要的概念,也阻碍了我们具体、翔实地勾勒马克思思想的客观进程。这其实也是我国国内马克思早期思想研究长期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原因。马克思人民理性思想研究的缺失,究其原因也在于此。要言之,马克思人民理性思想研究并不在于探究马克思在这一阶段是否是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而在于具体展开,系统分析其内容。
4.阶段论
阶段论是指把马克思早期所谓“不成熟”的思想分为几个阶段,并逐一进行研究。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标志,研究者把在此之前马克思的著作划归为“不成熟”时期,把其后的思想划归为“成熟”时期,指出“不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早期思想也有其内在的发展环节和理论阶段,且每一个环节和阶段都有分明的哲学立场。从《博士论文》到《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者把它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由意志,主要著作是《博士论文》;第二阶段是“人民理性”或“人民精神”,主要文献是《莱茵报》;第三阶段是市民社会,主要表达在《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其导言中;第四阶段是异化劳动,主要著作是《巴黎手稿》;第五阶段是实践观,主要文本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可见,在诸多研究中,阶段论第一次关注到了“人民理性”“人民精神”概念。由于他们把《莱茵报》作为马克思思想发展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阶段来考察,这一阶段马克思的思想统一在了一个哲学原则上。余源培和吴晓明是学界最早提出“人民理性”概念的学者,他们在分析《莱茵报》的哲学立场时指出,相较于《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不再特别使用‘自我意识’来表明自己的哲学立场,而是较多地采用‘人民理性’这个颇具独特的概念来作为社会政治批判的基础”[13];并认为,“人民理性”这个概念不仅是马克思同“自由人”分歧的核心,还构成了马克思当时社会政治批判的基地。[14]由此可见,“人民理性”早已被看作马克思早期的一个基本的哲学概念加以研究。当然,前者的研究还是把“人民理性”放在马克思思想发展史的大环境下进行,也提出了有效的分析,即“人民理性”这一概念与黑格尔哲学有一定的渊源关系,它更多地体现着“思有同一”的原则,作为国家精神之实质的“人民理性”并不是思维与存在、哲学与世界的分离隔绝,相反,它是两者的联结,从而也是现实的思想或客观的思想。[15]这一论断已非常精炼地概括了“人民理性”的内涵,而笔者所要做的是更全面、更系统地展开对“人民理性”的证明,并探索它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联。
(三)基于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的相关述评
另一个与马克思人民理性思想研究密切相关的领域是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这也是随着马克思早期文献的发掘而兴起的领域。马克思文本研究的特点是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某一文本或文本群为研究中心,试图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具体语境、词句中挖掘马克思主义思想,并力图还原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写作原貌。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相关文本解读是其中绕不开的话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述评:
1.把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文本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
此类研究不在于具体评判马克思在《莱茵报》上发表的各篇文章,而是总体提炼出能代表这一时期的思想。其中的一项研究提炼的结果认为,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的思想总原则可概括为理性主义国家观。这与大部分研究者的结论大相径庭,但其研究特点是通过解析马克思文本中的具体语句体现的。例如,研究者深入分析了“凡是政府的命令都是真理……政府的理智是国家的唯一理性”。这一马克思引用的黑格尔的话指出,马克思实际上把国家的最终任务还是交还给了国家观念的内在扬弃,从而把对现实的普鲁士国家的革命任务寄托于普鲁士政府自身,也就是说,马克思在《莱茵报》上发表的系列政论性文章在国家观上仍然站在了黑格尔的理性立场,同时对普鲁士国家充满了政治幻想。另一项研究提炼的结果认为,马克思在这一时期所坚持的依然是自我意识立场。他们的依据是马克思对自由的各种表述,例如,“自由的出版物是人民精神的慧眼,是人民自我信任的体现,是把个人国家和整个世界联系起来的有声的纽带”,“出版物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人类自由的体现者”。[16]从以上两者的研究结论中,研究者们得出以下论断,“马克思此时还只是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构成了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怀疑与亚意识反动,开始走向,而不是达到了唯物主义。”[17]从整体上来把握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文本,确实有利于我们从哲学立场上关照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历程。但理性的国家观或自由意识真的能一针见血地概括马克思这一时期的哲学立场吗?或者说,马克思在这一阶段的哲学立场真的能用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这一非此即彼的方式断言吗?其实以上两个问题一直是困扰着学者们研究马克思早期思想的瓶颈。马克思人民理性思想的研究则尝试用新的观点去解释马克思的文本,来突破这一瓶颈。
2.把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文本分解为部分来研究
这种研究方式是把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的各篇文章独立起来解读,分别从各篇文章中分析出马克思的观点立场。综合大部分的研究资料,研究者一般会从以下几篇文章中研究马克思的思想:(1)《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揭露新书报检查令的伪自由主义;(2)《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提出人的本质是“普遍的自由”的思想;(3)《〈科隆日报〉第179号的社论》,提出“真正的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的论断;(4)《历史法学派的哲学宣言》,批判了以胡果为首的历史法学派对历史的“轻佻”态度,提出了法的理性主义的前提;(5)《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深刻分析了私人利益与普遍利益、法与私人利益、法与普遍利益之间的关系;(6)《关于普鲁士等级委员会的辩论》,反对由地产决定的委员会制以及等级差别的固化;(7)《摩泽尔记者的辩护》,分析了地区的贫困问题与政府的官僚政治之间的关系,以及葡萄种植者、经营者的利益与官员的利益之间的关系。以上七篇政论基本上涵盖了马克思在《莱茵报》刊登的文章。由此可见,通过独立、细致地分析每一篇文章,研究者分别总结出了各政论文的主要思想内容与写作目的,而这也让我们更清晰地了解到马克思的原始文本,为从微观层面上解读了马克思的著作提供了可能。通过这种研究模式,研究者确立了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思想框架、关注时代问题的哲学观、探索民主政治的建构模式、“物质利益难题”引发的新的探索、注重对每一个人的自由为目标的共同体的构想。马克思人民理性的概念正是在对具体的政治问题的论述中阐发的,文本的细致解读有利于我们把握人民理性概念的来龙去脉。研究者其实也对“人民理性”“人民精神”的概念做了相关概述。但是,由于马克思的语言在当时大都还是借用黑格尔的,其自身的话语体系尚未形成,要深入理解“人民理性”等概念的内涵不应停留在马克思文本的词句中,而应当结合各文本所在的问题域之间的关系,以及各文本之间的深层联系。这是独立研究马克思各文本所缺少的。文本与理论相结合、文本与问题相结合才是马克思文本研究的内在要求。
3.把《莱茵报》时期的文本放入与早期其他文本的关系中来研究
马克思早期著作的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就已兴起,但研究的重心更多的在于《博士论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其导言、《论犹太人问题》,很少涉及《莱茵报》时期的文章,这也与其非理论性有关。当然在这些文本的研究中,学者也并非毫不关注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文章,而是把它作为理论背景加以说明。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的政论更偏向具体地、实践地批判普鲁士当局的政治制度与政府活动,因而在《莱茵报》之前和之后的两篇著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一种研究方式是研究者在论述、解读《博士论文》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时与《莱茵报》联系起来。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的思想是《博士论文》中自由意识立场的现实表现。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通过对伊壁鸠鲁和德莫克利特的自然哲学的对比,突显了自由意识在世界中的决定作用。当然这完全是一种黑格尔式的思辨思维模式。它是在纯粹的精神领域内寻找世界的根基。而到了《莱茵报》时期,马克思所关注的问题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从全纯的观念世界转到了彻底的现实世界。他遇到的问题是可以切身体验到的,就在自己眼前发生的事实。但马克思用以解决问题的方式仍基本停留在黑格尔的体系内,因此他遭遇到了当时无法突破的“物质利益”的难题。另一种研究方式是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出发来解读《莱茵报》。他们认为,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中心思想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期的哲学立场一致,即两者都是对黑格尔的国家哲学进行批判,只不过前者是从现实的、具体的国家制度出发,后者是从统摄国家制度的法哲学出发。“马克思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思想基础就在于他独特的思维方式,在于他把黑格尔抬到天上的理性安放在人民之中,理性被赋予人民性的内涵。因此,理性既是马克思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思想基础,又是马克思构建未来理想国家制度的基石。”[18]无论是从《博士论文》出发的研究,还是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出发的研究,某种程度上都带有一定的“前见”。“前见”的意思是说,在解读某一历史文本前所存在的价值偏向。这是一个解释学的概念。以上研究表明,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的思想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人民理性”既区别于自由意识,也区别于理性国家。
4.把《莱茵报》时期的文本放在马克思的生平传记中研究
在马克思的生平传记中,也会结合其主要著作来研究。当然马克思的生平传记主要还是以马克思本人生活、工作的活动轨迹为主线,所以,其更多的是对马克思的生活背景、工作状态的特写。例如,麦克莱伦在其《马克思传》中就描述道:“梅维森留下了对当时的马克思的生动的描写:来自特里尔的卡尔·马克思,24岁,充满力量,浓密的毛发生动地长在他的脸颊、胳膊、鼻子和耳朵处。他专横、冲动、热情,有着无限的自信,但同时又非常严谨、博学,是一个不知疲倦的辩论家。他用强烈的犹太人的深刻敏锐性把青年黑格尔派的每一个学说命题都推到底,通过对经济学的集中研究,他当时已经转向共产主义。”[19]根据对马克思的生平研究,学者们大致把马克思早期的生活轨迹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与青年黑格尔派紧密团结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马克思在生活上想依靠鲍威尔求得一份职业,在思想上计划与鲍威尔出版一系列批判宗教的著作。这是《莱茵报》早期时马克思的生活思想状态。显然,在这一阶段,马克思在各个领域都十分依赖青年黑格尔派,他其实还没有真正进入自己的理论领域。第二阶段是与青年黑格尔派产生分歧的时期。这一时段,马克思正式进入《莱茵报》的工作中,至少在经济上脱离了青年黑格尔派的资助。在理论取向上也逐渐产生了分歧。主要之点在于,青年黑格尔派那种“牢骚”式的批判已让马克思厌烦。马克思要的是对实际政治的具体批判和建设性意见。当然,这一时期的马克思还尚未与青年黑格尔派彻底决裂。第三阶段,与青年黑格尔派的彻底决裂发生在《莱茵报》后期与《德法年鉴》初期。当马克思发现腐败的、腐朽的普鲁士政府的国家理论基础正是黑格尔哲学时,他意识到要彻底地批判现实的国家制度就必须与其理论根基——黑格尔哲学撇清一切关系,这时的马克思才完全从黑格尔哲学中走出来。通过对马克思早期生平的三个阶段的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到马克思内在哲学立场的微妙变化。不过这种生活式的描述并不能触及马克思思想的深处,它只是对马克思表面生活处境、生活状态的细致描绘。因而也容易忽略其中所生发出来的深刻哲学意蕴。人民理性思想的研究在马克思生平传记中大致是被遗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