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诊断标准
本病诊断主要根据2012年ACR提出的分类标准。具有干燥综合征相关症状/体征的患者,以下3项客观检查满足2项或2项以上,可诊断为干燥综合征:①血清抗SSA和(或)抗SSB抗体(+),或类风湿因子阳性同时伴ANA≥1∶320;②唇腺病理示淋巴细胞灶≥1/4mm2(4mm2组织内至少有50个淋巴细胞聚集);③干燥性角结膜炎伴OSS染色评分≥3分(患者当前未因青光眼而日常使用滴眼液,且近5年内无角膜手术及眼睑整形手术史)。
必须除外:颈头面部放疗史,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艾滋病,结节病,淀粉样变,移植物抗宿主病,IgG4相关性疾病。(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