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历史洪涝灾害

3.2.1  历史洪涝灾害

统计:公元前246年至1949年前,淮河流域共发生979次洪涝灾害,平均2.24年发生1次,即年均洪涝灾害频率为0.446次;而在1401—1948年近550年的时间里,洪涝灾害竟高达486次之多,年均洪涝灾害频率为0.887次,发生频率是之前1646年时间里(公元前246年至1400年)的洪涝灾害频率(平均每年0.30次洪涝灾害)的近3倍,特别是1501—1800年的300年中几乎年年都有洪涝灾害出现。

在黄河夺淮时期,1194—1855年淮河流域共发生较大的洪涝灾害268次(其中,黄河决溢带来的洪涝灾害149次,淮河流域本身洪水造成的洪涝灾害119次),平均2.5年发生1次较大的洪涝灾害,除去黄河决溢灾害,淮河流域本身洪水造成的洪涝灾害平均5.6年发生1次(图3.2-1)。

由黄河夺淮引起的洪涝灾害是南宋以来淮河流域最为严重的水文气象灾害,特别是在明永乐元年(1403年)以后,明代最高统治者一味采取消极的抑黄入淮济运之策,使淮河流域的黄河夺淮之灾日趋严重。明代王士性《广志绎》卷二《两都》载:“隆(庆)、万(历)来,黄高势陡,遂闯入淮身入内,淮缩避黄,返侵泗(州)、(洪泽)湖,水遂及祖陵明楼之下,而王公堤一线障河不使南,淮民百万,岌岌鱼鳖。”明末,开封守城官兵为击退包围开封的农民起义军,竟决黄河南堤。《怀远县志》卷一《舆地志·山川》载:“以灌开封,水势汹涌,由卞历亳、蒙,从涡口入淮,而涡之两岸及民田冲突倾圮者无算。”明末黄河夺淮之灾有增无减。据武同举《淮系年表》的不完全统计,清初顺治元年至康熙十六年(1644—1677年)淮河流域的黄河夺淮的次数多达90起。在黄河夺淮的同时,流域内由强降水而引发的内涝是清初淮河流域仅次于黄河夺淮之灾的又一严重的自然灾害。每年7—8月黄河或江淮气旋、低涡切变线、冷暖气流持续交锋,往往会导致连降暴雨或大暴雨,使流域内发生内涝。(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图3.2-1 淮河流域历史时期(至1949年前)每百年旱涝灾害次数

根据资料记载,在1400—1855年的456年间,淮河流域大范围的洪涝灾年有45年。其中,豫、鲁、皖、苏4省同时遭灾的有13年,3省同时受灾的有32年。1400—1855年淮河流域4省洪涝灾害统计情况见表3.2-1。

表3.2-1 1400—1855年淮河流域4省洪涝灾害统计情况

图示

注 资料来源于王祖烈《淮河流域治理综述》,水利电力部治淮委员会《淮河志》编纂办公室1987年印。

清末至1949年前,淮河流域洪涝灾害更为频繁。1921年、1931年和1938年分别出现了特大洪涝灾害。据统计,这三年特大洪涝灾害累计受淹耕地1.5亿亩,灾民达3160多万人,各种财产损失达13.95亿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