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现代洪涝灾害

3.2.2 现代洪涝灾害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投入巨资,开启了全面系统治理淮河的进程,取得了伟大成就。由于人们认识水平以及经济发展条件等因素制约,加上复杂的气候因素,淮河流域仍发生了多次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截至2011年,共出现了16次流域性或区域性大洪水。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气候变化导致我国夏季降水格局发生变化,多雨带向北推进,淮河流域旱涝交替更为频繁。

1949—1991年,全流域洪涝灾害的成灾面积为111317万亩,其中,成灾面积在3000万亩以上的特大和大洪涝灾害发生13次。累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11亿元,受灾人口达2.6亿人次,死亡人数达3.8万人,倒塌房屋1940万间。流域内河南、安徽、江苏和山东4省累计洪涝灾害成灾面积分别占全流域成灾面积的30.40%、30.55%、22.14%和16.61%,其中,安徽省淮河流域洪涝灾害的成灾面积最大,灾害最为严重(表3.2-2)。淮河流域洪涝灾害成灾面积最大(达10124万亩)的年份是1963年,第二是1991年(6934万亩),第三是1956年(6232万亩),第四是1954年(6124万亩)。

表3.2-2 1949—1991年淮河流域洪涝灾害成灾面积统计表 单位:万亩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续表

图示

2003年是淮河洪涝灾害特别严重的年份,据民政部门统计,全流域农作物受灾面积为5770万亩,成灾面积为3886万亩,绝收1692万亩,受灾人口为3728万人,因灾死亡29人,倒塌房屋74万间,直接经济损失为285亿元。

典型年份的洪涝详情见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