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 监理招标方式
项目监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项目监理招标的招标人是该项目的项目法人。招标人自行办理项目监理招标事宜时,应当按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手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时,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关规定的要求。
(1)公开招标。这是一种无限竞争性招标,招标单位可通过报刊、网络或其他方式发布招标公告。
(2)邀请招标。这是一种有限竞争性招标,由招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三个以上(含三个)有能力承担相应监理业务的单位参加招标。
对监理业务服务费不足50万元,有保密性要求或者有特殊专业性、技术性要求,不宜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经管理该工程招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比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