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和新动能
数字文化产业催生了大批的新业态,在16个行业小类中衍生出数字出版、数字媒体、游戏电竞、沉浸式体验、MCN经济等。它们与数字化的新经济紧密相结合,以在线、智能、交互、跨界为四大特征。它们不仅仅是国民经济统计指标体系中若干个相对独立的行业统计小类,更成为新动能的代表,推动了要素重构、场景再造、流量升级、价值创新和普惠民生,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
第一,新业态推动了文化产业的要素重构,即以“数字数据+计算力”为重点,对其他要素如创意、内容、资本、技术、空间等进行重新评估和有效配置。数据要素和知识技术要素一样,可以被重复使用和多人使用,从而导致同样收益的情况下,生产成本不断下降。因此,文化产业新业态注重开发数字数据,促成了报酬递增效应。
在文化新业态的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普遍使用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使得文化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文化企业提供的大量产品是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即产品数字化;数字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传输通过互联网支付方式进行,即传输在线化;供需双方之间的海量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即交易虚拟化。数字出版、数字音乐、电竞游戏、数字视频和音频、直播电商等类别,正是它们的代表性表现形式。
第二,新业态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场景再造,即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空间开发为重点,推动在线、在地、在场三种文化生产方式的有机整合,从而形成跨界联通、广泛赋能的网链结构,具有灵活与柔性化生产的特点,能够满足跨区域、跨国界的海量个性化需求。
以数字经济为基础的文化产业新形态具有跨域融合的鲜明特点,以物理空间为主的在地、在场文化场景,被结合到互联互通的网络结构中;而以虚拟空间为主的在线文化场景,包括云会议、云展览、云走秀、云体验、云游学等,在5G、AI、大数据等技术的推动下,又能够融入实体空间,发挥“文化+”对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赋能作用。
第三,新业态推动了文化产业的流量升级,即以数字化平台为协调和配置资源的基本经济组织,全面推动流量升级。数字化平台不仅是汇聚各方数据信息和开展计算的中枢,更是实现价值创造的核心,也是创造巨型经济流量的主要引擎。而数字化平台的模式创新已经成为文化产业新业态的主要竞争领域。近年来涌现的互联网内容开发和集成播控平台模式、专业艺术市场评估和指数研究平台模式、设计研发和供需对接平台模式、网络交流社区和时尚生活引领平台模式等,都开发出新的文化生产和消费领域。
如中国电竞产业近年来高潮迭起。在5G、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支持下,数字化电竞平台在瞬间创造的经济流量与吸引的巨大观众体量远远超过电影、演艺、出版、零售书店等传统文化产业。2016年中国电竞产业的营业收入达到504.6亿元,2017年达到730.5亿元,同比增长44.8%;2018年达到834.4亿元,同比增长14.2%;2021年为1 401.2亿元,吸引电竞观众达到近4.89亿人次,创造增加值400多亿元。(https://www.daowen.com)
第四,新业态推动了文化产业的价值创新,即以新视听和新体验为核心,为消费者不断开发和提供新的消费价值,带动新消费包括艺术消费、时尚消费、体验消费、品牌消费、美丽消费等的升级,带动整个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不断延伸。
文化产业以人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为出发点和归宿,文化产业新业态必然以创造人所需要的新价值为核心,正如国际多媒体协会联盟主席哈威·费舍所指出的:“虽然数字王国的本质是技术和二进制码,但它释放了在人类各个领域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2]如近10年来迅速发展的沉浸式体验项目,为受众提供了大奇观、超震撼、全体验、逻辑力的价值,迅速衍生出沉浸式演艺、沉浸式会展、沉浸式遗产保护、沉浸式游戏等新形态和新消费市场。
第五,新业态推动了文化产业的普惠民生,即以互联网连接海量的文化消费者,形成点对点、点对面、一对多等多种对接形式。而以数字化形式呈现的文化产业供应链及在线政务、在线法律服务、互联网金融等形式,又为大中小微各类文化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
在传统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在文化产业新业态中能够有效地参与产业链并且从中获利。在线新经济降低了市场准入的门槛,吸引了大批中小微企业、个体商户、文艺工作者和自然人,并且在史无前例的中国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如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等重要会展,纷纷设立了面对中西部后发达地区的文化产品电商平台。它们结合MCN等方式,推动中西部的文化产品走向广阔的海内外市场,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表1 文化产业新业态所发挥的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