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绘制:9岁幼女被杀案
简要案情
2004年7月21日下午,山西省某煤矿家属院新区24号楼一9岁的小女孩李某被杀死在家中。
现场为两室一厅的住房,客厅地面南北向铺有一块148厘米×194厘米的黄色竹凉席,凉席上西南角有一处34厘米×36厘米的残缺足迹,花纹不清晰。
厨房的木门内侧下方门板上有78厘米×63厘米的喷溅血迹,门口地面上有180厘米×170厘米的血泊,厨房内靠北侧的铝合金窗户下方由西向东依次为一个水泥洗碗池和一个橱柜,斜靠水泥洗碗池的南侧边缘倒放着一个立式电扇,电扇上发现有点状血迹,电扇头部南侧的地面上发现有一部白色的电话机,电话机上有血迹,且还遗留着一截被拉断的电话线。橱柜上放置一个煤气灶,刚进入现场时煤气灶的两个开关均被打开,室内充满煤气味。在煤气灶东侧的橱柜上面有一底部黏附有血迹和毛发的黑色炒瓢,在橱柜内发现一沾有血迹和毛发的菜刀,炒瓢和菜刀都是受害人所有。在厨房内南侧的暖气片墙面上有一处60厘米×35厘米的喷溅血迹,暖气片下方地面上有80厘米×35厘米的血水(被水稀释),受害人头东脚西躺在血水中。
死者上身穿黄色短袖衣服,下身穿绿色七分裤,横道裤衩,脚穿红色皮凉鞋,衣着比较整齐。死者主要伤在颈部,喉结下有5处挫裂伤,头部主要有钝器伤13处,锐器伤11处,左颞部有25道条状平行的砍痕,数量多,力量小。
客厅南侧是一个卧室,卧室内靠北、东墙角并排放置两个衣柜,衣柜门均未锁,南侧木柜中的700元现金丢失,在该木柜前地面上用黑色磁性粉刷显出血足迹一枚,全长24厘米。衣柜南侧东墙放置一张双人床,床西侧地面上用黑色磁性粉刷显出血足迹一枚。客厅西侧还有一个卧室,在室内地面上用黑色磁性粉刷也显出血足迹一枚。几处血足迹花纹相同。(https://www.daowen.com)
现场分析
根据门锁无破坏痕迹认为作案人是和平进入现场,应为未锁门或敲门进入。
根据客厅地面的物品陈设可认为作案人在客厅便开始对小女孩施暴,而后拖至厨房用电话线捆绑,刀劈颈部,炒瓢猛击头部,用电话、电扇等物砸,用开水浇,致李某死亡。根据现场杀人的工具和方法较多,可以判断作案人作案经验较少;根据法医检验尸体发现头部有圆形的钝器伤,颈部有20多处刀伤,伤口浅,分析作案人力气较小。
现场足迹全长24厘米,足迹内外侧,前后部压痕较虚,结合足迹的重压点、重压面分析,可以判断作案人是小脚穿大鞋,作案人年龄在13岁以下,身高在150厘米以下。
根据现场的翻动和被盗现金以及现场足迹的分布情况可以定性为抢劫杀人案。
作案人实施犯罪后,开启煤气灶后闭门逃跑,反映作案人有反侦查意识,但从现场遗留的大量痕迹物证来看,作案人没有反侦查能力。
案件的侦破
技术人员根据现场足迹绘制了现场足迹示意图,并发给侦查人员,要求以示意图为依据寻找鞋印样本。侦查人员经过半天的寻找终于找到了一种品牌的凉鞋与现场足迹类型一致,是15岁以下男孩所穿。从而进一步证实了作案人是一男孩的推断。
基于现场分析和调查,侦查人员迅速摸排到该矿12岁的男孩程某(身高142cm、体态较瘦)有作案嫌疑,且其所穿凉鞋较大,鞋底花纹与现场足迹花纹相同,技术人员迅速对该鞋进行了检验,认定现场足迹是程某所穿鞋遗留,从而在72小时内破获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