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规范】

【裁判规范】

为了保证交易的便捷和当事人的合理信赖,原则上应当承认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是有效的,所订立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但是,法律在促进交易实现加快交易速度的同时,也应当维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如果要约人对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在要约中就表示反对,或者在收到该种承诺后在合理期限内作出反对表示的,应当认定该承诺无效,合同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