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形式要件】

第八十七条【合同转让形式要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条文注释(https://www.daowen.com)

债权人转让权利、债务人转移义务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债权人通知对方或者债务人经对方的同意后,转让行为即生效力。但是对有些权利的转让和义务的转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有效,债权人应当遵守法定的程序办理。如果有关部门未予办理批准或者登记等手续的,债权人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的行为无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