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条【概括转让】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条文注释(https://www.daowen.com)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原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权利义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继受这些权利与义务。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有两种方式:一是合同转让,即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的债权债务的移转;二是因企业的合并或分立而发生的债权债务的移转。本条规定的是合同转让。因为合同义务的转让要经对方(债权人)的同意,所以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也要经对方的同意。
应用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