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交标的物的处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多交标的物的处理】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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