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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报酬期限】
2026年07月27日
版权
第二百六十三条【支付报酬期限】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
工作
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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