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承包的土地,也跟房产一样拥有“证书”吗?
案例模拟
过年了,大花和丈夫带着儿子小青,一家人回到了村里看望父母。一家人吃饭的时候,大花的丈夫说起了在市里买房子的打算,他们看好一套二手房,价格还算合适,位置也很好,周边有数一数二的好学校,最重要的是这套二手房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可以申请贷款购房。说到房产证,大花的弟弟大华就问了,村里刚分了承包地,父母和大华都分得了耕地,这些耕地是不是也和房产一样拥有相应的“证书”?大花的丈夫虽然对房产的问题很清楚,但对于农村土地是否发放证书并不清楚。请问,如何回答大华提出的问题,家庭承包的土地也跟房产一样拥有“证书”吗?
以案学法
家庭承包的土地应当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跟房产证一样,也是一种产权证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颁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也就是说,承包农村土地,签订了承包合同以后,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一登记,并向村民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的案例中,大华及其父母承包的耕地,签订承包合同,并经过法定的程序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向大华及其父母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法条在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https://www.daowen.com)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一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第四条第一款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