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0〕11号)同时废止。(https://www.daowen.com)
附件:略